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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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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五大平台对接863成果与中小科企

国家科技部3月批准建立“天津滨海新区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促进中心”。促进中心依托滨海新区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建立,以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伙伴城区建设为核心任务,建立企业需求信息平台、融资服务平台、政府资源平台、863专家服务平台、863成果信息平台等五个平台,充分聚集和优化配置这些平台资源,形成863成果与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的服务网络,构建长效对接机制。目前,促进中心已完成组建,投入运行。

天津滨海新区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伙伴城市(城区)试点工作,自2011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已经建设完善了组织机构与协调机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与政策措施,多渠道聚力推进国家科技成果产业化。截至2012年底,共获取了20000多项国家863计划项目成果和100多项重点推介项目,初步建立滨海新区国家863项目成果库和精选库,在新区和功能区层面组织了100多场次不同规模的对接活动。与北京、大连、武汉、上海等地的500个863项目成果进行了对接,达成合作项目共计202项,其中投资超过亿元的项目8项,投资超过2000万元(含)以上规模项目62项,投产创办企业项目94项,协议总投资达到72亿元,预计新增产值120亿元。

宁夏

宁夏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编制上报工作

3月,按照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要求,由宁夏自治区经信委牵头,经过现场调研,在各市筛选上报窗口平台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复。《方案》分为宁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总体建设思路、技术实现方案、重点建设内容、运营模式、保障措施、预期效果、资金来源、窗口服务平台项目概要等章节,约10万字,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宁夏自治区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上报前,还组织专家对窗口平台及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和论证。

《方案》综合考虑宁夏自治区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立足不同区域发展定位构建以自治区服务平台为枢纽、窗口服务平台为支撑的“一枢纽多窗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总体格局。以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大厦为基础,建设自治区公共服务总平台,按照“区域覆盖、产业调优”原则,重点规划建设6个市级综合窗口平台和符合我区产业布局重点的8个产业集群服务窗口平台。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1个网络(公共基础网络)、3个平台(基础云平台、在线应用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服务平台)、3个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呼叫中心和项目运营管理中心)。项目总投资13062.5万元,其中,2013年项目投资10468万元。

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成后,将实现全区统一的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年带动服务资源不少于50家,开展服务不少于10000次。宁夏自治区广大中小企业将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获得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

安徽

安徽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

2013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达1251项,总投资247亿元;产业集群专业镇及中小企业培育建设项目542项,总投资1277亿元。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以项目为依托,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行业“小巨人”。

“中小企业项目绝大部分属民营经济项目,涉及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众多领域,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安徽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安徽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项目带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逐步从一般加工制造等传统领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扩展,不断改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产业集群专业镇及中小企业培育建设项目,则突出主导产业,强化特色,提升专业镇产业集聚发展的层次,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集群专业镇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和示范创业基地的综合实力。

今年,安徽省将加强对500户“专精特新”企业和1000户成长性小企业的培育。安徽省经信委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项目顺利实施,早投产、早见效;加快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技术高新化、产品特色化和国内有影响、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形成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成为地方经济的骨干和安徽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安徽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费免征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今年安徽省工商部门将继续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费,切实减轻小微民营企业负担。

去年以来,安徽省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着最大限度方便全民创业的原则,从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名称登记、投资领域、集团登记等方面放宽准入条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凡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免收包括开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补(换)证照在内的注册登记费。

为扶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安徽省工商局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项目,在安徽省推行了企业登记“并联审批”“一审一核”和“首席代表”制,缩短办事时间,简化工作流程;将能下放到市、县工商部门办理的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到市、县工商部门办理。同时,安徽省工商系统还全面实行私营企业在属地登记和监管,尽可能地方便投资者;对合芜蚌三市下放各类企业直冠省名核准权;在12个试点县(市)下放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权限,实行委托给有条件的工商所办理登记注册。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就近由工商所办理,委托工商所直接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的全面提速。

安徽”合芜蚌”再获税收政策“红包” 有效期限3年

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收到政策“红包”。在从今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会上,合芜蚌试验区将正式享有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等的3项税收政策。

这3项税收政策为,试点期间,给予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和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列入税前扣除,相关技术人员获得股权奖励应缴纳的个税在5年内可以分期付款。

据悉,此次3项试点政策有效期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去年发生的相关税收,可以在今年报税时进行追溯返回。

河北

河北认真办好10件实事 积极扶助小微企业成长

3月7日,河北省中小企业局正式《办好10件实事扶助小微企业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安排》。方案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要求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办好10件实事,进一步强化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这10件实事是,推进政策落实、解决融资困难、破解用地瓶颈、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平台网络建设、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扶持。

在同时的《办好10件实事扶助小微企业工作责任分工安排》中,细化了每项实事的主要工作内容,明确了责任单位。

为真正把10件实事办成、办好,河北省中小企业局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局要明确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办事人员,积极做好上下沟通、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等相关工作。

河北省降低贫困地区小贷公司设立门槛

3月,河北省金融办下发《关于全省贫困县和黑龙港流域贫困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若干意见》,对在这些贫困地区设立的小贷公司(特定称为“扶贫小额贷款公司”),出台降低注册资本金门槛、放宽股东单一持股比例等优惠政策。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通过此举,河北省将建立机制来确保贫困地区引入外来资金“活水”,同时以激励约束机制来培养贫困地区的“造血”机能,让金融扶贫真正落到实处,是支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

降低注册资本金门槛。对于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县(市)设立扶贫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500万元以上;对于一般贫困县或贫困村在5个以上的县(市、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在边远乡镇的(距离县城10公里以外,下同),注册资本金要求1000万元以上;对于一般贫困县设立扶贫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在县城的,注册资本金要求2000万元以上。

放宽股东单一持股比例。设立扶贫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法人企业)的单一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40%;其他股东的单一持股比例不超过30%,并且低于主发起人单一持股比例。

调整主发起人(法人企业)资格。主发起人(法人企业)的注册地可以放宽到同一设区市范围;允许省内外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经过省金融办资格审核和有关设区市政府同意,到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县(市)和黑龙港地区,成批连片发起设立扶贫小额贷款公司。

适当增加设立名额。在具备有效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对于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注册地为县城的每个县不超过5家(含原有一般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下同),注册地在边远乡镇的,每个乡镇不超过2家,鼓励提高乡镇覆盖率;对于一般贫困县,注册地为县城的不超过4家,注册地在边远山区乡镇的,每个乡镇1家;对于除上述贫困县之外贫困村在5个以上的县(市、区),允许在原有指标的基础上,每5个村增加1家,注册地设在贫困村比较集中的乡镇政府所在地。

扩大融资比例和范围。扶贫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可以适当扩大融资比例;开展有强大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扶贫小额贷款公司定向融资试点。

支持扶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贷款风险补偿和税费减免。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于扶贫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按照金融人才落实相应的政策。

加强对扶贫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建立适合贫困县和黑龙港流域贫困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实行注册地基层政府监管责任制和主发起人(法人企业)股东责任追究制度,重点防范触犯四个高压线的行为。

四川

四川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工作分工方案

3月19日,四川省政府《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将58项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分解下达到省政府有关部门与有关单位。

根据《分工方案》要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团省委等省促进扶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成立四川省创业基金会,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负责发展金融租赁业,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满足企业购置设备和固定资产资金需求。

四川省将建立省级创业基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3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中提出,四川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建立省级创业基金,力争每年新增万户小型微型企业。此外,四川省还将建立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制度,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志愿者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方案,四川省将积极鼓励创业,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团省委等省促进扶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建立省级创业基金,成立四川省创业基金会,创建创业服务体系。同时,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力争每年新增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对于稳定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纳税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定的创业奖励。积极发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优先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用于创业孵化土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四川省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管理水平方面,方案指出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重点帮助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加强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用工等管理。并由财政厅负责,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展培训和会计服务。

四川优惠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

3月,四川省经信委出台《关于组织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正式启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所得税优惠申请。申请成功的企业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凡在四川省登记注册,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为主营业务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或以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贷款为主营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满足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70%以上等相关条件即可申请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可向注册地所在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省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川分支机构直接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

贵州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将从九方面服务中小企业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日前印发2013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要点,明确2013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

2013年,贵州省将完成民间投资50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3400亿元,占GDP比重43%。为此,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将做好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倍增计划,提高民营经济比重。开展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倍增计划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分解下达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至各市(州),核心指标落实到县。研究制定提高民营经济比重的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全省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省内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行调研。

二是加大企业扶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和催生一批产业关联的中小企业,重点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全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项目库,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发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在提高企业发展质量的基础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新增扶持对象2000人,重点扶持创业型、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加大“万户小老板工程”宣传力度。落实“3个15万元”配套政策,促进微型企业加速成长为中小企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提升“两赛一会”品牌,重点打造“贵州名创”和“贵州名匠”。

三是建设服务大厅,拓展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在各市(州)、重点县、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引导各类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入驻大厅和平台网络,为企业提供大厅式、窗口化、网络化的普遍服务。扩大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效能,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示范平台,第二批省级示范平台认定名单,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平台申报和认定工作,推进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各类专业平台建设,印制《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宣传画册》。

四是推动民企进园区,提高产业集中度。落实省政府建设100个产业园区的要求,制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园区、进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开展“民营企业进园区”推进活动。促进商(协)会、企业以商招商。加快民营经济示范园区建设进度。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发展。加大对入驻园区、入驻标准厂房的民营企业的财政补助力度。

五是创新融资渠道,推动民间资本快速扩张。逐步完善“黔贷通”网络融资平台建设,建立项目融资贷款供需双方交流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推动华润集团设立贵州特色轻工产业发展基金,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私募债发行,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

六是推动对外开放,促进企业开拓内外市场。全力办好第八届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努力将其提升打造为国际工艺品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在广州举办的第10届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在香港举办的2013国际中小企博览等经贸活动。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筹办第三届酒博会。加强与兄弟省市中小企业的学习交流和信息沟通。加快建设贵州(贵阳)民族民间工艺品交易基地。

七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推进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加强与香港国际金融管理学院的合作。组织民营企业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赴境外培训学习。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举办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

八是认真转变作风,营造民企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基础性研究,加强实地调研和情况分析,求真务实,勤政为民,不断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宣传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狠抓政策落实,增强政策透明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特别是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让企业了解掌握,学会利用。

九是强化工作基础,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省统计局的合作,建立全省统一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覆盖到县,统计数据定期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工作信息交流机制。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将努力做好以上九方面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目标任务,促进贵州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云南

云南公共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

3月,云南省中小企业网络建设项目启动。该项目计划在今明两年,投资1.5亿元建成3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今年10月以前将建成省枢纽平台,昆明、曲靖、玉溪、文山、保山5个重点州市和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等13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4年在各州市建设完成17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完成129个县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后,将吸纳金融、法律、税务、工商等多部门和中介机构入驻,形成全省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营单位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云南省工信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提出,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云南省全面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确保3000户小微企业通过试点实现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

《通知》指出,小微企业信贷试点以开展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为突破口,有计划地选择3000户“专、精、特、新”型优质小微企业,联合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的任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省工信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优选2000户左右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分别组织优选600户和400户左右的特色农业、林业产业化小微企业。

《通知》强调,建立云南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试点信息资料,评估试点效果,制定奖励办法等。

新疆

2013年新疆重点扶持20家机电中小微企业

以努力培育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推动中小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集群集约发展为目标,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定重点扶持机电行业20家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集中力量帮助解决这些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关键设备购置、融资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过去十年,新疆机电工业规模快速扩大,全行业规模增长近7倍;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年均增长达53%。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超过60%,在新能源装备、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石化装备等行业,实施了一大批新项目。随着机电行业相关主机产品的快速发展,对基础产品和基础技术的现实需求也在增强,亟须一批事关行业体系建设的基础零部件加工项目。

自治区机电行办相关负责人说,中小企业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围绕重点项目做好协作,围绕主机企业做好配套。“我们的目标即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负责人表示,今年新疆自治区还将支持2至3家示范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训中小企业各类人员300人(次),建设机电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引导小微企业集群发展。

江苏

江苏省实施中小微企业“十百千万”行动计划

为积极有效地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今年开始,江苏省经信委将在全省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管理素质提升“十百千万”行动计划。

此次“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为:每年培育评定“江苏省十佳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培育评定100家江苏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和优秀企业;表彰100名“江苏省百名优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1000名中小微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带动和实现万家中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全省中小微企业的运行质量与效益明显提高。

按照行动计划部署,江苏省将依据《江苏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和《评价标准》,加强对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和优秀企业的培育,省级中小企业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和优秀企业实施管理创新项目。研究出台省级管理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对管理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资质资格动态管理和持证上岗。此外,从今年开始,还将举办“江苏省中小微企业领军人才管理创新培训班”和“江苏省中小微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每年培训500—1000名中小微企业管理领军人才和10000名管理人才。

江苏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

今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3.2万人,就业总体压力依然较大。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3月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今年江苏省将确保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

通知规定,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此外,今年江苏省还将购买5000个公益性岗位,包括:基层公共卫生、基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基层民政、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岗位,有效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山西

山西省低租金零收费帮扶创业

对于刚创业的青年,过高的租金常让他们望而却步。今年,山西省将通过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零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和创业孵化成功率。

山西省去年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来,扶持近4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2万人。树立劳务品牌20个,为重点工程输入劳动力10万人次。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今年将加大资金投入,为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服务,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

同时,山西省将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培育和鼓励劳动者创业。围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县域经济发展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招商引资项目需要,引导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改善创业就业坏境,解决创业者在市场准入、行政管理、融资服务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力度。

此外,山西省将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完善户籍、工商、税收、住房、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山西省确立中小企业今年发展目标

2月27日,山西省中小企业工作暨中小企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太原市召开。会议确立了今年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小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左右;新创办1万户以上小微企业;新培育100个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山西省中小企业系统将推出“组合拳”,积极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中小企业发展体系,努力开创全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一是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快速成长,做大中小企业规模和总量。实施“星火”培育工程,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新创办小微企业1万户以上,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实施“小巨人”提升工程,促进中型企业快速成长。新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0户以上,特别是要下大力气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在全国同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龙头企业。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大力开展协作配套,积极推进集聚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努力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三是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增强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创新服务理念,搭建融资、服务、市场三大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吉林

吉林省每年将为新办企业免税6亿元左右

3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提到,吉林省将为新办企业提供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从个体、小型微利企业到大中型民营企业,都将是一个普惠政策消息。据测算,此举每年将为吉林省内新办企业免税6亿元左右。昨天,吉林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针对《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作如下解读。

政策解读一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政策:对经过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比例和方式在税前扣除。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解读:上述政策对我省转让技术的企业个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是最大的优惠,税务部门所涉及的这一政策是普惠式的,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都能惠及,从支持力度上来看对企业和个人优惠也是非常大的。

政策解读二

小微企、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调到最高2万元

政策: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解读:国家政策中,对于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至2万元的调整幅度,但我省将这一政策直接调整至最高限2万元,一次性把政策给足,真正把政策落实到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身上。

政策解读三

新办企业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政策: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始,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解读:该政策鼓励创业就业,应该对初创企业者有较强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目前,对于新办企业的界定和具体实施细则地税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细化中。

政策解读四

5年内创业孵化基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政策: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解读:省地税局自2005年开始至今已经出台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7个政策性文件。2009年省地税局也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提出过创业孵化基地的免征税政策,但原来的政策是3年,现在已经延长至5年。

吉林省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全面发展

记者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吉林省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新办企业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0元等。

该省出台了5条11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有该省在税权内放宽的政策,也有支持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的突破性政策。仅仅新办企业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一项,就将为全省新办企业每年免税6亿元左右。

此外,该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0元后,将为全省4.8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减免税4.5亿元;微型企业执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也将减免税约4.4亿元;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在抓紧研究细化相关优惠政策,并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为民营经济主体建立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民营经济的全面发展。

湖南

湖南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正式实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这宣告湖南小微企业扶助活动正式实施。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将采取点面结合、集中活动与分组服务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围绕政策咨询、投资融资、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方面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并将组织工作组重点深入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等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在优化结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在专项行动中,湖南省经信委将组织开展产业对接系列活动、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融资服务月、万家“数字企业”创建、软件信息服务与中小微企业牵手、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法律服务进企业、中小企业人员培训和湖南高校与中小企业科技创业项目对接等九大活动。

陕西

2013年陕西省力争新增小微型企业2.5万户

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目标是陕西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2%,增加值增长17%,新增小微型企业2.5万户,新增从业人员25万人。

在服务体系建设环节中,将加快陕西省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建设和第一批、第二批省市及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建设,力争第一批年底建成,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重点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新增小微型企业2.5万户,其中工业企业5000户;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0户。

陕西省百项公益活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从3月起至12月,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将举行百项公益活动免费服务中小企业,以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人才难、融资难、信息不对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自去年2月10日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成立以来,已先后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以及企业战略、企业文化、银企对接等专项服务活动200余场,为省内57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服务,得到了工信部及省上有关领导的肯定,并受到众多企业家欢迎。今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再度联合省内近百家服务机构,在此前活动基础上,制定出百余项服务中小企业的公益活动计划,内容涉及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技术支持等。同时,还将组织平台入驻单位及特约服务机构深入企业接地气,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

内蒙古

内蒙古三项示范工程强壮中小企业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通过大力实施千户创新型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创业带就业”工程及生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三项示范工程,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发展。

千户创新型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将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引领与带动全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大幅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加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创业带就业”工程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带动就业10万人。落实好自治区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执行国家规定上限的政策,充分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重要作用,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生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将重点支持500户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生产业领域发展,培育一批服务型中小企业。

江西

江西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试点

江西省政府3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江西省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成为全国第十四个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的省市。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创新。它不仅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结构,也完善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的途径,将有效缓解其资金短缺的局面。

江西省近年来加快培育“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科技优势、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脱颖而出,为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奠定了良好基础。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对进一步拓宽省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省将在全面落实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广泛开展宣传和辅导,精心筛选发行企业,积极推动私募债券发行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和合作,做好发债企业的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控,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广西

广西将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从今年起,广西中小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将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

中小企业的集合债、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手段,也是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展生存空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日前出台的规定,从2013年起,广西区财政将中小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纳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即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引导和激励担保机构参与广西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项目担保业务。

目前,广西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财政风险补偿措施的实施将有效调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担保机构对广西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服务水平,让更多中小企业更加便捷、高效地实现融资,获得可持续发展。

甘肃

甘肃兰州市拟推最惠政策鼓励全民创业 微企投资15万政府给你补5万

为了缓解就业难,鼓励全民创业,兰州市拟出台相关办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兰州市拟对实际投资达到15万元的微型企业,给予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每年扶持微型企业不少于千户

在近日的会议上,兰州市工信委提交会议讨论《兰州市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初稿)(以下简称《办法》)。兰州市将扶持的微型企业应符合国家确定的微型企业标准,且实际货币资金达到15万元,并带动5人以上(含5人)具有本市户籍人员就业。重点扶持才能够使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居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加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生产型、实体型、生产业微型企业。

从今年起,兰州市每年扶持微型企业不少于1000户,带动就业不少于5000人。《办法》同时给出了对微型企业和拟创业人员具体的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在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市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门总额进行等额奖励。累计对单个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微型企业可获得20万元以内贷款

没有启动资金,是很多有创业想法的创业者的苦恼。为此,《办法》还特地对支持全民创业的贷款管理予以明确。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市、县(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对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进行担保,并根据实际情况减收微型企业的担保费。符合相关规定的微型企业,可向兰州市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免费担保和给予贴息。

微型企业套取资金记入市场诚信系统

纵观此次会议讨论的《办法》,可以看到这是兰州市政府近年来对创业者及微型企业最大最优的扶持政策。同时,该《办法》还对微型企业的监督管理政策予以明确。市、县(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工商、人社、监察等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管。严厉查处微型企业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等行为。对上述行为应当记入市场主体诚信系统。相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出现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补助资金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的;抽逃、转移注册资本(金)及其他资金、资产的;出租、出借扶持资格的;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扶持资格的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微型企业,将由县(区)工信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申请人扶持资格,并按规定追回补助和奖励资金。

黑龙江

黑龙江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招高校毕业生享政策优惠

从人社部门获悉,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