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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台湾眷村的万芳本名林万芳,对于大部分“70”后的大陆乐迷都会有很多回忆,因为在属于他们的那段年少岁月里,万芳和她的代表作《新不了情》,绝对是无法抹去的一个青春印记。是的,万芳属于上世纪90年代。只是不知从何时起,万芳开始渐渐远离主流乐坛,也渐渐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内,多年来没有新的作品,大家似乎渐渐将她忘却。
很久没有听见万芳。从2002年发行唱片《相爱的运气》至今,已7年之久。如今的万芳多了不一样的分身。她是音乐节目主持,商业电台黄金时段,她舒缓却热烈地推介边缘音乐。她是演员,表演清单上有2部电影、8部电视连续剧、14出舞台剧210场累计演出,成绩单里有台湾电视最高奖项金钟奖的最佳女主角和最佳女配角,评委对她的评价是,“看不到表演的痕迹”。她写诗,她主持,她依旧是歌手,只是在用不一样的形式唱歌。有人说听万芳,一个人最好,两个人还不错,三个人以上,嗯,不妨换听张惠妹。这无关褒贬,只是听万芳,请从第一首歌开始。《时间仍然继续在走》、《雨后的玫瑰》、《Fly Away》、《温哥华悲伤一号》、《听风的歌》、《以后》都握着一把钥匙,会在夜深人静以后,打开你的心门。听万芳,请不要只听《新不了情》和主打歌。
为什么歌手一定要站在镁光灯下?为什么不能赤脚站在舞台上唱歌?为什么不能做自己?万芳的答案是坚定的,但声音还是柔美。让人听见一个更完整而真实的万芳。
壹・场景
第一次听见万芳,应该是1997年吧。那年7月港都的庆典结束,街道上是狂欢后的落寂。搭出租车回住处,车上收音机里放着同样落寂的声音。听电台主持说这个歌手叫万芳,也记住了那首《新不了情》。12年后,同样是7月,北京微凉的天气,同友人坐在台下看着台上唱歌的万芳。一条白色宽松长裙,脖子上系一条围巾,中分长发,表情淡然。表演之前,她没有说一句话。听者静静等她和两位乐手的准备。没有多余开场白,演出在她的旁白声中开始。当她开始唱歌,我的身体如同过电,不自觉地把头低下,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在唱什么。她的声音我很熟悉,但是在现场,又觉得陌生,声音的细节像被放大了很多倍,气息,情绪,还有表情。我的耳朵不相信会有这样被歌者的情感贯穿身体的声音,愣愣地坐在那里,忘了落泪,那几乎是身体的自然反应。因为她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
贰・左手
“为什么女生一定要怎么样?为什么花已经不在它的季节开花?为什么大多数的人说的就是对的?为什么我们就应该是这样的?为什么用否定自己来呈现自己的乖?”
万芳很喜欢讲自己的左手,谈起自己从小是左撇子。从眼神透露出少见而清楚的锐利坚定,但她的声调依然温柔,温柔地让你感受绝对的坚定,这个神情是在舞台上,或者与她面对面的当下,才会不经意地被震慑。“我妈妈让我改用右手是因为怕我上学会受歧视。在这个社会,我们总是怕,害怕我们跟别人不一样。其实这个世界原本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考,可是我们好像都拒绝了。许多女孩觉得在爱情里就要奉献,却发现没有了自己。我就跟她们说,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伟大?人云亦云就对了吗?就像这个社会,规定你必须怎么做。”
叁・距离
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万芳的乐迷。听她的音乐,看她的文字。对我来说,音乐是我认识她的全部,这样的距离不远不近,或许刚好。
“很多人以为我唱过非常多的演唱会,《新不了情》唱腻了,其实没有,我跟这首歌保持满有趣的关系。”万芳说,“我觉得我跟舞台、跟唱过的一些歌,保持某种程度的距离,我无法一直演绎它。或者该说我不是在演绎,大部分都是出现某部分的自己,因为唱歌不只是唱歌,唱歌对我来说,从来就不是个秀。”对一个用唱歌来陪伴自己的歌者而言,万芳的每一次歌唱就是一次真我的显露,不爱当明星的她,在剧场找到自由的舞台,更找到做自己的勇气。虽然我一直在流行音乐的框框里面,但我喜欢站在流行音乐的框框外头,即使是站在流行音乐舞台,我喜欢站在光圈旁边。很多人说万芳总与人保持距离,但这个与人保持距离的人在你面前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你会感觉到这个人是如此真诚,只是在包装过度的群体中反而显地异常。
肆・小众
什么叫小众?其实就是一小撮民众。他们放在任何的一个区域,都应该是自然的,正常的,也可以被随便的定性。其实,很难给万芳贴上一个标签――主流还是小众?她的《新不了情》几乎成了翻唱经典的“口水歌”,另一面她却是一个游离于娱乐圈之外的歌手,商业通告、综艺节目都是她不屑甚至反感的活动。以万芳的资历很难将其划为小众艺人的行列,除了唱歌,她还写诗主持,画画以及演戏,她一人拥有台湾金钟奖最佳女主角和最佳女配角两顶桂冠,曾出演过14部210场舞台剧,算得上是台湾戏剧舞台上的红人。
“全世界每个角落都有所谓大众跟小众,如果我们两个人都是左撇子,我们就是大众;可到了人群里,我们又成了小众。所以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成为大众或小众。你要留意一下小众,尊重一下异己的声音,不是跟自己不一样就去排挤他,因为我们随时可能被排挤。”万芳认为:“从音乐出发,我不会去分小众或者大众,主流或者非主流。我所说的小众,只是指观众少一点,主题细致精确一点。”
伍・迷失
万芳的喜悦很洗练,万芳的忧伤不亢不卑。唱歌,对于万芳来说,是“生命不可抹去的印记”。
小时候,她最大的心愿是“能唱歌给所有的人听”。小时候,她是家里的老幺,父母与哥哥姐姐都忙着上班上学,她就躲在客厅角落,把自己蜷得像一只小鸟,然后唱歌,一直唱,一直唱。唱一个下午,唱一个春天,完了再唱一个秋天。那年她6岁,她是唱歌的小女孩林万芳。后来有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很少在生活里唱歌,原来唱歌时很单纯很自我的快乐不见了――她成了歌手万芳。她才发现,某些东西出了问题。1988年,20岁的万芳一边读大学,一边在民歌餐厅演唱,两年后她在木船民歌比赛获得优胜奖。那一年,她出版了首张专辑《时间仍然继续在走》。1993年,万芳演唱的电影《新不了情》同名主题曲成为传唱的经典,连续9年,台湾KTV点播排行榜上,这首歌牢牢占据前几名。1997年的演唱会,台下坐满了动容的观众,一切看似很成功。但万芳犹豫了,“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想过自己到底要不要再唱下去,不知道这样唱下去还是不是我自己”。
陆・寻找
请你继续勇敢地生活。如果有个陌生人会被你偶然想起,真希望,那个人曾经是我。这样就够了。万芳说自己做歌手的目标很简单,“我只是个‘永远在路上’的表演者,是个传送温暖的‘管道’,大家可以不记住我,只要记住曾被感动就可以了。”
1993年,万芳开始了漫长的“蛰伏”
岁月。四处“流浪”,旅行,写诗,从温哥华,威尼斯,爱丁堡,到北极。“流浪“对她而言,只是一个缓冲过程,她走进舞台剧、戏剧,表演对她而言,是一种“新生”。她不再像过往一年发行一张唱片,慢慢后退到流行音乐的边缘,希望能重回当日,“只唱给自己听”。2000年,她开始尝试电台主持的角色,并借此接触了许多流行音乐以外的音乐人,重归民谣的怀抱。2005年。台湾民歌30年《永远的未央歌》音乐会上,蔡琴、黄大城,陈德健等47名民歌手一起出席。未及参与台湾民歌运动的万芳,一身白衣唱起《走在雨中》,歌曲末尾的旋律中她旋舞,鞠躬。她对观众落泪致歉“我是听民歌长大的孩子,却没有赶上民歌的末班车。”如今万芳的视野从过往专辑的女性世界延伸开。谈论的议题已不仅仅是爱情,但她坦言“自己并不是一个专门的写词者”,在喧嚣忙碌的生活里,保持当初那种纯粹简单的写作氛围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柒・舞台
很多年过去了,万芳的嗓音降低了,唱歌的表情变淡了,但有些却依然没有改变。这就是,永远。
万芳出演过一部舞台剧《收信快乐》,扮演女主角陈淑芬,退学堕胎酗酒。结婚,离婚,剧中与她通信的李政国,考大学、做律师,从政,结婚生子,和所有正常人一样,陈淑芬却质问:“你总在成为别人希望你成为的样子,你自己想要什么你知道吗?”与李政国一样,在如别人希望的那样成为明星后,她却找不到生活里的歌声了。“歌手这身份比较像是上了妆和人相处”,而她想卸了妆,在路边的小摊上吃一碗面。她从主流,慢慢地,收回自己,流入小众。万芳说,当了歌手后,就很少在生活中唱歌,甚至忘了唱给自己听,真的是一件非常伤心的事。“这阵子,我开始拿着笔去抄歌词,这是小时候做的事,我想要回到事情的源头。这几年我在自己身上慢慢回到以前,这个东西,它其实是可以放在舞台上跟大家分享的,并用我的方式来呈现,同时也可以忠实地呈现我自己。”
“很多朋友跟我说,万芳你好可惜哦,《新不了情》早就可以让你更红,赚更多的钱,不过我想,这就是选择的问题。”
捌・自己
万芳说自己一直非常喜欢研究人的心理。1993年,她加入一个叫做“成长团体”的社团,有一次位来自加拿大的心理学教授给社团成员上了一次课。“课程的主题就是让我们认识自己,比方说我可能以前是一个爱发脾气的人,但我自己却全然不知,这个课程就让我知道我自己原来脾气不好,为什么不好,我希望怎样去改变。”在这样的课堂上,万芳开始了自我认知过程。1995年,万芳突然以演员的身份出现在了电视剧和舞台剧中,“当时我是毛遂自荐找导演的。”她说,转作演员不是因为唱片卖不好,而是一方面出于兴趣,另一方面是在戏剧中,她能更直接地面对自己。“唱歌你需要打扮得光鲜靓丽,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你给人感觉是一个明星。而拍戏时我甚至无需任何装扮,就是在演我自己,是戏剧中的一分子而已。”正是这样一种表达自己的心态,让半路出家学习表演的她,短短几年内两次获得台湾电视最高奖项金钟奖。其实万芳深知,演戏对她而言,是一个自我表达的过程,而她演出来的,则是她对于人生的感悟。
万芳如同我成长过程中的秘密友人,12年占据我至今生命中一半多的时间,熟悉她的歌,熟悉她声音的温暖,听再多也不腻。但是她太低调,并不是个引人瞩目的歌手,加之有很多年没有出过唱片,所以她并不常出现在我和友人的话题中,很少提及她。如她自己所说,“我是个随缘随性的人,从来不规划人生。当初喜欢唱歌就去唱了,1995年时想演戏时就去演戏了。有时只要能唱到一首好听的歌,我就会很感动。”或许万芳给我恰恰就是这样的感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