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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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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三回写林黛玉初进贾府,贾母及媳妇姑娘们以礼相见。正在这时,只听见后院飘然一声笑语:“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这是谁?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话过后,小说才写一位“丽人”出场:她“身量苗条,体格”,原来是“凤辣子”――王熙凤。

文学作品描写人物使用这种先“声”后人的表现方法,叫做“先声夺人”。先声夺人是我国传统的描写人物出场的写作艺术,古代章回体小说不乏出色的名笔。人物出场的先声夺人,其关键的“夺人”,就是要求人物一出场就抓住读者,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作为人物出场的第一“声”,也要能“夺人之心”,方为上乘。凤辣子出场时一句貌似平常的话,不说读者,就是林黛玉,也立即刻下了“放诞无礼”的印象。说话人这么大声大气,在堂堂贾府,又是在“老祖宗”面前,竟旁若无人地突出一个“我”字,不能说不“放诞”;她本未迎客,却洋洋自得,岂不“无礼”!于是,这一“声”,就使一个泼辣骄纵而又很能做戏的特殊人物呼之欲出了。

为了把人物出场写活写好,使其“第一印象”就能“夺人之心”,作家们总是呕心沥血。大体说来,先声夺人的方法有:

一、先写个性化的语言

“言为心声”,所以在人物出场的时候,作者总爱让人物先出来说话,以便“纸上留声”,即留下鲜明的性格烙印;甚至不惜在人物“走”出来之前,先入为主地以一“声”夺人。凤辣子是这样,鲁迅的《故乡》里的杨二嫂也是这样。在杨二嫂未曾露面,而且连她的名姓都还未出现之前,是由那“一种尖利的怪声”把她引出来的:“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这一“声”,不仅是人物本身的虚张声势,而且也是作者在招人注目。读者要知道:“哈”的一声,决不是一个诚挚、朴实的庄稼人或庄重、和蔼的年长者的语言。于是,一个沾染许多铜臭的市井泼妇的生动形象,就先“夺”了读者的注意。

孙犁的《山地回忆》,主人公妞儿的出场,用的也是 “先声夺人”的笔法。当“我”在河边正要洗脸时,突然传来一声喊:“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这命令的口气,火辣辣的味儿,就把天真、率直的爽朗性格“喊”出来了。由此可以看到,先声夺人的个性化的语言,不仅是人物出场的精彩一笔,而且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可以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

二、先写有声有色的动作

人物的行动,莫不是思想性格的表现,所以对于人物如何“走出来”,作家总是精心设计,特别重视。人物出场,作者总要让他们先“行”夺人。其方法是,力求抓住人物个性化的动作,一开头就把它写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由此“夺人之心”,给读者以难忘的印象。

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最初是通过“我”脑海里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描绘他的,虽然是插叙,但由于是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所以作者也分外用力,也可以说大奏了“先声夺人”之效。特别是那“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的一连串的动作,把一个勇敢的少年英雄写得有声有色。

三、先抑后扬的回味艺术

人物出场,有时故意放置于贬抑的地位,例如《山地回忆》中的小妞的出场大喊,初看似乎无礼,太不讲情面,又似乎太无觉悟,对待子弟兵该这样生硬吗?然而正由于开头一“抑”,后边对她才“扬”得有力。读了后面,再回味前面,才觉得“抑”得好,有性格在,有“戏剧性”在。这样的出场描写,不就叫人回味无穷吗?

《林黛玉进贾府》里写贾宝玉在王夫人嘴里竟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在林黛玉的记忆里,她母亲也曾把贾宝玉说得“顽劣异常”,这也都是“抑”。可是有了这些“抑”,当贾宝玉真的出场时,在黛玉的眼里,他才那样“闪光”。

先声夺人的人物出场艺术,不仅限于写“声”,也可以写“行”,写反响,甚至以“抑”写起,只要能够“夺人之心”,就都是可取的。

怎样才能保证人物出场的描写“先声夺人”呢?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要真实,毫无虚假的痕迹。孙犁说:“虚伪和矫饰,无论在生活方面或艺术方面,都是不足取的,可耻的。”人物出场也是这样,不能为“夺人”而违反生活的真实。二是要传神,这是个性化的真谛。人物出场时的一言一行,要求一笔传神,一鸣惊人,这样才能留给读者永志难忘的“第一印象”。三是后面要有实力。所谓“实力”就是充实的内容。作品要对人物作多层次多侧面的刻画,如果全文没有一系列的人物“性格史”,那么开头徒有“夺人”之声,也只是一声不下雨的干雷而已。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要写好人物,也请首先写好“先声夺人”的一笔!

“物相杂故曰文”,文须五色错综,乃成华采;须经纬就绪,乃成条理。

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

――〔明〕王世贞《艺苑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