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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大学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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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大学钟灵毓秀、人才辈出,在创业型人才培养方面独占鳌头,其毕业生创造了包括惠普、谷歌、耐克、雅虎、思科、苹果等在内的世界众多一流企业,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结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办学特色,借鉴斯坦福大学等国外高校先进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经验,推动我国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斯坦福大学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经验

1.健全的创业课程体系,不拘一格的创业教学方法。(1)健全的创业课程体系。斯坦福大学构建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业技能教育相结合,文理工学科交融、综合性创业课程与独立创业课程相辅相成的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斯坦福大学在大一、大二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这就为大学生创业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早在1967年,斯坦福商学院首次开设创业课程,工学院、医学院等其他学院纷纷仿效。1996年,斯坦福商学院发起“创业研究中心”,开发《创业管理》、《创业机会评价》、《创业和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和创业财务》、《管理成长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的战略管理》等创业课程体系。在单独设置创业类课程同时,斯坦福大学鼓励设置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课程,如人工智能和语言研究、生物电子学。(2)不拘一格的创业教学方法。斯坦福大学创业教学方法不拘一格、灵活多样。除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授课法外,斯坦福大学综合运用实验教学、讲座、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头脑风暴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研讨会、项目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问答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斯坦福商学院的《创业管理》、《管理成长企业》等课程结束后,安排企业家或创业投资家与同学共进午餐,畅所欲言。斯坦福工学院开设师生研讨会性质的“创业思想领导者研讨会”。斯坦福大学注重创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如“创业教育圆桌会议”等。

2.完备的斯坦福创业支持机构体系。(1)技术许可办公室。1970年斯坦福大学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e,简称OTL),主管专利申请、谈判、技术许可、市场推广等事宜。OTL有28名员工,包括1名主任、7名许可经理、1名版权许可与营销专家。斯坦福大学为专利申请者提供申请费用,申请成功并向市场推广后,技术许可办公室从专利许可毛收入中仅扣15%作为专利申请费和办公费用,其余收入由技术发明人及其所在院、系三方分配。(2)创业支持网络。斯坦福构建了包括创业教育中心、创业研究中心、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学会等在内的创业支持网络,如亚太学生创业协会(ASES)、亚洲科技创业(ATI)、斯坦福工程学学生商业协会(BASES)、斯坦福大学学生生物设计(BDCLUB)、斯坦福大学生物设计网络(BDN)、商学院创业学习中心(CESGSB)、企业家俱乐部(GSBEC)等。斯坦福大学60多个学生社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

3.健全的创业激励与保障机制。(1)灵活、宽松、人性化创业教学管理政策。斯坦福大学致力于营造宽松、灵活、人性化创业教学管理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踊跃参与创业活动。允许大学生每周1天到公司兼职;实施灵活休学政策(Stopping Out),允许学生休学1-2年去创业。(2)多渠道创业资金支持。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斯坦福大学鼓励和资助学生创业,如资助万瑞兄弟100美元用于创业。斯坦福大学设有三种创业孵化资金:一是研究激励基金,即为支持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想法而设的基金;二是鸟饵基金,即资助已初步成型但尚未获得许可的技术,每项技术的资助不会超过2.5万美元;三是缺口基金,即资助那些有商业前景但较难获得许可的发明。斯坦福科技园区租金、硅谷内企业赞助、专利转让收入、校友与社会各界捐赠、美国教育主管部门公共资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创投基金等全方位筹资渠道,为斯坦福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支持。如1991年,斯坦福百年校庆,校友捐赠达126亿美元;1998年,斯坦福专利收入达3亿美元。此外,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以风险资本计划和允许发行免税工业集资债券,支持创办小企业。(3)全方位创业教育基地。斯坦福大学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创业实践平台。1951年,斯坦福大学副校长特曼教授创建 “斯坦福科技园”(Stanford Research Park),吸引了瓦里兰、通用、柯达、惠普等公司入驻,催生了硅谷的兴起和繁荣。目前硅谷共有企业8000多家,电子工业制造厂商占2700多家,直接间接为电子工业服务的公司3000多家。形形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策划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为学生创业提供了创业咨询和中介服务。

二、斯坦福大学创业型人才培养经验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1.创新:突出创业型人才培养特色。(1)理念创新。大学生朝气蓬勃、思想活跃、知识视野开阔,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大学生创业教育不仅要向大学生传授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更要注重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端正大学生的创业动机和创业态度,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高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大学生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郁的大学生创业文化。(2)人才培养计划与课程体系创新。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才市场的需要,结合本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办学特色,及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创业知识传授与创业实践教学。要科学设计、优化创业课程体系,在单独设置《创业管理》、《技术创新管理》等普适性创业课程的同时,设置“创业实践”实践教学环节,并将创业知识适当嵌入文理工等专业课程;探索“创新创业型人才实验班”,完善实验班人才选拔、课程体系、学分认定、学位与学籍管理、学生奖励、人才分流、创业导师安排等配套教学管理制度。(3)创业教学方法和技术创新。各大高校不能停留在传统的“灌输式”授课法,根据创业教育的特点和大学生素质教育要求,不断改进创业教学方法和技术。可借鉴埃尔顿的知识传递的核心教学方法,开展大班讲授、个体化学习、小组学习。鼓励教师引入案例教学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头脑风暴法、情景模拟法、角色扮演法、电脑化训练、野外拓展训练、敏感性训练等创业教学方法。利用创业知识讲座、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体验、创业仿真模拟、创业竞赛等教学形式。

2.协同:形成创业型人才培养合力。(1)组织管理协同。第一,加强校内各部门的组织管理协同。整合校内资源,组建创业教育中心、创业研究院等创业教育机构。校内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团委、发展计划、财务管理、招生就业等部门必须团结协作,共推创业型人才培养。第二,学校与政府的协同。政府在资金扶持、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创新创业训练、宣传教育等方面,与高校通力合作,助力创业型人才培养。第三,学校与企业、创司、基金会、非营利创业支持机构等单位的协同。学校和企业、创司、基金会、非营利创业支持机构等机构在创业资金、创业宣传教育、创业实践基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创业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推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第四,校际创业教育协同。推动高等学校与省内、国内、区域、国际兄弟院校之间在创业型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与交流。(2)师资协同。创业理论知识与创业实践技能丰富的“双师型”创业导师队伍,是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前提条件。高等学校要推进人才战略,加大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培育和造就校内专职创业导师,提升高校教师的创业素质和创业教学能力。要加大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创司、创业支持机构、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等单位在创业导师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打造高素质的“双师型”创业导师。(3)创业平台协同。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园、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的孵化器作用,完善产、学、研一体化配套设施。加大高校与政府、企业、创司、基层自治组织等其他组织之间的创业教育合作力度,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校内外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民间创业组织的作用,搭建“创业网络”,共享创业资源。

3.激励: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1)资金激励。政府、高校的创业教育资金远不能满足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为保证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有足够的创业教育经费保障。高校创业教育必须以高校、政府为依托,以企业和社会为后盾,充分利用校友、家长、企业、基金会、创司、公益团体等渠道,为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多元化创业资金支持。在充分利用公立创业教育资金的同时,吸引创投资金、天使基金等民间创业资金。(2)制度激励。①健全创业法规与政策。政府主管部门、银行、高校要落实好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小额贷款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培训补贴、落户、工商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持等法规政策。②创业支持教学管理制度。探索有助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灵活、弹性、人性化教学管理和科研支持制度。试行弹性学分制、灵活休学制、创业管理双学位制等措施;完善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机制。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借鉴斯坦福技术转让办公室的经验,在技术成果专利申请、市场推广、技术转让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适当压缩高校在创业成果转让利润分配中的份额。[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重点常规课题(FJCGZZ12-017);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A类社科项目(JA12519S);福州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行政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