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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中的复调叙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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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复调小说”理论最早是前苏联学者巴赫金在研究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提出的一个概念。《尘埃落定》运用了独特的复调叙事方法,非常态的叙事视角,蕴含了作者对于人性的洞察和生存的困惑。本文从叙述方法和叙述角度两方面来解读《尘埃落定》中的复调叙述结构。

关键词:尘埃落定;复调;叙述方法;叙述角度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获第五届矛盾文学奖。作品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讲述了康巴藏族土司制度下,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具有超时代的预感的傻子见证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作品运用了独特的复调叙事方法,非常态的叙事视角,蕴含了作者对于人性的洞察和生存的困惑。

小说文体的复调、叙述视角的复调、情感空间的复调与时空观念的复调,一起构成了庞杂的复调小说体系。前两者属形式范畴,是显性层次的复调;后两者属内容范畴,是隐性层次的复调。《尘埃落定》一书中所运用的复调就是明显的形式范畴的复调,本文从叙述方法和叙述角度两方面来解读《尘埃落定》中的复调叙述结构

一、叙述方法的复调

在《尘埃落定》中傻与聪明是作者要表达的一对悖论。作者纠缠着这一对立的概念创造了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傻却有先知般的洞察力和预见力的傻子和人们眼中公认的聪明人却总在关键的时候做出错误决定的傻子的哥哥。表面的傻、真正的傻、表面的智、真正的智,作者用极端的组合方法,将真、假、愚蠢、聪明的对立的因素集中在一对兄弟身上。

但这样的对立是建立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的。被人嘲笑的傻子与受人尊敬的哥哥,在作者的内心的天平上并没有偏向任何一方,作家是以超然的姿态俯视他们的。是做一个傻子?还是做一个聪明人?傻子被人侮辱,不被现实世界所理解和容纳;聪明人却常常成为欲望的奴隶,最终将自己埋葬。这是作者的困惑,显现了作者内心深出的人格的对立。内心闪烁不定、更接近于人生存的本真状态的作者,作者不确定自己抓住的是不是真理,他深信自己不是真理的化身,只是在响彻世间的众多声音里不断寻找最符合真理的声音。因此傻子和哥哥的对话因作者的不确定而变得平等。

傻子和哥哥的对话实际上是作者内心的对人性的叩问的外在化,也是对于人的性格和命运悲剧性的心灵的探索。作者对于这两个的人物存在的正确性是既肯定又否定的,每一种性格都是有缺陷的。事实上,作者对他创造出来的与现实对立的傻子也是不自信的,对傻子的哥哥是不批判的。在作者的心中,他们两个是平等而对立的,这是作者在叙事方法上运用的复调手法。

二、叙述角度的复调

叙述角度是叙述语言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尘埃落定》中作者运用复调视角:就叙述者的能力来看的是“傻子视角”,文中的主人公和叙述者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汉族女人所生一个傻子。就叙述人来说《尘埃落定》采用的是回顾自我和经验自我视角交织的第一人称视角,除此之外,文中还存在一种不同于第三人称叙述的上帝般的全知全能的视角。

(一)傻子视角

“我”是麦其土司酒醉后与汉族女人生下的傻瓜儿子,“一个月时坚决不笑”,“两个月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映”,“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十足的一个傻子。整个故事都是在“我”这个傻子的叙述下展开,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中将这种叙述称之为“叙述”,即以傻子的思维来观察、感知和思维[1]。“我”预料到并且目睹了土司制度的兴盛至衰落、瓦解的整个过程,但是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作为一段历史的主人公和叙述者?

这显示了作者在叙事手法运用上的高超,傻子因不被现实所认同而割断了彼此的纽带,几乎不受任何文化合意识浸染的视角,傻子视角往往更具客观性。选择傻子这样既能置身其中,又能超然物外的独特视角将常态视角无法表述的内容以超现实的方式呈现出来。在创作小说时,阿来这样说过,“为了一个生动的故事,为了一个能够超越一般历史真实和生活真实层面的故事,我需要一个既能置身一切进程之中,同时又能随时随地超然物外的这样一个人物。”[2]

(二)回顾自我和经验自我结合

此外,《尘埃落定》采用的是回顾自我和经验自我结合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使得作品兼具有深度和广度。文中是“我”来讲述“我”的故事,涉及到讲述之前发生的事情,这时所用的就是回顾自我的方式。比如:“现在想来,照相术进到我们的地方可真是时候……”除了引导读者追忆“我”往昔的时光的作用外,还可以表明“我”对事件的看法,因此它包含着“我”对事情的评价。

但是“我”叙述的时候主要用的还是经验自我的方式。为读者讲述正在发生、“我”正在经历着的事情,这使得读者和作者都能够深入“我”的内心,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文本中几处用到:“你看”,“你听”等字眼,人物好像在和读者直接对话,文本传达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全书就像傻子的一本日记一样,为我们记录下来土司制度的兴衰。

(三)上帝式的全知全能的视角

上帝式的全知全能式的视角不同于第三人称视角,第三人称视角是以第三人称“他/她”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的,而《尘埃落定》中还是通过傻子“我”来实现的,“我”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傻子,一个是全知全能者。比如,“我”可以洞察父亲、母亲及其他人的心理;“我”能预测重大事情的发生;我”甚至可以预见土司的未来。这个意义上说《尘埃落定》又变成了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

傻瓜是上帝的面具,同时这样的全知全能的视角不同于一般的第三人称那样具有权威性的作用,只能是预言性的,在小说结束之前,傻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因此《尘埃落定》中的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视角是上帝的第三只眼。

综上所述,《尘埃落定》中采用了限知与全职相融合,回顾自我与经历自我向交融的叙事方式,给人一种回忆录的感觉,增加了小说对于读者的吸引力,彰显了复调结构在构架小说时的优越性。(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参考文献:

[1] 里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姚锦清译,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81页。

[2] 阿来:《文字表达的民间资源》,《民族文化研究》,2000年,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