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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德国官方证实了希特勒的死亡。希特勒的妹妹保拉作为最近的直系亲属,向法院提出了遗产继承申请。到了1960年,保拉得到了希特勒遗产的三分之二。但是这一年的6月,她去世了。根据贝希特加腾地区法院1960年10月25日的一份判决书,保拉的遗产将判给同父异母的姐姐安吉拉・劳巴尔的儿子列奥・劳巴尔和女儿艾尔弗里德・劳巴尔。
战后,对希特勒私人财产的估计价值在1000万马克左右。战争结束后,同盟国查抄了希特勒所有已知的财产,但还有一部分画作、现金和黄金流失了。希特勒生前曾收集了大量画作和艺术品。战后,美国人没收了这些藏品,返还给了它们原来的主人,剩余的一部分转交给了联邦德国政府,巴伐利亚州政府没收了希特勒在慕尼黑摄政王大街16号的宅邸。
在德国投降后的最初几个月里,邻居、朋友以及希特勒身边的工作人员顺手带走了不少有价值的物品。贝希特加腾地区上萨尔茨山的希特勒别墅里,一些剩余的物品在政府默许下,被各路人马掠夺一空。不久,这些物品相继出现在市场上。1950年,警察在希特勒前女管家安妮・温特尔家中的箱子里,搜查出一批和希特勒相关的物品:希特勒的签名照片、《我的奋斗》的第一版、希特勒的水彩画以及他的士兵证、武器证和奥地利护照。这些物品后来被慕尼黑总检察官没收。安妮・温特尔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保留这些遗物。法庭最后的审判结果是,她只需交出希特勒的证件。
根据二战后制定的一些特殊法规,慕尼黑第一法庭在1948年10月15日作出判决:没收希特勒在巴伐利亚的所有财产。在这些被没收并归属巴伐利亚州政府的希特勒遗产当中,包括《我的奋斗》和希特勒其他出版物的著作版权。
但希特勒的亲戚们却不能认同这项判决。他们质疑:版权是私人的、非物质的权益,政府是否有权没收充公?他们得到了历史学家、希特勒传记作者维尔纳・马塞尔教授的援助。通过调查《我的奋斗》版权的情况,马塞尔得出的结论是:版权应该归希特勒的亲戚所有。在德国,版权至作者死后70年内有效,希特勒版权的有效期将持续到2015年,到那时,希特勒的版税估计将在2000万欧元左右。为了争这笔巨款,众亲戚推选希特勒姐姐安吉拉的儿子列奥・劳巴尔为家族代言人,和巴伐利亚州政府打一场官司。
1977年8月,列奥・劳巴尔去世,他上诉巴伐利亚州的计划戛然而止。他的妹妹艾尔弗里德・劳巴尔直到1993年9月去世,都无法决定是否为版权问题而提讼。剩下的还活着的希特勒的亲戚们,并不愿意为了这些假想的权利而打官司。
(摘自《希特勒家族――第三帝国的神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