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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水土保持之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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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恶化倒逼生态补偿政策出台

黄河在上中游拐了一个“几”字形大弯后,冲破晋陕峡谷东流而去,把陕北这片广袤的黄土高坡甩在了身后。虽然这方热土曾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挽救了中国革命,但其与身相随的恶劣环境,却使它一直难以摘去贫穷的帽子。然而,老天爷也是公平的,这个地表如此贫瘠的地方,“内心”深处却埋藏着巨大的财富!据统计,陕西保有储量列全国前三、前五、前十位的矿产分别为27种、39种和57种,其中天然气、原煤储量分别位于全国第二、第三位。这里也被喻为中国的“科威特”和“能源之都”。

随着一种种能源的开发、大批矿产资源的外输,在这场资源开发的狂潮中,人们发现,陕北并没有因此得到真正的发展,相反地,带来的却是巨大的生态隐患。触目惊心的生态破坏,让原本就脆弱得不堪一击的陕北生态更是雪上加霜。据2009年统计,陕西全省每年仅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5亿元以上。而我国的《水土保持法》中,除了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之外,并没有“水土流失补偿费”。

“挖走的是资源,留下的是灾难。”保护与破坏的失衡,使得陕西的水土保持工作极其艰辛。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陕西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和精力来应对,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修修补补地解决生态治理问题。而1994年出台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办法,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按每平方米0.2~0.5元的标准征收。”陕西全省每年征收的仅1000万元左右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对于动辄数亿、数十亿元的政府性人工干预水保工程建设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其实不仅是陕西省,甘肃省按照每平方米0.5~1.0元的标准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湖北省按照“每平方米一次性缴纳1.5元”标准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更低。“收入额度少,治理资金没有保证,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放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曹泽红抱怨道。

持续的生态恶化倒逼着各省必须加大水土保持费的征收。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最早的地方水保行政部门,陕西省水保局深知生态建设的严峻现实,一直试图寻找水土保持科学发展的现实出路。结合实际,通过两年多的立法调研,陕西省于2007年终于出台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实现了一系列创新,如在征收方式上以产品产量计征,实行以税代征,其计征标准为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在补偿费用途上明确规定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治理、生态修复及沉陷区治理等项目投资。

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底,5年来陕西省累计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40.5亿元。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使得陕西多年来水保治理难以到位的地方配套资金得到了足额保障,水土治理力度得到了加强。仅2013年,陕西省就完成水保投资17.19亿元,其中省投资近13亿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50.4平方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2%,治理面积与完成投资均为历史之最。

“虽然陕西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对于依靠资源开发而‘发家’的企业来说,犹如从他们身上割肉,从一开始就遭到许多企业的抵触。”陕西省水保局有关负责人说,“部分企业甚至是看样子,有的甚至还‘讨价还价’。特别是长庆油田,一直对陕西的水土流失补偿费有异议。”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对陕西的这部地方性法规一直不予认同,双方先后两次对博“公堂”,4次申诉和行政复议,虽然陕西的强硬态度终使长庆油田拖欠3年的8.69亿元水土流失补偿资金得以上缴,其与央企在水土流失补偿费领域的“斗争”经验吸引了广东、云南、青海、宁夏等十多个省份前来取经,但这个征收工作却是异常的艰辛和不顺畅。特别是2013年11月,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通过法院冻结长庆油田23个银行账号的强制执法方式,迫使长庆油田归还7.4亿元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案件,不仅成为全国最大的行政官司,更让外界知晓了水土保持部门的“水保警察”角色,促使国家尽快出台统一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办法。

规范征收弥补生态保护短板

2014年1月29日,酝酿了3年之久的全国《办法》终于“瓜熟蒂落”,并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开始实行。这不仅让生态补偿从纸面走向了现实,更让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在全国范围内“名正言顺”。

“《办法》是国家对‘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的生态保护短板进行的制度设计,是贯彻党的十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果。”有关专家说。

《办法》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被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

《办法》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征收。

其计征方式为: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对石油、天然气按照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排放废弃土、石、渣,不再按照排放量重复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另行制定。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监缴中央分成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办法》实施后,让神华神东集团等一些一直拖欠水土流失补偿费的企业将再无话可说了,必须按期结清水土流失补偿费。”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有关负责人说。

《办法》让各省市在水土保持流失补偿费征收中的费种名称、征收主体、征收程序、资金使用等得到了统一,对推进全国水土流失防御治理具有积极作用。但具体到各省来说,又有很大的差异。

资源税改革究竟何去何从

“《办法》计征面广了,不仅是石油天然气,而且开山取土砂石开矿的,都要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其与陕西的地方法规最大的差异,就是石油天然气水土流失补偿费是以面积计征,而具体的征收标准还没有出台,这对于像陕北这样主要以石油天然气地下矿藏资源开发为主的水土流失补偿来说,肯定是吃亏的。”陕西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喜忧参半地说,“而且陕西的征收是由税务部门代征,企业生产量好监管,现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加大了征收难度。”

对于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而言,这笔资金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收这些钱,水保工程所要的配套资金我们也掏不出来。”榆林市某县的一位政府官员介绍,煤油气资源开采补偿费成了解决基层政府资金短缺问题的“救星”。

“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水利部门总是想让企业多交点,但是企业总是想少交点。这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找到平衡点很难。”一位参与《全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的人士说。而发改委关于征收价格标准的工作刚刚启动,已开始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大量协调工作,包括费种、范围、数额等。”湖北省水利厅的官员说。

在政策空窗期,等待仍是多数省区水利部门的理性选择。“现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是敏感话题,我们现在只能是等具体的征收价格标准出台后,再作打算。”陕西省水利厅一位负责人说。

煤炭、原油和天然气,一直是资源税改革争议较大的3个税目。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资源税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并公布《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确定了资源税从“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转变的改革思路,并首先将原油和天然气的计价方式改革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对水利部门调高水土流失补偿费的诉求,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表示,“提高多少是合理的,值得分析,但并非越高越好。”他担心,因为资源补偿费在性质和功能上与资源税基本是重合的,而补偿费的增长则可能为资源税改革设置新的“路障”。

但对于地方来说,考虑的不仅是占地面积的水土流失,而是由其生产带来的更多的其他的生态破坏。据了解,在陕西,依靠遍地开井、大密度油气井开掘,单井日均产量不高的长庆油田已超越大庆,成为国内第一大油田。大范围高密度的掘井,使得长庆油田在陕西几乎每年都有石油泄漏事件发生,不仅破坏地表生态、污染河流,甚至影响到油田附近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7月12日,位于延安市志丹县的长庆油田采油一厂出现管道爆裂,大量原油泄漏流入周围水系,直接威胁延安市主要水源地王瑶水库和城区20余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由于补偿资金较少,而油田污染造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却不断发生,这也是央企和地方一直因为水土流失补偿费发生矛盾的原因所在。

“此次《办法》的出台,对于陕西来说,全省水土流失补偿费数额肯定会减少,因为以前石油天然气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金额占到了全省一大半。”陕西省水保局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说。

位于陕北黄土高原的广袤能源带上,能源开发的热潮已经持续了十多年,不少专家和水保工作者一直在为矿区的地形重塑、塌陷区治理、水系关系改良、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进行人工干预,研究对策,但一些修复工程费用高昂,效果和治理却往往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修复结果并不理想。

陕西省水保系统一位执法人员介绍道,大多数矿区的生态治理只是为了工程安全,对地表造成的水土流失勉强采取一些控制措施,那些矿区的沉陷区生态修复能否彻底,直接决定的因素是修复资金是否充裕。

这一部被各方寄予厚望的《办法》,对全国水土保持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投入保障,但对于陕西这个经济欠发达和水土流失重灾区来说,仍有很多的未可知数,其未来的水土保持之路,仍然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