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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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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省级培训基地、有关高等院校和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2012〕22号),经各单位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就下达201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任务和培训名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和名额分配

(一)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

此项计划中的六项任务另文安排并通知。

(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1.“阳光师训”项目。

(1)“阳光师训”市、县级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

培训计划:共39000人(分市任务分配见附件1)。

培训期限:每期3天(不少于20学时)。

实施时间:2012年7月至11月。

承办单位:各市(区)教育局。

(2)“阳光师训”省级送培到县项目

培训对象:项目实施所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

培训计划:共3500人(任务分配见附件1)。

培训期限:每期3天(不少于20学时)。

实施时间:2012年7月至9月。

承办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由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2.骨干教师省级研修项目。

(1)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省级研修

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省级研修的通知》(陕教师办〔2012〕8号)执行。

(2)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骨干班主任。

培训计划:共1000人(分校项目任务及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2)。

培训期限:每期7天。

实施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3)高中骨干教师省级研修

培训对象:全省普通高中在职骨干教师。

培训计划:共3100人(分校项目任务及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3-1、3-2、3-3)。

培训期限:每期10天。

实施时间: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安体育学院、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延安大学。

3.农村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提高项目。

(1)“英特尔·未来教育”核心课程主讲教师高级研修。

研修对象:经“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总协调机构认证、各市拟承担2012年核心课程项目培训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

研修计划:50人(分市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培训期限:每期7天。

实施时间:2012年7月。

承办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学科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培训计划:2000人。(其中V7.2课程1500人,V10课程500人,分市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培训期限:每期7天。

实施时间:2011年6月至11月。

承办单位:各市教育局。

(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远程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实施时间:2012年7月至12月。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陕西省电教馆。

有关该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

培训计划:100人(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5)。

培训期限:每期10天。

实施时间:2012年6月至12月。

承办单位:西安特教师资培训中心。

5.民族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

培训计划:50人(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5)。

培训期限:每期10天。

实施时间: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三)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推进计划。

1.省级校本研修实验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省级校本研修实验区16个。

承办单位:在2011年“校地共建”基础上,继续委托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延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榆林学院、宝鸡教育学院做好13个校本研修实验区建设,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建设3个直属实验区。

2.市级校本研修实验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市级校本研修实验区20个。

承办单位:各市(区)教育局。其中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各2个,杨凌示范区和铜川市各1个。

3.小学校本研修引领者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承担小学校本研修引领和指导工作的各市、县级教研机构、培训机构和小学教师。

培训计划:500人(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6)。

培训期限:每期7天。

实施时间:2012年4月至11月。

承办单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4.高中阶段校本研修引领者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承担普通高中校本研修引领和指导工作的各学科教研组长或优秀教师。

培训计划:450人(分校项目任务及分市名额分配见附件7)。

培训期限:每期10天。

实施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二、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附件1—附件7所列名额,严格掌握条件,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要按照各承办单位的培训通知,分项目、分学科、分期次落实培训对象,名额到校、通知到人。务必在培训开班前10天将填好的《推荐对象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8)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有关培训院校,并督促教师按时足额参加培训。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对各市(区)参训学员报到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二)各项目承办单位在接到项目任务后,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应尽快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时间,拟定开班通知和学员报到通知书,及时发送至各市(区)教育局,同时报送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要根据省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培训方案,从课程安排、专家队伍、培训资源、教学设施、后勤服务等各方面积极筹备,并在开班前10前将最终确定的培训实施方案上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培训任务。

(三)各市(区)教育局和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落实项目责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