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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企业在绿色供应链管理中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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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环境的日益破坏,绿色供应链已经成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但在市场机制下,各种各样的原因阻碍了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进程,此时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在这种背景下,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应用于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综合考虑各种均衡结果,寻求政府和企业的对策,这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绿色供应链;博弈分析;政府政策;企业对策

[作者简介]冷 雪(1991—),女,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00)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世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中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消耗的资源越来越多,资源浪费与环境破坏事件屡屡发生。围绕生态问题,人类社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视为人类社会存在的两大基石,缺一不可。而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GSCM)正是将“环境意识”与“经济发展”两者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

绿色供应链的真正兴起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Webb研究了一些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通过环境准则来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同时注重再生利用,并提出了绿色采购的概念。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资助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制造研究协会进行了一项名为“环境负责制造”的研究,该项目组于1996年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的概念。关于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确切定义,目前理论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表述,但总的观点是在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增加环保意识,把“无废无污”和“无任何不良成分”及“无任何副作用”贯穿于整个供应链管理中。

关于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研究,国外学者做的较多,我国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研究成果有绿色供应链概念及内容研究、基于绩效的绿色供应链研究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模型及成员间的合作研究。

本文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应用于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政企间的博弈模型,综合考虑各种均衡结果,寻求政府和企业的对策。

二、政企博弈模型的构建及均衡分析

(一)构建政企博弈模型

1.参与人 政府(G)和企业(B)。

2.假设 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后,一方面由于环保要求增加了产品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提高了产品的绿色度和质量,从而可以提高产品价格和扩大市场。政府检查时,如果企业实施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将给予诸如贷款优惠、税务减免、产品优先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及补贴,为简单起见,所有补贴均以现金表示。否则,将对企业处以罚金。

3.策略 企业可以选择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以下简称“实施”),也可以选择不实施(以下简称“不实施”)。政府行使监督与激励职责,也有两种策略选择:检查企业(以下简称“检查”)和不检查企业(以下简称“不检查”)。具体的策略组合见表1。

4.收益 对不同策略下政府和企业的成本收益作如下假设:

如果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付出的环保成本为Cb,包括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环保合作以及企业内部改善所需费用。由此增加的收益为Rb,包括提高产品价格,废物排放费用的减少等。

如果政府选择检查,就会产生检查成本Cg,包括查处前搜寻环境污染的信息成本,查处时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如果发现企业实施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则给予补贴Sgb;否则处以罚金Pb,并支付环境治理费用Eg。

5.支付矩阵(详见表2)。

(1)第一种策略组合(检查,实施),政企双方的收益如下:

政府:-Cg-Sgb,政府付出检查成本并给予“实施”的企业以补贴。

企业:-Cb+Rb+Sb,企业“实施”增加了成本,同时提高了收益,获得政府补贴。

(2)第二种策略(检查,不实施),政企双方的收益如下:

政府:-Cg+Pb-Eg,政府付出检查成本和治理环境的费用,同时得到企业上缴的罚金。

企业:-Pb,企业“不实施”被处以罚金。

(3)第三种策略(不检查,实施),政企双方的收益如下:

政府:0,政府无检查成本,亦没有治理环境的费用。

企业:-Cb+Rb,企业付出环保成本同时提高了收益。

(4)第四种策略(不检查,不实施),政企双方的收益如下:

政府:-Eg,政府付出治理环境的费用。

企业:0,企业无任何成本。

(二)均衡分析

假设政企双方具有完全信息,即均知道对方的策略以及相应的效用,在短期均衡中,可以按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处理。

1.当企业“实施”增加的收益大于环保成本(Rb>Cb)时,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不检查,实施)。

2.当企业“实施”增加的收益等于环保成本(Rb=Cb)时,支付矩阵变为表3。利用重复剔除的占有均衡可知“不实施”是企业的劣战略,最终均衡结果是(不检查,实施)。

3.当企业“实施”增加的收益小于环保成本(Rb

(1)政府给予的补贴不足以弥补企业“实施”的损失(Sgb

①政府征收的罚金大于政府检查成本(Pb>Cg)时,纳什均衡(检查,不实施)。

②政府征收的罚金小于政府检查成本(Pb

(2)政府给予的补贴足以弥补企业“实施”的损失(Sgb>Cb-Rb)

①政府征收的罚金小于政府检查成本(Pb

②政府征收的罚金大于政府的检查成本(Pb>Cg)时,没有纯策略的纳什均衡。

因此这里利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分析。假设政府以θ的概率选择“检查”,以1-θ的概率选择“不检查”。企业以γ的概率选择“实施”,以1-γ的概率选择“不实施”(0?燮θ,γ?燮1)。

政府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U[θ?熏1-θ]=θγ[-Sgb-Pb]+θ[Pb-Cg]-[1-r]Eg

对上述效用函数求微分,得到政府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圯γ*=

即当γ>γ*时,政府的最优选择是“不检查”;

当γ

当γ=γ*时,政府可随机选择“检查”或“不检查”。

同理得到企业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圯θ*=

即当θ>θ*时,企业的最优选择是“实施”;

当θ

当θ=θ*时,企业可随机选择“实施”或“不实施”。

由均衡结果可知(不检查,实施)是政企博弈的最好结果,但前提是企业“实施”增加的收益不小于付出的环保成本。当前绝大多数企业达不到这一点。在(检查,不实施)的策略均衡中,由于政府对“实施”的企业补贴过少,而对“不实施”的企业处罚过低,则最终所有的企业都会选择“不实施”,此状况可用于解释我国目前的环保状况。在(不检查,不实施)的策略均衡中,由于政府对企业处罚较少,而政府的检查成本较高,因此,政府最终会选择“不检查”策略,这显然不利于推动企业选择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三、政策建议

(一)减小Cb

要求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以绿色、系统的观点为基准,有效控制整个链条的成本。例如在生产环节,对产品和加工工艺进行绿色设计,使资源和能源耗费降到最低。

(二)增大Rb

供应链上游取得的绿色成就,可以后续过程中得到放大。因此企业要积极与链上的成员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信息进行集成和共享,努力提高绿色化水平,增加价值。

(三)增大Pb

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实施”的企业设置障碍,如难以取得银行贷款或难以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出口受限等。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必须增加政府执法的透明度,有效打击企业的“非绿色”行为。

(四)减小Cg

针对较高的政府检查成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第三方机制,降低政府的检查成本;或者是建立网站、开通热线电话、微博等,利用公众举报制度,与公众充分互动,降低盲目出击检查的所造成的损失,相对降低检查成本。

(五)增大Sgb

绿色供应链管理中的绿色技术涉及到方方面面,单个企业或者是几个企业很难靠自身的技术积累来实现整个绿色供应链的运作,因此,政府应该从政策、信贷、税收等方面,大力支持绿色技术的研发,激励绿色运输、绿色产品专利、绿色材料等的有效供给,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绿色水平。同时可对“实施”的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如税收政策,使企业的投入能够得到补偿,从而促进其发展。还可以通过提供环保信息和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更好地的开展绿色供应链实践。

四、结论

企业通过积极与链上成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享技术和信息,有效控制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成本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水平,这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政府通过引入第三方机制或充分与群众互动,严格执法,加大对“不实施”企业的处罚力度,对“实施”的企业给予各种政策倾斜等措施,推动我国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与节能环保、生态平衡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对我国政府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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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andfield R B. Green supply Chain : Best Practices From the Fur 2 niture Industry Proceedings Annual Meeting of the Decision Sciences Institute. USA. 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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