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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3)11-0003-02
尧舜禹时代,即三代时期,被认为是我国的上古时期。当时还没有国家形态,是一个部落联盟时期。那个时期的官制结构是怎样的呢,这是一个很难考察的问题。三代时期留下来的资料少之又少,我们只能通过对原始资料的分析、猜想来获得解释。通读尧典舜典以及前辈们留下来的资料,这一时期是存在一种管理机制的,可能不及现代的管理机制完善,但在当时确是让整个部落得到了发展。这种机制的运行思想,在我们后世的机制中还残留着它的影子。
通过阅读分析,我将这一时期的官制结构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部落联盟的首领,是整个部落的代表;第二部分是属于参与决策层的官职;第三部分是执行阶层的官职。
1.帝舜
帝:主要的职能有祭祀天神的权力,"肆类于上帝,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接受群臣的觐见,巡守四方"岁二月,东巡守……五月南巡守……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颁布各种政令,奖惩官员,选拔贤人的权力等。
2.献言献策,参与决策的官职
这一部分包括四岳和十二牧。
四岳:四岳在尧舜时期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当时的决策体制中他们是有相当话语权的。那四岳是什么呢?这里有几种说法。一种认为"四岳"是四方诸侯,即各部落酋长。另一种认为四岳是一个人,职能也是主管四方之事。
金景芳先生认为"从《尧典》凡大事才'谋于四岳'或'咨四岳'来看,'四岳'非指一人,《汉书》的训释最得其实,'四岳'即四方之诸侯。不过'诸侯'一词是后世用语,尧舜时代所谓诸侯,其实是指四面八方的众部落酋长而言。"[1]
"四岳,官名,一人而总四岳诸侯之事也。"[2]
对于上述两种说法,笔者更赞同第一种说法,四岳是四个人,是四方诸侯之长,是各部落的酋长。在舜典中出现"四"字的地方,有"三载,四海遏密八音"、"询于四岳"、"明四目,达四聪"。这里的"四"表示的都是数字四,是与四方诸神相对应的,实际上指的是华夏族周边的部落。所以这里的"四岳"应该也是指华夏族周边的部落,是管理这些部落的酋长,而不是单纯的指一个人。
十二牧:十二牧一般认为是各州的行政长官,实际上只有九州,之所以说是十二,一种认为是设置伯来监督牧的。
《大传》曰:'维元祀,巡守四岳八伯。'疑四岳外,更置八伯。盖四方每方立一岳,每方又立二岳以佐岳,如州制,每州立一侯,一州又立二伯以佐侯之比。四岳八伯合之,即十二牧。(《今文尚书考证》)
"牧,养民之官,十二牧,十二州之牧也。"[2]
3.拥有执行权的官职
这一部分的官职,又根据他们的具体执行职能分为五部分。
3.1 总领百官的百揆,负责管理百官的事物。百揆:对于百揆的说法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一种认为百揆是官名,相当于西周时期的天官冢宰。
《诗·鲁颂·閟宫》疏云:"谓舜命群官,使禹宅百揆,即天官也。"天官冢宰,六卿之长,事无不统。舜本由百揆进而居摄,今即位命官,使禹宅百揆,欲其由冬官居此职也。[3]
笔者比较认同此观点。在尧任命舜,舜居百揆之后,百官秩序井然,管理有序。因此,这个百揆应当是个官职,而且是管理百官的官职。后文中依次出现的"稷、司徒、士、垂、共工、秩宗、典乐"等都是官职,因此,我认为百揆也应当是官职。而且正如上面提到的"此官任重,当统群职,继尧之功,故历言所顺而始问谁乎,异于余官先言'畴'也",更加印证此官是总领百官的,是相当于周之天官冢宰。
第二种认为百揆是个处所,是指百官揆事的地方。
《左氏传》曰:"以揆百事,莫不时序",是百揆为百官揆事之处,本非官号,史公以为遍入百官,谓使舜入百官揆事之处,则舜命禹使度百揆,亦谓使居百官揆事之处。[4]
笔者认为此说法有其合理的地方。宅,居也。就是居住在百揆这个处所,用处所代指其职能,相当于后世的东宫代指太子,南面而坐指帝王。这里的百揆,亦可以认为是一个处所来代指官职。
第三种认为百揆也是一种官职,但是相当于后世的兼任之职,不是单个的官职。
盖四岳及诸侯言伯禹见作司空,可宅百揆。帝然其举,而咨禹使仍做司空而兼行百揆之事。录其旧绩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后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类也。[2}
第四种就是认为百揆就是百官,不是指单个的官职。
"揆",度也(《尔雅·释言》,《广雅·释诂》),动词。伪孔以"度百事,总百官"为"百揆"。继云"纳舜于此官",已谬。其后谯周《古史考》谓"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冢宰"。以"百揆"为"冢宰"更谬。依《史记》,知"百揆"泛指百官。《史记》下文《舜纪》亦云:"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亦证百揆即百官。"揆"与"官"双声,因而通用。皮氏《考证》引不少汉碑及汉文皆见汉人故以百揆为官。[5}
3.2 管理部落族人基本生存的官职,包括司空和稷。司空:司空就是禹最初担任的官职。禹是继他的父亲鲧之后担任的,继续治理水土的任务,因此,司空此官职古今基本没有争议,就是治理水土的官职。
《淮南·齐俗训》及《说苑·君道篇》皆云:"尧之时,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氏,奚仲为工。""司空平水土之官,与周礼冬官司空职同。"[6]"司空相当于《周礼》之冬官,平治水土是其执掌。"[5]
稷(后稷):对于这个官职,执掌就是管理稼穑的,是农官。争论最大的就是官职的名字,在于对后字的理解:一种说法是后字是君也,是一种爵位。
稷,田正官。后,君也,有爵士之称。[2]《烈女·弃母姜嫄传》曰:"尧使弃居稷官,更国邰地,遂封弃于邰,号曰后稷。
一是后字是动词,是主管的意思;汝后稷——上文"让于稷契"句之"稷"为人名,此句之"稷"为官名。亦有以"后稷"二字为官名者。然例以下文"汝作司徒"、"汝作士"、"汝典"等句,官名上一字为动词,则此句官名上"后"字亦当为动词。[7]
一种是指先后的意思,先做其他的官,后来才封为稷官,所以称为后稷。《诗·閟宫》疏云:"舜命群官,使禹宅百揆,即天官也。契任五教为司徒,即地官也。伯夷为秩官,即春官也。咎繇为士,即秋官也。垂为共工,即冬官也……不言命而为官,明是稷为司马,为夏官也。"
文中第一次出现稷是在舜拜禹为百揆之后,"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此时的稷应当是人名,而后文出现了"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此时出现了后稷,我认同皮赐瑞先生说的,"后"字应当是"居"字的误字,由于形体相近,因此在流传过程中出现了错误。所以我认为"后"字或是后人为表示对稷的尊重,于是将错就错,以"后"字表示稷的周朝始祖的地位。
3.3 负责教授人伦,管理族人的官职,包括司徒、士、纳、言、工、虞。
司徒:就是执掌教令教授人伦,与《周礼》中的地官大司徒相当。
孟子言契之为司徒也,教以人伦。[6]司徒,掌教之官。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五者当然之理而为教令也。[2]
司徒,主政教之官,相当于后世《周礼》之地官大司徒。[5]
士(士师):此官职的争议不大,士,就是断狱讼的官员。士,察也,主察讼狱之事。
马融曰:"狱官之长",蔡沈认为"士,理官也。"
依经文"汝作士"之文义观之,则马说为长。士既云作,那当是名词,主讼狱之官长也。
纳言:纳言是对王的命令、政教进行监督的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拥有权力的王,就难免会遭受馋佞之臣的蛊惑,因此需要纳言对王的政令把关,有对百姓不利的举措要及时阻止。
郑云,纳言如今尚书,管王之喉舌也。[6]
纳言,官名。命令,政教,必使牢之,既允而出,则馋说不得行,而矫伪无所托矣。[2]
龙为纳言,是机是密,出入朕命,王之喉舌,献善宜美,则馋说是折。
四是为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的发展,管理生活资料的官职。
共工(工):管理百工的官。这里有官名为"共工"还是"工"两种看法。
工,主百工之官也。[6]
《尚书今古文注疏》马融曰:"为司空,共理百工之事。"
文中说"垂作共工",作字已经是个动词,后面的"共"字就不应该是动词了,所以这个官职名为"共工"会更好。
虞(朕虞):掌管山川禽兽的官员,也就是管理草木,山川以及鸟兽。问题在于这个官职的名字是虞还是朕虞。
虞,马融云:掌山泽之官。[6]
《汉书·百官表》"益作朕虞。"应劭注曰:"虞,掌山泽禽兽官名也。"
虞一字为官名,朕是代词。《尔雅·释诂》"朕,我也。"
《今文尚书考证》引《汉书·地理志》曰:"为舜朕虞,养育草木鸟兽。"锡瑞谨案:两汉人用今文《尚书》,皆以"朕虞"二字为官名,王莽更水衡都尉曰予虞,用今文义也。不知史公明曰:"以益为朕虞",不云"以益为虞",是 史公以朕虞为官名之明证也。
以上这些官职是一个管理机构的硬件设施,是管理整个部落的运作必备的机制。但这些官职还是有着大小或是轻重方面的计较。官职的任命是以人为中心的,首先是威胁让人生存的大问题,然后是人内部的管理,其次是人更好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资或是技术。
五是负责天人沟通的官职,包括秩宗、典乐。
秩宗:主持祭祀的官员,是负责与神灵进行沟通的。将人的精神需求提高到很高的一个层次,是联系神灵与人的桥梁,在当时的社会中占有很高的地位。
郑云:主次秩尊卑。[6]郑氏所说秩宗之执掌,极是。舜委任伯夷作秩宗典三礼,即主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秩宗之职能不仅仅在于主祭祀鬼神,人间之尊卑礼仪亦由他掌管。[5]
典乐:音乐是陶冶人的性情的,同时也是与上天沟通的一种方式。治理好坏通过音乐可以反映出来,于是音乐收到极大的重视,可以说是秩宗的一个隶属机构。《史记》简叙作"以夔为典乐"。"典乐"主管音乐的官,同于《左传》、《荀子》、《韩非子》书中所说的乐正。[3]
以上这两个官职可以认为是管理部落的软件设施,是部落能否更好的发展的必要因素之一。这些官职管理的都是精神层面的。人的生存是需要有信仰的,是需要一定的精神寄托的。在当时人的思想就得到了关注,这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 唐杜佑《通典》
[2] 蔡沈《书集传》,凤凰出版社,2010
[3]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
[4] 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
[5] 金景芳《尚书·虞夏书》新解
[6] 曾运乾《尚书正读》,中华书局,1964
[7] 顾颉刚、刘启于《尚书校释译论》
作者简介:
张秀丽 (1986-),女,山东临沂人,东北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先秦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