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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电视传播机制现状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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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视传播是现代奥运会体育传播媒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奥运会的持续发展与广泛传播。冬奥会电视转播常常作为奥运传播商业模式变革的试航平台,对奥林匹克组织的体系构建影响深远。然而,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式在整体上呈现的持续低迷,政治形势复杂多变,直接影响着奥运会的传播方式,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冬奥会的电视传播面临诸多困境,亟需商业模式和传播理念的创新与发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对冬奥会电视传播机制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冬奥会电视传播在营销方面面临诸多挑战,电视传播的传统影响力被削弱、电视传播权谈判过度商业化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文章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在掌握电视转播的特征与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电视转播事业向国际化迈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冬奥会;电视转播;商业模式;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808(2013)05-0017-05

1922年法国夏蒙尼第1届冬季奥林匹克周,冬奥会正式加入现代奥林匹克体系,与夏季奥运会一起成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1936年柏林奥运会第一次进行电视转播。从1964年东京奥运会首次通过通讯卫星实现奥运会全世界直播。1968年第墨西哥夏奥会和第10届法国格勒诺布尔冬奥会共同采用了彩色电视信号转播赛况,电视传播对体育运动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力。电视传播技术的不断革新为奥运会,包括冬奥会的电视视传播创新提供的了巨大的机遇。

电视传播在现代奥运会的发展历史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电视传播技术不断改造,营销的商业化和规范化途径,电视传播展现出自身传播优势,为国际奥委会贯彻奥林匹克精神,传播奥林匹克教育理想,促进相关国际体育运动组织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电视传播发展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式、技术革新等多因素的影响,组织制度、商业化模式和传播理念始终处于动态发展变化之中。而冬奥会的电视传播,作为奥委会与商业机构、媒介组织、奥运会组委会等进行多元博弈和战略角逐的试验平台,其创新发展路径备受关注。对应夏季奥运会,冬奥会的电视传播发展历史与动态变化,因其特殊性和复杂博奕特征,成为体育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对冬奥会电视传播发展从技术、制度和传播理念三个层面进行研究。技术层面主要从实践层面着手,探索冬奥会的电视传播方式和技巧、技术的发展。在制度层面主要关注冬奥会电视转播权发展情况。从理论层面对冬奥会的奥林匹克精神内核进行探索。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论文对历届冬奥会电视传播电视转播权出售与竞争谈判相关资料、电视持权转播商营销模式的收集、整理,获取基础数据资料,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分析论证。查阅和收集电视传播、新闻传播理论相关文献资料,为课题研究奠定基础。

1.2.2专家访谈法 访问国内外体育学、传播学和新闻学的专家学者,对本文涉及的奥运会尤其是冬奥会电视传播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访谈,从而获得本文研究目标中的基本素材与权威性意见,为确定研究方向,把握研究框架提供参考。

1.2.3逻辑分析法 在理论与实践研究基础上,采用逻辑分析方法,对冬奥会电视传播进行研究,从而获得结论。

2.结果与分析

2.1冬奥会电视传播机制的现状

2.1.1商业营销层面面临诸多挑战与困境 近年来全球经济危机全面爆发,影响了博弈各方在电视转播权中的商业谈判筹码。一方面是转播商在进行战略安排过程中,不得不重新审视水涨船高的转播权费用能否真正回收效益,或者在夏冬奥运会的各周期转播权购买战略中,实现收支平衡。而另一方面,对转播权尤其是电视转播权冀以重望的奥委会必须不断组织新型营销策略,以保证转播权继续攀升态势。电视转播不可低估的商业价值,促使国际奥委会保持对电视媒介国际巨头的偏爱,将其做为商业化操作重要对象加以研究,并在商业谈判中把电视转播商的要求置于重要地位维持博弈双方利益平衡。全球经济波动后,双方相对平衡的利益不免受到震动,二者在电视传播实践层面都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境。

上个世纪,奥委会通过对奥林匹克的多次修定,不断确定电视转播权的所有权。并通过同电视转播机构的商业谈判等途径来深化奥委会对奥运会赛事转播权的垄断,有效确保了奥运会电视转播费持续增长。然而,近年来奥运会在全球经济普遍低迷,尤其是2008年雷曼兄弟公司倒闭所连带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进而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使得随后进行的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大受牵连,电视传播面临产业链难以持续的困境。电视转播商亏损报告迫使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转播权销售小心谨慎,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只升不降的转播权分销途径,曾经稀缺的电视内容资源,一度面临价高难售局面。电视转播商业只能通过冬夏奥运会捆绑购买,以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的盈余平衡2010年冬奥会电视转播的亏损。

2.1.2电视传播传统影响力被削弱 随着手机,网络等新的电子信息终端接收技术日益成熟,奥委会不得不重视新媒体转播,开始逐步放开对新媒体的限制,这一转变,直接冲击电视传播的霸主地位。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例:1997年,国际奥委会在出售转播权时,尚未将新兴的媒介形式纳入商业化操作层面,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介采取限制,以保护电视转播商的经济效益。但到临近奥运举办年,即2007年12月18日,奥委会已经由最初限制网络等媒体转播奥运会转而正式出售新媒体的转播权。

新媒体因其互动、即时、灵活多样的传播优势,深得年青的受众群体喜爱,迅速成为转播权购买新生力量。加之新媒体技术革命,在奥运会的转播中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并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成为国际奥委会不能忽视的销售对象。由于其特殊的受众对象,新媒体的影响力不断加强,处于不容动摇的垄断地位的电视转播,面临着新的竞争对手,不得不寻求应对措施。

2.1.3电视传播权谈判的过度商业化,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 国际奥委会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不断开拓新的营销模式,在转播权销售中对竞争策略淋漓尽致的发挥,迫使各转播商加大转播权购买投入力度,各届转播费手笔令人叹为观止,可说是超忽估量(见表1)。

电视转播权的竞争,只局限于媒介组织中的超级巨擎,不具备经济实力的小型媒介组织根本无法涉足。奥运会的赛事资源成为垄断在少数巨型媒介组织中的稀缺产品。电视视转播过度商业化操作运行,广受诟病,国际上不乏反对声音。奥委会被指责为“像个商业机构”,有违奥林匹克精神的广泛传播,实际上商业化的过度开发,极大限制了这一人类文化财富核心精神的传播,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反观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历史,冬奥会奉行奥林匹克思想基础,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关心年青一代,尊重大自然和对人类文化、教育及社会生活的关注才是其精神核心,一味商业化,有违这一宗旨,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误导人们对奥运会主体精神的判断。

2.2冬奥会电视传播发展的对策

2.2.1商业营销层面面临的挑战与困境,需要奥委会运行模式革新 奥运会电视传播是基于电视传播技术创新,奥运会职业化与商业化进程及跨国商业组织与传播机构共同发展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起来的。自1984年奥委会对奥运会实行商业化运作后,一直到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以前,无论是北美地区,还是新兴的亚洲国家,都在与国际奥委会合作过程中,通过奥运会实现了双赢的商业博弈格局。电视转播的加入解决了国际奥委会组织奥运会的资金困境和财政难题(见表2)。

电视转播一直是实现奥运会商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国际奥委会的官方数据显示,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仅电视转播权一项,在奥委会的收入中占据比例达50%以上,是其各赞助机构、门票销售、特许权和纪念币、邮票等诸多单项营销模式所得资金之和。事实上,奥委会用于奥运会持续发展、资助单项运动协会和各国奥委会等多项资金,大部分要依赖于少数几个国际传媒巨擎。从全世界范围来看,2008年以前,欧洲和亚洲加在一起不到40%的转播权收入,比较北美地区高达56%的转播费贡献率,使得北美的电视转播商成为国际奥委会最重要的“客户”。做为转播权出售的重头,奥委会对电视转播权的营销确实煞费苦心,深谋远虑。然而,全球经济在本世纪遭遇了巨大挫折,由北美地区开始的金融危机,迅速波及全球,奥运电视转播权最大的买家,无论是NBC还是ESPN,无论是欧洲广播联盟还是亚洲广播联盟,无不受到震荡。媒介巨擎也要考量自身实力。很多媒介公司的母体,因为承担了巨额电视转播费而拖累总体收益,尤其是温哥华冬奥会,转播商更是承受巨大亏空。向来收益看好的电视转播权的营销,成了烫手山芋,迫使买方寻求新的收益方式。这也直接影响到国际奥委会在转播权销售过程中的决策和战略。实际上,温哥华冬奥会之后,国际奥委会迟迟未能实施新一轮转播权销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本次冬奥会电视转播商的反馈影响,在寻求稳健的营销方案,以确保转播商、国际奥委之间的博弈平衡。

2.2.2新技术革命在电子平台的广泛开展,成为影响电视传播的双刃剑 纵观电视传播发展历史,技术革新是促进冬奥会影响力持续扩大的主要动因。与夏季奥运会相比,冬奥会发展步伐要远逊于前者,受众影响力也不及夏季。加之冬奥会对环境与技术条件的独特要求,更影响到其电视传播的覆盖面。国际奥委会因此加强了冬奥会电视传播的技术更新。值提一提的是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OBS),为了实现奥运会电视转播客观性,保证传播信号的高水准,国际奥委会成立了OBS。在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OBS确保赛事信号全球覆盖,并用了高清电视信号和5.1声道的音频传送,极大的满足了电视转播质量的要求,也为扩大本届冬奥会最大电视覆盖奠定技术基础。但是,受益于技术革命的不仅是电视转播,新媒体也得益于新技术发展而跻身于奥运传播盛宴,在转播权利益中分一杯羹(见图1)。

一部分电视转播商通过自身转播渠道的拓宽,开发网络、手机模式来促进本身传播多元化,冲消竞争压力。但独立的新媒介经销商对奥运转播权的觊觎,其自身商业操作的需求,都成为新媒介加入转播权竞争不可阻挡的动力。新技术革新,将电视媒介技术整合和资源整合的进行提到日程,任何电视转播商都不能忽视新媒介平台的建设,都需要在自身的多元化建设中进行切实可靠的操作。电视传媒和新媒体的资源整合已提上电视转播商组织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日程,只有占据这一新平台的电视组织,才能占据新的产业高地。转播商面临的变革,也给奥委会制定转播权营销战略提出了一项新的课题。

2.2.3冬奥会的电视传播现状,迫使国际奥委会探寻新型商业模式 冬奥会的电视传播商业模式主要是基于确定了冬奥会电视传播活动的文化、商业价值基础上,并在传播过程中通过出售电视转播权及衍生产品,联结、整合了受众、传媒组织、跨国商业公司等利益相关者,创造、获取经营利润并因而所确立的经营活动范式及其制度保障系统。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基于体育赛事传播内容基础上的产业链条。

冬奥会的冬奥会赛事电视传播内容产业链构成包括的关键性因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赛事资源、电视转播信号制作、资源交易、赛事播出及衍生品开发等。冬奥会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发展潜力,应根据商业模式系统、变化、可操作和独特性特征,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冬奥会电视传播的商业模式只有符合了系统、动态、可执行与独特性的特征,才可以称之为好的商业模式。国际奥委会也直致力于此:1960年初,美国CBS广播电视公司还需要同冬奥会的组委会谈判,以购买冬奥会转播权。1994年,国际奥委会决定分开举办夏、冬奥运会,为冬奥会单独出售电视转播权奠定基础。国际奥委会在遵循夏季奥运会传播基本模式基础上,不断在冬奥会电视传播的实践操作层面创新与突破营销模式。冬奥会的电视转播营销的低成本优势,使冬奥会电视传播具有新的发展空间。1998年,第18届长野冬奥会,通过日本政府的巨额投资,第一次实现电视转播扭亏为盈,使奥运会的电视营销增加了一个新的生长点。1996年开始,奥运会的夏冬电视转播权由“零售”方式转向打包销售、捆绑销售。媒介产业的并购与资本运作,巨型传媒帝国的全球发展,也拓展冬奥会在全球市场售出途径。奥委会通过分摊利润弥补奥运会的亏空风险促成了北美地区一揽子电视转播权协议这一新的销售模式,也使商业营销产业链条各方共同获益。

对各地区的电视转播采取竞争方式,进行电视转播权的销售,是奥运会的转播权谈判重要手段。2013年8月12日国际奥委会(IOC)宣布,日本电通公司获得俄罗斯索契第22届冬奥会(2014)、巴西里约热内卢第31届奥运会(2016)和中国南京第2届夏季青奥会(2014)在亚洲17个国家和地区的转播权。加之早前获得的中亚五国的转播权,日本电通总计获得22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的全权转播权。届时日本电通将垄断这几大奥运会的全部转播权的分销利润。相比之下,国际奥委会在电视转播权商业运作中,更加强调对赛事的最大化传播原则,合作媒介组织的国际化规模和实力,以及为深挖经济收益而制定的单一国家转播权出售意向,开启了索契冬奥会之后,奥委会在赛事转播权商业销售模式上的巨大变革,必将给全球体育新闻电视转播的革新带来新的风暴。

2014年冬奥会电视转播权销售,国际奥委会不沿用前几届奥运会的营销模式,在主办城市确定之前进行竞标。2009年以来,冬奥会过去形成的商业模式遭遇挑战,无论是电视转播权法律救济机制,还是各种媒介形式之间的有效融合,都需要不断完善。

3.结论

(1)经济的发展,奥林匹克文化全球传播,使得奥运会的电视转播市场成为一个具有巨大经济收益预期、持续发展潜力和全球传播效果诱人的商业目标。这种商业模式是包括国际奥委会、转播设备提供商、电视转播商业和奥运赞助企业等在内的电视传播产业链共同愿望。无论冬奥会电视转播链条中的哪一部分,都期待它的传播体系保持创新和改革。

(2)通过强调升华奥林匹克精神和对奥运会电视传播布局的规划,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转播权全球战略来消弥过度商业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确立转播国际救济机制,通过对奥林匹克等传播法律依据的修订,强化转播对各类媒介组织和传播活动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在冬奥会电视内容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强调奥林匹克精神核心的建设,才能促进冬奥会电视传播这一体育文化产品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才会实现商业模式的进一步成熟,保障现代奥运会自重新确立以来一脉相承的奥林匹克精神,继承和发展人类从古代奥运会开始的更快、更高与更强的理想追求。

(3)客观定位参与到冬奥会电视传播产业链条各个组成部分,有针对性地对指标进行利益分销调整与取舍,积极发展电视传播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电视传播受众吸引力,突破电视传播线性传播不足。发展多元传播体系,建设多媒体传播平台,实现以电视转播为核心的内容生产,加深冬奥会传播影响力。通过节目创新,加强冬奥会电视传播的新闻深度和节目互动吸引力,强化电视传播所具有的拟态真实优点。

总之,冬奥会的电视传播发展,需要通过对多种影响因素长期跟踪研究,在广泛调查,深入探索基础上,不断强化加深奥林匹克内涵建设、扩大和巩固受众群体,以深化冬奥会电视传播发展在国际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2010 OlyInpic Marketing fact file[z].

[2]王仁周,朱志强,冬季奥林匹克运动[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7.

[3]刘石,冬奥会电视传播商业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C],第二届中国博士后体育论坛论文集.

[4]薛鹏,商业模式逻辑结构及持续创新的研究[C],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3-4.

[5]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EB/OL],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