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韩流”击倒投资者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韩流”击倒投资者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愤怒的王海铭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福州的王海铭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称来自韩国的圣某某连锁加盟总部正在招加盟商,经营项目包括韩国品牌皮包、皮鞋等等。

作为上个世纪80年代生人,王海铭本就崇尚“韩流”,这一消息可谓正中下怀。他马上与圣某某中国总部电话联系。对方告诉他,在韩国,该品牌是一家创立时间已达半个多世纪的知名品牌,集团公司业务更是集房地产、旅游、皮具、纺织、商贸于一体。当时对方介绍“圣某某”品牌连锁店在中国已经达到2000多家,在全球更是设有200多个分支机构和区域。

机会不容错过!王海铭立刻赶赴北京,与圣某某公司中国总部签了合同。同时,圣某某公司向王海铭收取了2万元的加盟费,又先后向王收取了2.6万元货款。按照总部要求,王海铭花费4万多元装修了门面。

一切就绪后,王海铭等待的就是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到来了。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是他所料未及的。

原先在总部选的货不可能到了。因为总部表示,缺货了。而自己所选的货物都是完全按总部当时现有的货物清单点要的,怎么会缺货?

可王海铭已经租好了门面,没有办法,只有按总部的建议,进“新货”。就这样,他又交了2.6万元,进了“更好的货物”。

这一次,货真的到了,而且销售情况也算不错。然而,开业仅一周,产品就有了质量问题,很多消费者要求退货。王海铭说:“当时产品开始出现质量问题。走路一天,鞋就开了线;一双几百元的鞋,穿在脚上不到两天,鞋底竟然断了。”

更让他生气的是,当他将上述问题反映到总部,并质疑所谓韩国高质量产品时,对方竟迟迟不给明确的说法。在双方分歧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王海铭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网上留言“非语”多

王海铭并不孤单。有着同样遭遇的加盟商不止一个。在采访中,有加盟商建议记者在网上看看那些受害者的留言。

按照指引,记者很快找到了为数众多的加盟者留言:“圣某某公司的加盟骗局与欺诈”、“圣某某加盟是骗局”……其中,反应最为强烈的一篇留言中这样写道:孙某,江苏省靖江市渔婆新村人,2004年得知“圣某某”是在韩国创立达半个多世纪的知名品牌……遂于2004年8月3日签订加盟合同……但加盟后发现当初签订合同时,圣某某公司所作的各种承诺均未予兑现,如全程退换货、广告宣传服务等,也根本达不到其所宣称的每月纯利润16000元,并发现圣某某根本不是注册商标。遂委托律师于2005年6月15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讼,要求撤销加盟合同……2005年12月1日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所签加盟合同,圣某某公司负责退还孙某加盟费费58000元,并按孙某实际退货数量向其返还相应货款。但在后期履行民事调解协议办理退货的过程中,时至今日孙某也未拿回余款。

走进“韩国公司”

为了弄清楚该项目和该公司的庐山真面目,弄清楚是不是真如网上留言所说“把人骗得好惨”,记者前往位于北京西站北广场西配楼北恒大厦的圣某某公司暗访。

一走进一楼大厅记者发现,一个提醒考察项目者举报欺诈性项目的公告赫然在目,注名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从该公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就在前不久,该工商分局通过群众举报查封了楼中两家企业,理由是这两家企业以加盟连锁的名义诈骗各地投资者的钱财。

当记者看到这个公告后第一感觉是:工商局刚查过。现在楼上的项目应该都是好的,起码都是不骗人的。

但是,记者日前接到的投诉电话中,也有八月份刚刚在这里加盟之后上当受骗的。一个极力不让记者透露姓名的加盟商对记者表示:“前几天,当我说要到工商局举报他们时,他们竟然说,敢在北京做生意就不怕事。”

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女士,在讲解时,每当记者问到一些关键性问题时,她总是表示:“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你等等,我给你问问。”这一点尤其表现在加盟费收取和使用上。据她介绍,原先加盟商必须交2万元加盟费,现在公司实行“交2万元加盟费,铺2万元货”的优惠政策。时间“好像是从8月中旬开始的”,活动时间是一个月。

记者询问:“什么时候结束?”

“应该是九月中旬。”她一脸不确定地说。

“你们平常有这种优惠吗?”

“没有,这是为了庆祝公司成立三周年而特别实行的政策。”

但日前记者在与一位加盟商交谈时得到的回答却大不相同。该加盟商表示已经加盟了好几个月了,而得到的承诺也是“交2万元加盟费,铺2万元货”的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加盟商的讲述,虽然总部的确给了2万元的货,“加盟前说送2万元钱的货,并没有说是按市价算,而且承诺可以由我自行选货。但加盟后,该公司改口说这2万元钱的货按市价算,并把一些断码及品质很差的、很难卖的货发给我,说这就是那2万元的货。”这种行为让她感觉公司是“属于明显的欺诈”。

要知道,按市场零售价计算还是按供货价计算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供货价是市场零售价的2.9折。如果按照普通供货价计算,2万元可以让加盟商拿到市场零售价5.8万元的货,中间相差3.8万元,而这个数字可能就是加盟商的利润;而如果按照市场零售价计算,2万元只相当于加盟商6897元的普通进货款,中间相差13103元。按零售价供货,加盟商对此很不满意。

“当然公司也要赚钱,都给你们2.9折的货我们赚什么钱。”接待小姐这句不经意说出的话,也许正是体现出了该公司实行“三周年优惠加盟”政策的最终目的。

但是当加盟者要求按供货价供货时,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合同中并无注明”。按照对方的说法,第一次交纳的2万元加盟费只能得到40多双鞋,其中包括了高、中、低3个档次。平均换算下来,每双鞋要500元左右。“而且这些产品由于实行的优惠措施,所以是不享受退换货权利的。”

公司与商标

王海铭的律师在取证中发现,所谓“创立达半个多世纪,集房地产、旅游、皮具、纺织、商贸于一体的跨国企业集团――韩国某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上只是一家2003年9月1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成立时间要晚于被告成立时间(“北京圣某某皮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4日)。因此圣某某公司根本不是韩国公司,更不是创立达半个多世纪的“鞋包工匠世家老店”。对此,被告律师回应道:“我们说的是创立,并没有说一定就是成立。”

记者随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发现,与圣某某公司现有商标(包括类似凤凰的图案、韩文、中文在内)完全一样的申请人所在地并不在该公司所在地址,更不是韩国地址,而是“湖北团风县溢流河乡凤凰潭村四组28号”,申请日期为2003年9月9日,注册公告时间为2006年5月21日。

记者电话连线到该地址,一个妇女表示:该地是在农村,根本没有什么公司。

而在同样的查询中,记者的确也见到了申请人名称为北京圣圣某某皮具有限公司的申请表,不过它的申请时间是2005年7月1日,商标标识中也只是中文,与现有商标由三部分组成完全不同,并且在注册公告日期一栏为空白。也就是说它还没有申请下来商标。

专家支招

一、鉴别真伪要看生产地

“像这样打着韩国流行时尚旗号的盟主并不少见。”

特许经营专家林晓表示,这类骗术主要在箱包、女性饰品、服装等领域盛行。总部往往冠称“韩国某某国际企业集团中国总部”,经营的是所谓韩国国际品牌。但实际这些企业中,有的只是在香港注册的一家“一元公司”,而后开始在内地营业;有的在国外则根本没有关联企业,所有韩国国际色彩全是假的;有的企业所谓韩国国际品牌也无非是先在国外注册一个商标,而后在中国再注册同类商标,一起使用。但不论怎样,这些打着韩国企业旗号的加盟总部,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经营的全部产品均采购自中国内地。所以,要想识破这类伎俩,加盟商只要细心注意产品的产地即可。

二、口头承诺无法兑现取证很关键

在现在的加盟连锁经营过程中,很多的加盟商都遇到了一种情况:盟主原先的口头承诺无法兑现。对此,特许经营专家肖朝阳建议加盟商事前做好准备。1.要求盟主凡是承诺都写进合同。2.修改格式化合同内容,以保证自己利益。如果盟主表示不能修改和协商合同内容,加盟者最好也不要加盟;3.事先请律师对合同进行分析。如果盟主不让加盟者拿走或复印合同内容,此项目需要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