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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认为,马克思没有提出所谓的“一般生产劳动”范畴。全世界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百年误解都源于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误读。由此,可以得到三个“无关论”:(1)生产劳动理论与劳动价值理论无关;(2)生产劳动理论与国民经济核算理论无关;(3)生产劳动理论与三次产业划分理论无关。
关键词:一般生产劳动;劳动价值;经济核算;产业划分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1)-0052―05
研究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论者,无论是宽派、中派和窄派等都认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为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就是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这个定义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这是全世界经济学界一直坚持的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但是,这种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观点导致了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长期的、重大的误解以及多年来没完没了、但又没有结果的学术争论。
一、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前提
要准确掌握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我们首先必须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正确的理解。由于没有正确理解这些基本概念,使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误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1.一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按照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过程的分析,劳动对于资本的雇佣关系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一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或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指,以前的生产方式本身还没有发生什么差别,从工艺上来看,劳动过程完全同以前一样,只不过现在是作为从属于资本的劳动过程罢了。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是指,一种在工艺方面和其他方面都是特殊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起来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经产生,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就发生了。
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与发达的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列的特殊形式;因为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则不一定要包括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的基础上,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一般特征是始终存在的,这种一般特征就是劳动过程直接从属于资本,而不管劳动过程在工艺上以什么方式进行。
2.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包括劳动同货币交换、劳动把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销售商品获得剩余价值三个环节。劳动过程仅仅是“劳动把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这样一个环节。显然,劳动过程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生产过程就有什么样的劳动过程,劳动过程的社会规定性与生产过程的社会规定性完全一样。
因此,劳动过程有对资本的形式上从属的劳动过程和对资本的实际上从属的劳动过程或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马克思又经常把它简称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就像马克思经常把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简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之分。比起多环节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马克思又经常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称为“单纯的”劳动过程。
3.物质生产领域和物质产品生产领域。
千万不能把物质产品生产和物质生产混为一谈。物质产品,又称物质财富,只是物质生产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本人就明确指出,物质财富是物质生产的组成部分,物质产品生产领域只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一部分(第26卷,第295页)。马克思指出,“除了采掘工业、农业和加工工业以外,还存在着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这就是运输业,不论它是客运还是货运。”(第26卷,第444页)显然,运输业属于物质生产领域,但却不属于物质产品生产领域。
无论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还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如果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来考察的话,劳动过程的结果就总是商品(马克思又经常把它称为物质财富、物质产品),而且是商品资本。因此,从单纯的劳动过程的结果即商品资本(经常被不准确地称为商品、物质财富、物质产品)来看的生产劳动显然就等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二、马克思第49卷中有关论述分析
马克思指出,“从单纯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实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更确切些说,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对我们表现为生产劳动。但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点出发,则要加上更切近的规定:生产劳动是直接增殖资本的劳动或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第49卷,第99页)
这里的所谓“单纯的一般劳动过程”明显不是指脱离了一切社会生产关系、适合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所谓“一般劳动过程”,而是我们上边提到的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这种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或者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或者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即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马克思紧接着所说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不消除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劳动过程生产产品与商品。只要劳动物化在商品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中,这种劳动就始终是生产劳动”(第49卷,第100页)这句话就完全证明了我们以上理解的正确性。这里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指的就是特殊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这里的“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指的就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如果按照所谓的“一般生产劳动”概念来解释,马克思的这段话就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正确理解马克思使用“劳动过程”一词的确切含义,是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关键。
从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的生产劳动和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点出发的生产劳动指的是完全相同的劳动。显然,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比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前一种定义是深层的、本质的定义,后一种定义是表层的、现象的定义,比起前一种定义,后一种定义当然是不太“切近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经常把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劳动与作为生产劳动的结果的产品或者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他们用产品或者使用价值的特征来反映生产劳动的特征。马克思指出:“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看作生产的绝对形式,从而看作生产的唯一自然形式的这种资产阶级狭隘性,才会混淆下述两个问题,一个是从资本观点来说什么是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第49卷,第100页) 8 8我们这里主要关心的是“what labour is produc.tive in general.or what productive labour is in gener-al”的翻译问题。正是由于把它翻译为“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使得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马
克思这里又提出了所谓的“一般的生产劳动”概念,并且认为马克思把一般生产劳动定义为“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把马克思强烈反对的观点强加到马克思的头上。
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in general,这是个副词,翻译为形容词“一般的”显然不妥;而且in genera1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众的、传统的、日常生活用语,反映的是普通人、大众、外行人心目中的想法和见解。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把它翻译为“在普通人看来(或者在传统上),哪一种劳动是生产的或什么是生产劳动”。因为,很清楚,这个生产劳动定义是非常空洞的、甚至就是同义反复,它显然没有资格成为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
即使如此,我们也要搞清楚这个生产劳动定义的确切含义是什么。非常幸运的是,马克思本人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指出,斯密认为只有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同收入本身交换的劳动决不是生产劳动。“但斯密同时又从片面的传统观点出发,认为生产劳动就是一般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并且把自己的区分同这种观点结合起来,所以在他看来,下面这样的定义是可能的:同资本交换的那种劳动始终是生产劳动(始终创造物质财富等等)。”(第26卷,第264―265页)
很清楚,这里的“片面的传统观点”①,不就是马克思提到的“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吗?显而易见,这里的“某种东西”、“某种结果”实际上就是“物质财富”。这个片面的传统的生产劳动定义只是把物质产品生产领域从其他人类活动领域中区别出来了。
因此,马克思在这段话里提到了两个生产劳动概念:一个是从资本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概念;一个是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概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整个社会的绝对形式的情况下,在整个物质产品生产领域里,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就等价于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从资本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与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的生产劳动完全重合,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很容易会以为生产资本的劳动和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是一回事,甚至把生产物质财富看成是生产资本的劳动的本质特征;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会把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劳动概念看成是只反映劳动的物质内容的一个自然范畴,这样就完全取消了作为经济范畴的生产劳动概念存在的意义。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力图用劳动的物质内容来确定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错误做法,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和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拜物教观念:这种观念把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如商品,生产劳动等等,看成是这些形式规定性或范畴的物质承担者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第49卷,第108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拜物教观念把劳动的社会规定性看成是劳动的物质内容本身具有的性质,把劳动及其产品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混为一谈,这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面物化。马克思上边批判的把两种生产劳动概念混为一谈,就是抨击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异化现象。
三、马克思《资本论》中有关论述分析
马克思写道:“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资本论》第一卷,第201页)
要特别注意这段话,尤其是我们加上重点号的这几句话。下面,我们对于这段话要做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1.“这种生产”显然是指资本主义生产。那么什么是“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呢?这就涉及到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问题了。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因此,“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实际上指的就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
2.“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的英文是:“We shall,there.fore,in the first place,have to consider the labourprocess independently of the particular form it asslHnesunder given social conditions.”。显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所以,我们首先必须撇开资本主义生产(it)在给定的社会条件下所呈现出的特定形式(the particular form)来考察这种劳动过程(the labourprocess)”。这也就是说,我们这里考察的劳动过程是要撇开劳动过程在给定的社会条件下所呈现出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也就是把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所呈现出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统统撇开,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劳动过程,这当然就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的劳动过程或者说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
3.要特别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过度抽象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生产;也不能把“劳动过程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过度抽象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劳动过程。这是犯了过度抽象的逻辑错误。它们的正确意义是指我们目前暂时不考虑“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目前暂时也不考虑“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我们目前暂时只考虑这种劳动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变换过程,而且只就一个劳动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所说的“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和“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者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完全证明了我们理解的正确性。
因此,在《资本论》第一卷从第201页的“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一直到第209页的“我们再回头来谈我们那位未来的资本家吧”这一大段文章里,马克思只是谈论了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下面,马克思为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下了一个定义: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现在,工人是作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卖者出现在商品市场上。”①
我们加上重点号的这句话,实际上已经表明马克思这里所谈的这种劳动过程绝不是什么一般劳动过程,而是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显然,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许多规定也适合于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规定:“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
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1―202页)
在一般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
在同页的下边,马克思为这里的“生产劳动”一词加上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下注(7):
“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
下注(7)的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是:“This meth.od of determining.from the standpoint of the labour―process alone,what is productive labour,is by nomeans directly applicable to the case of the capitalistprocess of production.”显然这段英文翻译是完全错误的,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翻译错误。这段英文文章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只从这种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什么是生产劳动这种方法,绝不能直接地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场合”。这里把“the labour―process alone”翻译为“简单劳动过程”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使人们误以为还有什么复杂劳动过程。中国经济学家普遍把这里的“简单劳动过程”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所谓一般劳动过程,把所谓的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为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认为就是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这个一般生产劳动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这种错误的思路显然与这个关键性的误译密切相关。
马克思这段文章的意思显然是说,不能把从这种劳动过程的角度确定什么是生产劳动的方法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为什么不能用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场合?一方面,这里考察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只是一个人的劳动过程;而在特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劳动过程表现为总体工人的劳动过程,是有分工和协作的劳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单独都不是产品的生产者,只有总体工人才是产品的生产者。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剩余价值,生产商品只是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之一,因此只从生产商品的角度为生产劳动下定义是不够的,必须从生产剩余价值的角度为生产劳动下定义。
在特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资本论》第一卷,第556页)
“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是:“Thefirst definition given above of productive labour.a deftnition deduced from the very nature of the production ofmaterial objects.”显然,这里的翻译是不够精确的,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上面从物质产品生产的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千万要注意:不能把物质产品生产(the production pf material objects)和物质生产(material production)混为一谈。
这里出现的“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使几乎所有研究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经济学家误以为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出发的生产劳动定义是生产劳动的一般定义,这里的“物质生产”一词表明马克思把一般生产劳动严格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能构成一般生产劳动,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错误,也是一个长期禁锢中国经济学家的政治经济学教条,这使我们几十年来一直误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实际上,这里的所谓“从物质产品生产的性质本身中得出的”生产劳动概念,实际上就是“从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概念,即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从单纯的劳动过程本身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和“从生产商品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实际上说的都是一回事,反映的都是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从以上这些论述中,我们完全可以得出如下的确凿结论:在马克思那里,没有一般生产劳动范畴存在的余地,马克思没有提出适合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生产劳动范畴。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三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无关论”:(1)生产劳动理论与劳动价值理论无关;(2)生产劳动理论与国民经济核算理论无关;(3)生产劳动理论与三次产业划分理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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