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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现代中国伦理思想中道德流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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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客观地分析现代中国伦理思想中的道德流变之种种现象,对人们目前所持的不同价值标准的原因加以阐述,结合当今社会中人们普遍采用的两种价值观,通过进一步论述,在最后给予善恶标准的合理性提供几个客观性的原则,以期望对现代人的已经扭曲的价值取向起到一定的矫正作用。

关键词:善恶观 善恶流变 功利论 道义论 合理性原则

自马克思主义辩证学说创立以后,相对主义的道德认识则甚嚣尘上,如德国的尼采,法国的柏格森,美国的杜威、弗莱彻尔等。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伟大学说的创立,为伦理学的研究开辟了另一条蹊径,使得我们尽可能更加科学地认识道德现象。道德本身就是一个辩证的流变过程,无论是在宏观领域还是微观领域,道德始终是一对矛盾统一体,是善与恶的统一。要科学地把握现实社会中复杂的道德现象,必须坚持道德认识的辩证法。然而,因为某些思想已根深蒂固地占据在人们的头脑中,并日益成为一种主导思想。直到现今,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当面临外界纷繁复杂的道德问题时,我们并未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去全面地看待,人们尚未形成一种普遍的价值共识。

一、善恶之说

1.中国古代的善恶观。首推先秦时的孔子、孟子与荀子,儒家的孔子“仁学”思想的创立,标志着善恶学说在体系上的初步形成,在他的思想体系中,“仁”是最高的道德标准,是判断人们行为的重要尺度。他将“爱人”看作是“仁”的最一般现象,体现出了孔子的善恶观中所具有的人文倾向。他从“爱人”的人道原则出发,对人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善恶标准,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并提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如乎其身”、“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说明“仁”不仅是人们评价行为善恶的尺度,而且也是人们力图践履的目标,孔子进而要求人们做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论语•泰伯》)要求人们在加强道德修养的同时,要进行自我反醒,并希望能通过德政、礼治来改变社会风气。

较之稍晚的孟子又提出了“性善说”,对人性善恶作了比较系统的哲学论证。首先从人性的本质入手,说明人的本性在于社会性。《孟子•告子上》曰:“仁义礼智,非由外炼我也,我固有之也。”善成为人的内在本质的必然,并第一次被明确地定为最高的道德价值。而孟子却并没有由此否认后天修行的作用,这就在于他把“我固有之”的“四心”看成是“四端”,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性善论”不是封建社会伦理规范的重要依据,但塑造的“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却成为后世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动力。

荀子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在人性问题上,他反对“性善论”,提出了“性恶论”的观点,荀子指出“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荀子•性恶》)也就是指出了礼仪规范的必要性,即“化性起”之说。荀子把恶放在人的本望上,把善放在后天人为活动中,看到了善与恶的对立,反映了人性的善恶斗争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有着比“性善论”更深刻的历史内容。

2.西方主要的善恶观。在此仅举两人为例,即: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在西方,全面而系统地论述“善恶观”的是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至善”是他伦理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亚里士多德并不同意柏拉图将“至善”归为理念的观点,因为善可以述说其性质和关系,所以并不存在共同的理念。在他看来,至善就是幸福,而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认为幸福是可以学到的,德性是可以由习惯而得来的,道德就是中间性,最高的善就是中庸。对于城邦而言,最高的善就是正义,这类似于孔子的“中庸”之道,同时认为人的善恶言行,可以由自己决定,并且意志的自由才是善恶的根本。

黑格尔从批判和继承康德的理性主义善恶观中,建立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伦理体系,他反对抽象地谈人性,而是通过逻辑概念的历史分析方法得出人性善恶的结论。认为意志自由是人的本性的规定,意志之间的差别产生了善与恶。他从辩证和发展的视角,提出了伪善一说,且客观地评价了“恶”的历史作用,它指出情致、冲动也可能是恶的,“恶”也可以产生一种道德的目的,即憎恨;因而只有铲除这种没有规定性的恶,在与恶不断斗争的同时,又加快了历史的发展步伐。即认为“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是历史前进的杠杆,这一学说具有其合理性,并且被后来的历史唯物主义所吸取和借鉴。

二、道德流变

在阐述这一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下中西方整体的伦理倾向,西方以“神赋权”占主导,主要是基督教的兴起,产生了原罪说,认为上帝是主宰,人要报恩于上帝,且有《摩西十戒》要求人们去遵守,强调信、望、爱。在西方伦理价值取向上,主要是侧重于个人主义而不是整体利益。个人主义经过中世纪个性沉沦的漫长岁月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崛起澎湃而至,个人主义思想再度膨胀。因而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在社会主体的个体道德层面中,往往形成“人只有利己、爱己,才能优而胜”的善恶观念。并常常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滑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而中国则是长期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较注重整体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外来文化思想的采取兼收包容的态度,其整体的价值观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1.原本具善的道德现象,却在其发展过程中,流变成一种恶的道德现象。在中国封建社会,确立起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有力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君臣之间建立起了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移孝作忠”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在封建伦理的束缚下,也产生了许多“愚忠”的行为。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要求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平等、民主、自立等观念广泛流传,在这种新时代背景下,“愚忠”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尤其是在现代化的企业中,特别积极地鼓励和讲求创新精神。如果员工对领导一味盲从,不仅个人潜能得不到全面的发挥,而且企业也是缺乏创新和竞争里的,最终会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被淘汰。

2.原本具恶的道德现象,却发展流变为善的行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制度是当时的伦理道德规范,这种以人伦关系为核心组建起来的等级制度,强调男尊女卑的观念,遵从父权、君权、夫权的绝对权威。凡是遵守“三纲”者皆为视为善举。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到来,这种原来认为的“平等”等思想被斥为封建社会的“大恶”现象,反而流变为一种“善”的思想行为,如讲自立、自主、竞争、效率、平等、民主,以至讲男女爱情自由等等,就是如此。

3.原本是善或恶的道德现象却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流变为非善恶的社会现象,反之也存在。前者如古代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的出现,丈夫对妻子有绝对统治权,且掌握着婚姻的主动权,且出现了“杂婚制”。这种情况不仅使婚姻难以离异,而且离婚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然而自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到来以后,随着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妇女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并且获得经济上的独立,离婚已不再被看做是可耻的事情。

4.原本是属于小恶的道德现象,却发展为大恶的现象,还有就是小善的现象发展为大善。前者如古代君王多贪恋美色,如周幽王和褒姒。在现代社会,许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其中大都与女色有关,其中有名的当数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和原丹江口市市长张二江。因此每年因现象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后者如,医生为病人服务乃是其天职,在“非典”期间,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医务人员,勇敢地奋斗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与病毒作抗争,这是一种英勇行为,体现了医务工作者对工作的热爱和高度的奉献精神。

三、管窥之见

综观以上现象,我们可以发现通常世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看待纷繁复杂的道德现象,如当今比较热门的讨论是关于道德滑坡问题的,很多人认为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只是片面地追求物质利益,从而忽略了道德修养。例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腐败现象疯狂滋生,市场竞争中的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性方面的等等。以上这些现象都被视为一种道德滑坡现象。当然,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善恶评价不是绝对的,每一种评价却有自己的理由。有关学者认为历史的进步与道德的进步并不存在“二律背反”的现象,只是要求我们辩证而客观地分析。在现代社会,不管人的评价结果如何,归根到底是基于两种观念出发,即“功利论”和“道义论”。“功利论”是由英国的边沁和穆勒提出的,他们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一种善,从快乐主义出发,认为求乐避苦是人的本质特性,快乐的增加或多或少就是利益,就是一种功利,被认为是善的,反之则为恶。而“道义论”主要是来自康德的“三大道德律”,主张“为义务而义务”。认为感望、利益计较等行为是不道德的。只有按照普遍的理性法则行事,才是最高的善。“道义论”类似于中国古代儒家的道德理论。我们认为之所以评价的结果不同,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善恶评价的标准不同,且原因有两点:一是善恶评价是一元与多元的统一、绝对与相对的统一;二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为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和价值观出发去分析问题,因而偏离了对客观事实本身的分析,只有将个体的主观性与整体的客观性统一起来,才能得到合理的评判结果。

善恶评价作为道德行为的根本判断,是由实践总结出来的,同时,善恶标准又带有很多人为确立和制定的因素,因而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到善恶标准的合理性问题。在此借用倪愫襄老师的一段评论,即一个合理的善恶标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主体性原则,从人的主体性出发,确立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发展为目的;2.普遍化原则,善恶标准要求内容上的普遍性、对象的要求和规范的普遍性;3.科学化原则,要求善恶标准的确立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且符合人自身的发展要求。根据善恶评价的合理性原则,就可以确立最高的善恶标准就是人类及其全面而自由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崔宜明:《道德哲学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

[2]许启贤:《伦理的思考》,中国矿业学院出版社,1987.11。

[3]吴灿新:《辩证道德论――道德流变立体图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1。

[4]倪愫襄:《善恶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阮芳: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