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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口岸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是开放意识不断加强。扩大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开放合作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时代潮流,扩大开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越是内陆地区越要发展开放型经济。
二是开放政策不断完善。湖南省委省政府已作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努力实现“开放崛起”的重大决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口岸大发展的政策支持措施。
三是省部、区域合作深入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战略合作不断深化发展,各省均积极推动和深化与央企的对接以及与部委合作共建,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共生崛起,这必然带动口岸的全面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中部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北部湾经济区、长三角等区域合作日益紧密,为湖南省口岸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南口岸发展也面临新挑战。一是国际环境变化的新挑战。从国际来看,经济复苏、外需复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可能有所反复;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贸易摩擦日益加重,贸易保护主义和各类贸易壁垒措施将有增无减;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结构等方面的同质性,与我国在国际市场、资源和国际流动资本的争夺上的竞争将更趋激烈,这必然影响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也必然直接影响到湖南省的口岸发展。二是国内省市竞争更趋激烈。随着全国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国内沿海和发达地区在口岸工作上已达到较高层次和水平,先发优势与“马太效应”将愈加明显,工作落差可能进一步加大。中部地区的几个省份也大力加强了口岸资源的争夺力度,湖南省口岸的拓展空间与既有优势将进一步受到挤压。三是省内口岸发展面临的困难较多。从省内来看,面对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口岸大通关体系,实现投资贸易便利化的系列要求,湖南省口岸目前仍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阻力。如口岸工作牵涉面广,处于多部门、多环节的结合部,不同程度存在上下脱节、渠道不顺畅的问题,协调难度大,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力度不足,口岸工作的权威性和各相关单位的整体联动仍有待加强,与依法行政和实际工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口岸大通关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随着周边航空口岸的大力发展,湖南省的既有优势呈缩小趋势。与此同时,国际货运一直是湖南省航空口岸的短腿,亟待加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口岸在建设、管理、运作上相互衔接协调不够紧密,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步伐偏慢;口岸配套功能相对单一,主要满足基本的通关需求,依托枢纽口岸具有保税、物流、园区、通关一体化的临港经济、空港经济以及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辐射范围经济的带动、拉动作用还有待提升等问题。
二、湖南口岸发展的基本思路
1.湖南口岸发展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口岸在大流通、大物流、大服务中的作用,构建集“畅通便捷口岸”、“功能完善口岸”、“管理智能口岸”、 “安全可靠口岸”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口岸体系,为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湖南口岸发展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湖南省“十二五”规划为依据,科学预测进出口货物总量及其流量流向,整合现有口岸资源,进一步完善航空、水运、陆路立体口岸体系,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铁、公、水口岸作业区,完善立体式口岸开放格局。
着眼长远促进转型。顺应湖南省“十二五”期间开放型经济发展趋势,综合考虑近期建设的可能和远期发展的需要,既要保证“十二五”期间进出口货畅其流,又要为中、远期口岸发展打好基础。在口岸建设上因地制宜,把握节奏,推进口岸布局从重外部拓展向重内部深化转变,口岸环境从重建设到重配套转变,口岸管理从重监管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规划一批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服务能力强的口岸,增强口岸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提高口岸的经济效益。同时,从有利于全省对外开放的大局出发,全面推进全省各口岸的协调发展,提高口岸发展的社会效益。
功能配套结构完善。以有利口岸监管、方便货物进出、电子信息化运作为基本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口岸作业区,推进口岸作业区逐步实现就地报关(检)、就地订舱(车、船、箱)、装(拆)箱、结汇、签发提单、进出口清关等口岸功能,通过多式联运与沿海口岸有效对接,提升通关水平,降低运输和通关成本。
加强监管保障安全。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口岸监管,采用先进科技,提高监控水平。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查验、严格货运监管、强调人员值班制度等措施,切实保障我省居民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重大活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提速增效服务发展。在口岸协调管理中充分体现把关与服务的统一,既严格监管又方便快捷,做到把关与服务、效率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联络协调机制和“大通关”制度;力求建成连接通关各环节的电子口岸平台,满足物流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需要。
3.湖南口岸发展到2017年的主要目标
到2017年,建成适应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的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口岸开放格局;建立完善的口岸综合管理、联络协调机制和“大通关”制度;建成连接通关各环节的电子口岸平台,满足客流和物流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需要;适应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口岸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口岸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新增5条以上国际航线航班,全省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数达100万人次,年均增长12%以上;建设开放3-5个口岸及口岸作业区,增设5条“五定班列”、“五定班轮”等国际快速物流通道,确保口岸查验监管能力满足开放型经济及进出口贸易发展需求。
三、湖南口岸发展的战略举措
1.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口岸发展观
一是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要敢于和善于创新,用新观念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充分认识加快口岸发展的重要意义。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平台,是一个地区开放程度、综合实力和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二是树立经济全球化理念,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它对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出口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入WTO后,湖南省外贸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口岸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是支持扩大外贸出口的迫切要求。口岸是对外交往的窗口,口岸“大通关”是发展现代化大流通的重要环节。 三是是树立贸易共荣理念,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双方经济共同繁荣。通过建立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经贸互访,努力为双边贸易合作创造机会,促进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四是树立资源共享理念,做强做大产品加工业。
2.构建立体口岸开放体系
湖南省现代立体口岸开放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布局科学,建设以长沙为中心,能够覆盖全省东南西北的口岸网络;门类齐全,建设包括航空、水路、公路、铁路口岸,出口加工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海关保税仓等在内的口岸平台;功能完善,建设基础设施先进,客货运功能齐备的口岸监管场地;通关快捷,建设包括电子口岸在内的口岸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中部崛起总体意见,将优先支持加快中部地区水路、铁路、公路和航空口岸开放步伐,为湖南省立体口岸开放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湖南省立体口岸建设的规划:“两空,四水,十二路”。“两空”:即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四水”:即岳阳、长沙、常德、湘潭港内河水运口岸;“十二路”:即长沙、怀化、娄底、益阳、常德、醴陵铁路口岸,长沙、浏阳、衡阳、郴州、岳阳、永州公路口岸。
3.夯实基础设施着力发展电子口岸
湖南电子口岸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联网交换为手段,以全方位数据接口和业务规范化应用为特征,功能上满足湖南口岸大通关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系统集成平台,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技术上采用开放式和标准化体系,程序具备灵活高、可维护性的特点。系统性能上要求达到高可靠性和可用性、高性能和可扩充性、高度安全性。系统管理实现高水平,低成本。口岸信息化技术创新工程的重点工作有:企业端应用软件和服务系统;口岸物流信息处理与交易系统、口岸企业诚信评价系统;口岸通关数据库建设。另外,在上述系统开发、完善、投入运行的同时,还应把建设“湖南贸易网”平台列入网络建设与系统开发日程,为实现贸易全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电子化进行技术储备。在目前情况下,引进国外先进IT开发技术,以及通过合资、合作等途径吸引国外网络开发资源,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选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精神,依托中国电子口岸软、硬件环境,科学制定湖南省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开发具体运用项目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分步实施。借鉴天津、江西等地电子口岸实体平台“服务中心+公司”的建设模式,建设好“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并作为具体运营电子口岸实体项目的平台。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原则,把湖南电子口岸建设成为适应本省发展需求,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功能,集口岸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
4.依托口岸经济发展推动口岸城市建设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综合体现。推进城市化已成为今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口岸建设的战略要求。口岸城市的定位、口岸功能的开发、口岸设施的建设十分重要,它已成为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口岸工作要主动迎接挑战,积极融入城市化发展进程,深入研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为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服务能力。环长株潭城市群所及区域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湖南省口岸发展的主体区域。坚持开放带动。一是建立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以城市群统一对外招商引资,实行相对统一的对外招商引资政策和办法。二是创新口岸管理体制。开展“属地申报、快速验放”的新型通关模式试点。大力推广“铁海联运”、“江海联运”、“陆空联运”等新型转关业务。全面落实提前报关、联网报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绿色通道等便捷通关措施。三是完善贸易促进机制。支持城市群申报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加大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特别是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加强对台合作,加快台商投资区申报建设。
四、口岸发展的保障措施
1.口岸发展的组织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口岸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发挥口岸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重大口岸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重要管理机制由领导小组协商,重点工作事项由领导小组推进的工作原则。强化对口岸突发事件、重大通关事项和其他综合事项的组织协调,坚持依法推进由属地牵头组织的各类管理活动,突出综合性、地方性和服务性。着重建立大通关组织保障体系。大通关”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系统工程的简称,即在货物进出口通关过程中,通过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整合,使之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提供最好的服务,体现政府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效率,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口岸发展的人才保障
人才队伍是口岸发展的关键。尤其注重口岸队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的口岸干部队伍。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到口岸单位挂职锻炼的学习机制,扩大干部队伍工作视野。深入开展业务研讨和口岸理论研究,拓展干部队伍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社会专业人才资源服务口岸,支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口岸建设与管理课题研究,不断创新口岸管理的思路与方法。一是加强口岸经济人才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创新口岸人才使用方式。三是全面提高口岸人员队伍素质。
3.口岸发展的政策保障
构建科学的大通关评价政策体系。建立口岸通关服务、效率评价、监测报告体系,准确掌握各部门的作业环节,制定考核指标,定期组织比较分析,形成可衡量的效率评估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大通关效率提供科学依据。建立覆盖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等部门对进出口企业及中介组织统一标准的综合诚信系统和信誉评估体系,避免多次评价和标准不同的状况,并确定企业的评估意见在全国和各部门之间具有通用性,据此实施分类监管。推广“属地报关、报检、属地验放”的直通放行监管模式。
4.口岸发展的制度保障
强化“口岸一盘棋”思想,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口岸整体服务质量。重点从思想观念、服务意识、管理水平、运输质量、综合费用、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协作配合等方面提高口岸服务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高效、优质、优惠的装卸运输,方便、周到的服务和管理规范、政策到位的查验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高效率的满意服务,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竞争公平的口岸市场运行机制。
引进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口岸大通关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不断完善关、检、汇、税、贸、企、代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解决问题。同时,要引入“民意调查制度”,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作为各部门改进工作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通关”建设的部署,结合口岸工作牵涉面广、协调难度大、各相关单位的整体联动作用不明显的特点,按照科学规划、适当超前、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推进和深化航空、公路、铁路、水路口岸的改革和建设步伐。
5.口岸发展的法制保障
建立法规框架体系,完善口岸法制环境。口岸是一个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综合体。口岸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涉外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口岸系统各单位由于隶属关系不同,业务范围不同,执法的法律不同,而且又要在一个口岸同时对交通工具、进出口货物、人员从事某一个方面的专项管理,这就不可避免会发生争议和纠纷。必须把口岸作为一个整体,加强综合管理,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综合性法规规章,建立口岸法规框架体系。抓紧制定《口岸服务条例》。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中心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