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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常有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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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点评:慢慢成长,人会发现,生活中最常遇到的是什么呢?就是小欢乐加大悲伤。每一段友情或者其他感情的最初,都是欢乐的,相处则是欢乐与悲伤叠加。但是友情的最后结局,往往是“散开的筵席”,这就是大悲伤。也因为有悲伤,所以才格外铭心刻骨;而因为有悲伤,所以也就有了回忆,有了故事。本文通篇都是在回忆,我们能由此串起沈季和阿曼姑娘由相识、相处到分离的全过程的一个个画面,如果连到一起播放,就是一幅幅充满感情的胶片合成的微型电影了。大多数画面的背景里,都常常有阴天”,但当悲伤来袭,忆起那些小小的欢乐,心绪自然也改变很多了,至少,能得到平静和抚慰。愿热爱文字的你,能享受生命中可能的悲伤,也会与欢乐不期而遇。

(肖尧)

1.有天你允许和我遇见

有很多事情在我的生命中开始流行时往往是在其已鼎盛几年之后,比如说《遇见》这首歌。阿痛在一篇文章里说她和这首歌隔了八年的时间,我想我更长。

爱一首歌通常都是有缘由的,或许,是因为那个没有主角的故事。或许,是因为一个人。

我思念的那个女孩,大概是在春天梨花开的时候遇见她的吧。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引子

在这座以“梨都”冠名的小城里,我对每年四月的梨花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我喜欢每年梨花节时梨园外面那家生意很红火的砂锅店,那家店里的砂锅很好吃,老板娘是个漂亮的年轻女子。她大概是从南方来的,说话的音色比北方人温婉很多。

那家砂锅店的名字叫“素鲜居”,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2010年的那个春天,梨花开得正盛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在素鲜居碰到班里那个从新疆转来的女孩沈季。

当时老板娘正在忙活着招呼其他客人,而我正倚在厨房门口看店里的伙计做我的金针菇砂锅。那时候店里的人很多,我转过身的时候沈季站在靠门的桌子旁边――我惊异于她惊人的视力,居然能透过错综的人影认出屋子角落里的身着白色卫衣的我。

“阿曼姑娘!你也在这里!”当我听见这熟悉的声音,但又回忆不起是谁而猛然转身的时候,可想而知,我对沈季的出现有多惊讶。

我还没缓过神来,沈季就已经走到我旁边的桌子前了,从容不迫且相当热情。

“阿曼姑娘,真没想到在这里能碰到你呀!”

阿曼姑娘?她这么称呼我。我有点惊异,因为我和沈季还未曾有过多少交集。

好吧。我很识相地把神经思维调整到适应沈季的方式。

“阿季妹子。”

……

“老板,两个金针菇砂锅。谢谢。”

对那天的记忆,我所保留的不多。让人记忆尤深的便是沈季她豪爽的点菜声以及我们两个人不可思议的熟络过程。

那天我们吃了三个金针菇砂锅,其中包括我自己点的一个,沈季点的两个。

我和沈季以这种方式成了朋友。那一天过后,彼此成为了彼此的闺蜜。现在再回想起来,觉得很自然――能影响自己到做梦都会梦到他的那个人,与他相遇的方式总要有些不一样吧。

后来熟识了之后,我才发现沈季住的那栋楼就在我住的楼的对面。

2.谢谢我们曾经拥有的故事

有段时间我在想“过客”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我告诉过沈季我对它的定义――把想忘但忘不掉的人以沧桑者的身份称为过客。我还记得沈季听我说完后的表情,很复杂,很深邃。

同时很释然。

我并不了解她当时所表现出的释然出自什么,也许是出自一个遗忘了情节只记得结果的故事吧。

――引子

在当时那个不知道“豆蔻年华”为何物的年代,沈季表现得比我更文艺更浪漫。她喜欢说一些很美丽的句子,比如说“我不喜欢我们之间没有距离。”我曾经对这句话里的“我们”提出疑问,说那该不会是代指我们俩吧。沈季摇了摇头,说不是。

而现在回忆曾经,我终于相信她那时说的话并没有多少可信度,但那不是谁对谁说的谎言,只是两个不会预言的蹩脚魔术师对未来做的首肯罢了。

沈季很喜欢张杰。于我而言,奶油小生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所以在她一遍又一遍地唱着“这就是爱”的时候,我常会神情别扭地讽刺说她是“花痴”。但犹记得她当时的表情,是认真而倔强的。

“我就是喜欢当花痴。”她对我一字一句地说,唱歌时的笑容凝在脸上有些僵硬。

当时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气氛说不上尴尬,但那时我才发现,“尴尬”一词停留在语文老师所给的“官方解释”上太过肤浅。

很奇怪,那一段记忆到沈季说了那句话为止,就没再往下续了。也许接下来,我们都当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疯闹了吧。

但我心里某个地方总感觉空空的,有些像被人倒空热水的暖水瓶,只留下半暖半冰的内壁。

2010年的冬天出奇地冷,且第一场雪下在冬季第一个月的某个下午。那场雪下得很大,很大。

我站在家里的阳台上,冲另一边的沈季大幅度地挥动戴着一副“Hello Kitty”系列手套的手。沈季会意,把手放在嘴边拱成万花筒的形状,很大声地向我抛出一句话:“出来玩雪!”

我欢快地拿着钥匙一路哼着歌奔下楼梯。

当我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沈季正奔跑在雪地里,笑容澄澈得近乎透明。我扬起戴着手套的手,朝沈季招手。大概沈季一眼就看到了那抹粉色的影子,欣喜地跑到我身边。

“这手套真好看。你也喜欢Kitty猫啊?”

“嗯。”

“我也喜欢……”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傻瓜!喏,给你的冬季礼物。”我摘下手套,很认真地把手套上粉红的丝线缠绕到手套上递给正在发傻的沈季。

“阿曼姑娘!我爱死你啦!”

“呃,起码该对我说声谢谢吧。”

“傻瓜……”

“嗯?”我注视着她的眼睛,里面闪着调皮的光。

“闭上眼。“

“嗯。”好奇怪,我的鼻子竟然嗅到了月季花的香味。

“睁开眼吧。”

我睁开眼,看到眼前的沈季抱了一捧粉色的月季,在白雪中晶莹地挂在脸上。

“阿季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月季,也是仙女玫瑰,你应该知道吧。”沈季笑着说,伸手把花塞到我的怀里。我这才猛然想到是有一次我在空间日志上写了一篇关于仙女玫瑰的童话,没想到让这丫头就记住了。

“现在可是冬天……你怎么弄来的……”我惊喜地问道。沈季姑娘还在一旁得意不已。

“我有神力啊……哈哈。”

……

那个雪天,我们都感受到来自对方的温暖。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捧仙女玫瑰是沈季绕了大半个城市,最后在一家偏僻的花店找到的。那天她搭着城市最晚的一班车,冻得缩手缩脚回了家。

3.不怀旧的原因是因为没有什么可以留恋,可以去爱

我常认为怀旧的人太过痛苦,因为过去只有一次,现在和未来也只有一次。但从不会怀旧的人,又会拥有多少快乐?没有爱过,没有后悔过,没有珍惜过。

――引子

我很想探究如果真正在乎一个人,是不是会把自己的过去全部敞开。

沈季说过她不在乎别人的过去。

“别人的人生是密码,没必要费尽心思破译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沈季说这话的时候眼里盛着些让我觉得陌生的东西。

“那是什么?”

“追溯。追溯时光。”

“阿曼姑娘。我信任你。”

“然后,然后呢?”

“我想送你一个故事。”

沈季告诉我她在新疆的时候,有一个朋友。

“可现在不是了,永远不会再是了……”

他在班里暗恋着一个女孩。单纯的暗恋,没有情书,没有圣诞夜的苹果,没有新年的贺卡。他暗恋女孩的唯一证据是沈季知道他喜欢她。

“你是我朋友。阿季姑娘。”那天他握着沈季的手,玩笑似的说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沈季知道他是认真的。

“他认为我们两个已经到了俞伯牙和钟子期的境界。却不知道我喜欢他……阿曼姑娘,我不想知道别人的过去。因为我怕看见裸的无心的伤害,而不是背叛的伤害。”沈季握着我的手说,依旧笑着。

沈季对于过去的笑在零度以下已经凝固了,永远不会再改变吧。

“我却没有秘密,没资格在你面前昭示一切。”我对她说,“但是阿季妹子,我想我现在找到怀旧的资本了。那就是一个叫作沈季的姑娘。”

4.完美,不完美

不完美的确能改变整个宇宙。但是,阿季姑娘,为什么要让我的遗憾,我的怀旧,在整个生命里变得如此完美呢?完完全全追忆,完完全全念旧,完完全全把你变成了过客。

――引子

我很崇拜霍金。沈季,知道我为什么崇拜他吗?

他说:“假如宇宙只是规则地完美下去,不会有地球,不会有你,不会有我。”

大物理学家都信奉不完美主义,沈季你有什么理由给我一个可以去追忆的完美过去?

2012年的夏天对于这个城市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我想不到沈季会在这个夏天出事――她出车祸了。被一辆车窗布满灰尘的宝马撞得鲜血淋漓。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沈季还在急救室里,她妈妈坐在急救室外哭。那是个美丽的女人,但沈季你却给了她一个悲剧故事。

护士推着沈季出来的时候,她的身上缠满了白色的纱布,纤细的手上插着一根粗粗的针管。

沈季,那个爱笑,爱张杰,爱小清新和小文艺的你呢?

沈季,你不是最怕打针了吗?那么粗的针头你真的放任它去吞噬你的血脉?

沈季,睡着会感觉到疼吗?

肇事司机跑了,开着的宝马原来是一辆黑车。警察说什么尽力搜捕,但在我看来,这还没我张口就骂他祖宗八辈,咒他不得好死来得真实。

沈季,醒过来好不好,我们一起去找那个司机,去砸他的破宝马。

医生说沈季这条命是保住了,但是醒来之后大概会失忆。

人的感情好奇怪啊,听到沈季没事的时候我快乐得快要虚脱了,但知道沈季会失忆的时候我居然想陪她睡到不想睡为止。

阿季妹子,阿季姑娘。

三个月之后,沈季的爸妈把沈季带走了。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们说那里医疗技术很发达,沈季在那里治疗可能会恢复记忆。

我也希望她好起来。真的。

我不喜欢沈季看到我时迷惑的眼神,问我:“你是谁呀?”

我喜欢听沈季这样说:“阿曼姑娘,我真是命大,竟然没死!我们一起去砸那个司机的车!”

这座城市的四月还没到,但我还是去了梨园外的素鲜居。老板娘还是很年轻的样子,而且比以前多了很多甜蜜。

“一份金针菇砂锅。”

吃着冒着热气的砂锅的时候,素鲜居来了一个人,是个潇洒的男人,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和深蓝色调的牛仔裤。

“我结婚了。”老板娘对我说,幸福地挽住男人的臂膀,笑得很快乐。我也笑了,说:“祝你幸福。”

素鲜居的老板娘都有幸福了呢。沈季,你呢?

我呢?

祝你幸福。祝我幸福。

5.把这场遇见编成一个故事

南迁的鸟和她相遇过一次。

――引子

她住在位于秦岭淮河线偏北一点点的城市,每年冬天只能看到三场雪。

她叫阿亦,你若不离我亦不弃的那个亦。有个人说她的名字很美,换季的时候可以联想到春天到来时北雁南迁的场景。

“你喜欢春天吗?”那个人问过她。大概是在冬末的时节吧。

“我喜欢下雪时的冬天。”阿亦说。

“我原来住的那个城市,冬天的时候有很多雪呢……我想留在那里。”

“我想去那里。”

但一只北来的鸟不会轻易再回到故地吧。

阿亦想飞到那个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可惜迁徙的季节已过。

她抬起头看着这里的天空,万里无云,不会下雨,也不会下雪。

四月来的时候,我去了梨园。白色的花影里经常会闪过几只鸟的影子,于是我想到把你和我的遇见编成这样一个故事。

沈季你大概能明白我的用意吧。

两只注定要迁徙的候鸟就算遇见,相守,最后也都有分别的时候。就算她们都喜欢雪,但雪也不会单单爱着一个城市。

我终于有了回忆的资本,做一个喜欢怀旧的人。

我不会忘记的。沈季,你的好,你有记忆的过去,还有素鲜居的金针菇砂锅。

我渴望有一天,你站在我面前,然后我对你说:“好久不见,阿季姑娘。”

那天去梨园的时候,天突然下雨了。雨很澄澈,像下雨天匆匆躲进屋檐下的我们那双看着黑色天空的眼睛。

我没有祈祷雨快停,我是在想,那个常常和我一起淋雨的姑娘,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后记:

我还记得你说的那句话:“我不喜欢我们之间没有距离。”

但我们,什么时候都是有距离的啊。怎么能谈得上,喜不喜欢呢?

(本文获第十二届放胆作文大赛初中组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