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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纪检、审计同属企业的监督方式,两者分工不同,工作侧重点也不同。近年实践表明,加强纪检与审计的联动,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作用,有效增强企业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本文从公司实际工作出发,从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整改督查、人才培育四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纪检、审计联动机制的主要做法,力求在引导供电企业构建纪检、审计联动工作机制方面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关键词】供电企业 纪检 审计 联动
在当今中央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创新监督体制,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经途径。国网浙江富阳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公司)在实践中证明,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机构和重要监督手段,如果两者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在企业中构建起纪检、审计联动工作机制,则两者在工作中能不断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与流程,增强企业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防控效果。本人就从四个方面来谈谈富阳公司在构建纪检、审计联动工作机制上的一些做法。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虽然都是企业的监督形式,但两者分工不同,工作侧重点也不同。相对纪检监察而言,审计它不是独立的专业监督,而是一种综合经济监督,是对干部财权的具体监督,是从制度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是结合群众举报调查、发现、核实干部问题情况的方法之一。而纪检监察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专业监督体系,其主要有五项职能:预防职能、纠错职能、惩治职能、保护职能、教育职能,因此,其监督的内容广泛,可以说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同时,纪检监察得到的信息量要远远多于审计得到的信息量,但纪检监察得到的信息的准确性却不如审计得到的信息来得准确。因此,只有建立纪检和审计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为两者的联动创造条件。
1.1发挥反腐倡廉网作用
富阳公司建立了企业内部的反腐倡廉网,该网站设置有惩防动态、审计动态、举报等栏目,网站每天及时更新内容,纪检监察人员和审计人员可以从网站上随时了解纪检和审计每月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并从中获得相关有用信息。同时,其他职工也可以通过网站获得的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举报不实情况,为案件的查办提供线索。
1.2利用协同监督联席会议
供电企业专业性分工较强,富阳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加强职能部门对相关业务领域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强化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防范,建立起由职能管理部门组成的协同监督机制,并定期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召开有审计人员参加的协同监督联席会议,由职能部门在会上汇报相关专业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等。通过协同监督联席会议获得的信息较全面和真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方便纪检和审计的切入。
1.3注重日常工作信息的交流
富阳公司通过日常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其存在的源头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同时通过部室周例会、工作周(月)简报互发、案件线索相互提供等方式及时将信息与纪检监察进行沟通交流,发现问题,纪检监察就尽早进行谈话、教育等,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或进一步深入。
2.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不确定的经济问题,由审计先行审计,摸清情况,纪检监察再根据审计结果,作进一步的查证和处理,这帮助纪检监察解决了线索不充分、举报不详尽的问题,为案件的深入调查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纪检监察将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审计,为审计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或拓展其他相关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使审计工作更具目的性和针对性,从而提高审计效果。因此,实现纪检与审计的有效联动,可以弥补各自专业监督手段的局限性,促进双方工作的共赢。
2.1统筹安排年度监督工作
纪检与审计都具有监督作用,可以起到优势互补,因此,富阳公司在制订纪检与审计的年度工作计划时,一般都召开有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人员参加的协同监督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在各业务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而协商确定纪检、审计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同时,审计人员也根据当年常规审计工作情况,及时向各单位分析总结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引导相关单位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与流程,提高监督效果。
2.2纪检审计相互参与对方工作
纪检监察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能发挥较好的监督作用,审计在经济方面能发挥较好的监督作用。富阳公司在对干部员工进行工作作风和廉洁从业的纪检监督时,对于发现违规决策、失职渎职、管控不力、铺张浪费等情况时,积极引入审计工作,从经济审计角度入手,发现案件,并进行分析预防和惩处教育。同时,对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等的制定,纪检人员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参与到其的制订与审核中来,协商确定年度审计重点问题以及重点开展单位,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成效性。
2.3扩大共同监督项目范围
纪检、审计可以共同对重要项目、员工关注事项等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如富阳公司在“小金库”的专项治理上,纪检、审计共同参与监督检查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首先运用审计方法查证“小金库”,摸清“小金库”可能存在的方式;其次利用纪检监察的监督、组织协调、惩处的职能,严厉遏制、惩治“小金库”行为;最后通过建章立制,从完善制度上规范各种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同样,富阳公司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业扩报装、“主多分开”等领域也大力推行纪检、审计共同监督形式,以提高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
3.建立整改督查机制
纪检监察是一个专业监督机构,具有惩治职能,因此,在对问题的整改执行力度上,纪检监察要强于审计,这就要求有的审计无法督办的整改问题要提交给纪检监察,由纪检监察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监督、组织协调、惩处、制定长效机制,使审计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体现。当然,纪检监察在开展监察工作或进行案件查办时,也要尽量多使用审计方法,使纪检监察工作建立于审计基础上,做到监察工作有据可依,有证可惩,使纪检工作更具威慑性。
3.1将审计问题提升到纪检监察追究
富阳公司在日常的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及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跟踪协调整改进展情况,在整改过程中督促相关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与流程。同时,对于涉及的重大审计整改问题,审计人员无法督促落实整改时,会及时提交给纪检部门,以纪检部门名义组织落实整改、惩处等,可以取得较好整改效果。特别是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制审计时,一旦发现有苗头性的违规违纪时,立即告知纪检监察人员,将相关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来处理与追究,并在纪检监察的介入下,保证审计工作能顺利进行和独立开展,不受有关部门或领导的干预。
3.2将整改问题上升到完善企业制度流程
在常规的纪检和审计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除了少部分是由于员工责任心不强,人为因素造成的以外,更多的是由于制度设计缺陷或者根本没有制度规定而造成的。因此,从单纯的整改问题上升到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是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的目的所在。富阳公司通过对举报案件的查办,可以有效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缺陷以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并通过案件核查报告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完善有关制度与流程,实现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大大降低了腐败案件的发生率,有力地提高了企业廉政风险的防范能力。
4.建立人才培育机制
纪检监察和审计两者的业务内容并不重合,员工所需具备的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也各不相同,与纪检监察相比,审计需要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但从目前供电企业尤其是县级供电企业来看,相关审计人员配置偏少,或多或少影响了纪检、审计联动工作机制的构建与运作。因此,在相关专业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要顺利实现纪检、审计工作的联动,就需要加强对纪检、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并建立起人才培育机制。
4.1开展业务交叉培训与交流
对其他业务部门进行的业务培训,如果纪检和审计人员认为有需要,富阳公司都积极鼓励他们也参加该培训,这有利于拓宽纪检、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其业务监督水平。同时制订相应的人才激励机制以鼓励员工自我充实、学以致用,以激励机制引导和保障内部良好的学习风气,在激励机制上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此外,还不断强化建立纪检、审计工作互赏互信、团结协作、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纪检、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相互学习业务,相互提高。
4.2建立人才储备库与轮岗制度
当前,在专业技术、纪检、审计方面全面发展的业务骨干很少,不能有效地满足当前纪检、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富阳公司尝试建立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管理库,收集整理可以为纪检、审计工作服务的掌握各项专业技能的人才,以备工作需要时使用。同时,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合适的情况下,实行纪检、审计轮岗制度,或者建立纪检、审计互为AB岗制度,以提升纪检、审计联动工作能力,达到培养纪检、审计复合型人才的目的。
(作者单位:国网浙江富阳市供电公司党群工作部;浙江 富阳 3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