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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介绍了建筑类型学的概念及特点, 并对建筑类型学的本质及设计方法作了阐述,以及用建筑类型学研究城市与建筑的关系.
关键词:形式,建筑类型学, 城市设计,建筑设计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of architectural culture, and the building of the essence and the design method of typology were discussed, and the use of typology study architecture and 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of the relationship.
Keywords: form, building typology, urban design, architecture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类型学的概念及特点
类型学的设计方法不是从纯功能或纯形式角度入手的,而是从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角度入手的。类型法并非一种崭新的设计手段,前工业社会或传统社会中的唯一设计方法就是类型学方法。类型学的生命力在于它永远是更新和发展的。在传统上建筑与其他艺术相似,均是根据对一系列先行构造、具有一定意义的词汇进行排列、组合和构造。功能主义则试图彻底改变建筑构成的传统,试图以在形式上和功能上无法减化的要素代替先行构造、先期设计的词汇。功能主义认为由此手段构造出来的建筑其意义将仅由作品自身的形式、功能和构造中获得。但是类型学认为在任何符号系统中,符合表达意义的能力来自于特定符号系统中的约定俗成的关系结构,而不依靠符号与外在先行存在的其他参照系统的关系。
另一方面,现代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在任何阶段,文化实践仅能够从它在历史进化的位置上来理解,文化是暂时的,仅适于某个时代。类型学则认为任何阶段的文化意义都是重叠的,每个词句、每种艺术形式均依赖其他词句和形式的存在。建筑的历史与语言的历史相似,并不是后一阶段彻底取消前一阶段的过程,而是过去遗存下来的建筑形式同时并存。因此,在目前的建筑实践中,就可以将历史上的形式看作原材料(素材)。
类型的概念说明了在建筑设计中形式是如何产生的。建筑的类型犹如语言,语言总是先于任何使用语言的个人。建筑的系统也是存在于任何建筑师的创造之前的。正是由于先前(早期)“形式”的存在和其持续性才使得建筑系统可以传达意义。这些“形式”就是所谓的类型,类型在每个历史阶段中与当时具体的建筑任务和问题相结合就形成了整个建筑系统。作为个体的建筑与建筑类型的关系犹如言语与语言的关系,建筑可以千变万化但都脱离不开类型。
在现代主义运动早期,柯布西埃试图在工业产品与标准化的分类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但这种分类是从工业生产的角度上来衡量的。类型学理论认为建筑形态在历史中重复出现的现象提示人们类型和形态的概念是独立于技术变化之外的。每个时代尤其是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建筑的类型总是相对稳定的,它是独立于形式、思想、技术等范畴变化之外的。这种稳定性保证了文化意义的持续性。这种保持人类生活相对稳定的结构或建筑类型十分重要,其作用犹如语言的相对稳定对人类社会的稳步发展所起的作用。
2 建筑类型学的本质及设计方法
产生建筑类型的原因并不复杂,人类经常面对相同的要求和条件限制,从而导致产生某种建筑类型来适应和满足这种条件和要求。人类又具有总结经验的倾向,从而使得某种类型占有主导地位。人们使用这种类型进而根据自身所面临的特殊问题、情况、条件和要求对该类型进行变通,从而产生某种类型的多种变体。类型是普遍的形式或结构,或一种使得种类和组团具有显著特征的性质,或对物体的分类。它是一种人们按照其进行制造和生产的模型。某些类型是普遍的,某些是由文化限定的,而另一些则是地区性的。因此对类型的定义是相对的,对类型的识别通常也是根据分析研究的尺度而变化的。类型既保持了文化与传统的连续性,又提供了创新和变化的余地和可能。
在使用类型设计方法时,第一步是发现或寻找出类型,这就要对历史和传统上的建筑、城市和社团居住环境进行分析,从广泛的材料中寻找出类型,根据设计任务选定研究对象进行设计。例如设计任务是在某城市的传统住宅区内设计一幢住宅,就要对该城市的住宅组团、邻里和城市空间进行分析总结、找出传统的类型,将其抽象化,简化为可据此进行再创造的“原型”。在此阶段有必要采用强化和任意性的手段将模糊的类型简化为“原型”。在某种意义上,类型的概念是含糊的中心概念,将其精确化、清晰化和图示化需要根据层次进行,简化和还原的产物就是“原型”。原型意味着首原初、本质和基本的类型,是人们据此进行设计、生产的模式。“陈规类型”则是“原型”的对立物,它是指持续不断、毫无变化的重复,即所谓的“模子”。应该指出类型并不意味着某种可按其在流水线上一成不变重复生产的模子。类型的本质一是由类型中要素的主要特征的组合构成;二是由不失去本类型特征的一系列要素的变体构成。因此类型就与要素的重复性和要素的选择性联系起来。
3 城市与建筑的关系
建筑是组成城市的基本细胞,精制而富有特色的建筑最能展示城市的艺术性。建筑的设计手法现在基本有3种:模仿、再生、创新。功能成为建筑设计的主题,形式只是外皮的建筑创作过程正在被建筑师们推敲。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许多建筑师正在研究建筑的基本组成元素,然后在某种法则的指导下,进行建筑的重组,从而展现崭新的建筑形式。建筑的外皮也成为单独研究的一个课题,其保温、承重、生态、维护等诸多功能被分层研究,再进行组合,形成有独特内涵的外皮或立面形式。这种解构主义的创作手法更立意于建筑的本原,创造出理性而非感性的建筑。这种建筑形式先思而后建,比施工图设计的建筑形式更利于城市整体的艺术环境。
在城市设计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市设计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设计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这就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城市设计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作为主要对象,而一个好的城市设计则在于整体环境的和谐、优美,不仅仅是单纯的建筑单体设计。沙里宁在《论城市》中提出城市体形环境设计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二条就是“相互协调的原则”。西特在《城市建设艺术》一书中总结中世纪欧洲城市建设艺术中强调的“互协调要素”,并加以发展,指出自然界虽然千变万化,但又是相互协调的,因此,人类建设新城也应该遵守这条原则。在沙里宁的实践中,把建筑设计、户外空间以及园林绿化等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
而我们的城市,最缺的就是关系,建筑与环境之间没有关系,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没有关系。单独看,有些还不错,放在一起就是乱七八糟。我认为这不是单纯建筑的问题,而是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相协调的问题。
4 结语
城市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缩影。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一个国家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关键在于这个国家的大城市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纵观当今世界,竞争不仅是经济力量的竞争,更是文化精神的竞争。一个新兴的经济型城市,如无文化底蕴,至多是一架经济机器,发展动力显然不足。因此,我们应该吸收其精华、去其糟粕,切实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找回我们遗失在快速城市化浪潮里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