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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城市化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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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国做农民

我在美国居住的小区有一对中国老夫妇,酷爱种菜,春天一到,就开始忙着泡种、搭建温室、培育菜苗,还热心地将菜苗分发给很多中国家庭。这对老夫妇原本跟着父辈,早年从国内闯到了韩国,后又从韩国到了美国。我常感慨,二人辗转了几个国家,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现在终于可以安下心来务农了。

这里的华人社区,有很多家庭像这对老夫妇一样,在自家后院种菜,我自己也是。虽然收成总是不佳,倒也乐在其中。我在网上写到此事,有读者反馈道:“自家屋后种菜?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这么干的,要看每个人的背景,如果你不是农家子弟或者小镇长大,不会这么干。”似乎是我给在海外的中国人抹黑了――只有来自国内的乡巴佬才会干这种事。

这个判断完全错误。至少在我们这个小环境里,种菜的顶级发烧友反倒是一些原本来自城市的中国人。他们可能以前从没干过农活,倒是在美国的环境里,培养出了很多农民的习惯,比如看天气下种、计算日期等。另外,那位读者的价值取向也大有问题。干一些农活,在这里没人觉得不正常,一个菜种得好的人家,还有很多人羡慕,这不过是一种家庭园艺活动,为什么有人觉得是见不得人的事呢?看来,几十年的心理暗示,已经让人们对“农民”这个标签,以及任何与农业有关的事情,都“避之犹恐不及”了。

关乎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概念问题、心理问题、潜意识问题――这是我在观察中美两国乡村生活后的发现。

美国的“二元”结构

俄克拉荷马是美国的农业州之一,我们所在地区若放在国内,就应该属于农村,或者说是“城乡结合部”。在路上开车,偶尔还能看到一片有牛和马的牧场。这里离俄克拉荷马城20分钟左右,属于“卧室社区”――很多人白天在城里上班,但生活在乡下,呈现出一种有趣的“二元结构”。

这里的中产阶级和富人阶层,不少住在环境更优美的郊外;反而是赤贫的人大都住在城内。从资源分配上看,由于郊区富人多,纳税充足,这里的学区远远好过“城里”。光看外部环境,郊区和乡村的空间更为开阔,绿化覆盖率更高,而学校、图书馆、公园这些基础设施,基本上是城市有的,乡村也有。至于生活上的便利,比如水电、家用电器、通信设施等,常被国内游客讽为“鸟不下蛋”的偏僻之地也一应俱全。

由于基础设施大同小异,美国很多地方到底是农村、小镇还是城市,无法准确判断。很多郊区小镇,如雪城郊区的利物浦、亨廷顿郊区的巴伯斯维尔,都叫“村”(Village),却又是附近经济、教育最为发达的地方。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叫“埃德蒙市”,事实上不过是一个小镇,但如上所述,它的教育条件远好过俄克拉荷马城。

在这里一个人是不是农民,不但无关紧要,也很难判断。前几天,我问一个教授暑假准备去哪里,他说暑假不出门,得照顾自家农场,这位老兄出门是教授,回家就是农民。另一位工程系教授,家里也有个大牧场。由于俄克拉荷马幅员辽阔,当年的“圈地运动”中很多人家积存了不少土地,但由于后来的子孙职业选择比较多元,就逐渐形成了维持一个农场,又从事其他职业的奇特现象。由于有土地费用和地产税,外加耕作机械化,一般人没几个钱,还做不成一介农夫。

这也是美国多年来,没有强制人为的城乡划分,任其自然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比较和谐和常态的城乡共存关系。

如果说俄克拉荷马是一个农业州,这种现象还不具普遍性的话,笔者曾生活过的纽约州,也一样是乡村和城市同步发展,并驾齐驱。上州的农业、种植业发达,下州的“大苹果”纽约城则拥有华尔街和时报广场;纽约城未曾阴谋将上州“去城市化”,而上州的人也未必羡慕纽约城的忙碌和拥挤。换言之,在美国,农民多半是一种职业,乡村生活是可供选择的多种生活方式之一,当然也有城里人对选择农村生活的人颇有微辞,但乡下人也尽可以对“城市老鼠”加以挖苦。

美国的乡村和中国的乡村,不是一个概念,二者不具备可比性,但正是这种可比性的缺乏发人深省。为何在美国,住在乡村或是来自乡村,不过是一种职业、生活方式的选择,而到了中国,来自乡村就成了一种身份象征呢?

作为概念的乡村

在中国,人们之所以要摆脱“农民”的身份,是因为在集体潜意识里,“农民”已成了二等公民。一个乡村的家长嫁女,明明男方家里有房子,却非要莫名其妙地让他在周边小镇买房,而小镇未必就有她女儿的生计,他们未来的女婿,可能还得费力地骑着摩托车起早歇晚地从小镇回去干农活,这又是何苦?在我的故乡,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农村人模仿小镇的生活方式;小镇的人又模仿小城市的生活方式;小城市的人则模仿大城市的生活方式。这一层又一层的拙劣模仿,最终被商家利用,一些劣质产品,先是在大城市出现,过时后便开始转战小城、农村。很多时候,这种传播也是借助于“城市优于农村”的心理暗示。

由于这种扭曲的二元分割成为常态,当新华社记者唐师曾“发现”隐居深山当农民的北大博士王青松夫妇,媒体和社会的吃惊程度不亚于发现外星人到了上海外滩。此事之所以激起波澜,皆因在中国,乡村是用来“逃离”而不是用来“投奔”的。

我在一个小村长大,以后到小城市芜湖上大学,再到中等城市南京读研究生,毕业后又去了大城市深圳和上海,接着又跑到美国,从新英格兰地区到阿帕拉契地区,再到而今的南方乡下。这么一圈走下来,我觉得人生若再来一次的话,还是宁可生在农村。

农村生活对一个人的成长而言,是一种比较完全的预备。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春日满目的青翠、秋日山间的绚烂;可以在紫色苜蓿地打滚,躺在竹床上仰望夏夜的星空;可以在麦地摘个麦秆,抬头吹着豌豆看着它的蹦跳,在田野干活时听农夫的山歌;在红白喜事的宴席上听人谈天说地……乡村生活虽然艰苦,却有一种不可取代的趣味。乡村的成长,能让人更容易和大自然产生亲和关系。

可惜现在当人们说到乡村时,想到的总是苦大仇深,觉得农村生活是一个可以去俯视、去同情、去改造或是去鄙视的生活形态。如果不幸落到了农村,比如上山下乡,那么回忆时便将其视为人生的伤痕和青春的失落。而这种普遍的社会形态,又折回来影响农村人对自己生活形态的认知,让他们无从欣赏自己生活中的馈赠。

发展的陷阱

之所以在乡村的概念里只剩下了发展,这和多年来的人为扭曲不无关系。这种概念的贫瘠,是和乡村实体的相对贫困和资源分配的人为不公联系在一起的。

1949年后,我们强制建立起城乡的二元结构,拆东墙补西墙,以牺牲农村为代价发展工业和城市。在这种阶段性集体发展结束后,甚至在中国成为世界瞩目的主要经济体后,并未完全放弃这种一边倒的政策,废除被无数人斥之为“万恶”的户口制度,反哺农村,纠正先前的错误,而是利用“城市化”对农村进行二次掠夺。

近些年我也曾返乡看看,印象中那“玫瑰色”的乡村正慢慢消失,乡村正在陷入新的凋敝。我问在故乡当老师的二哥,农村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他总结了如下几点:一是土地的商业开发,牺牲了农民赖以生计的粮食用地,水资源缺少保护,威胁饮水安全;二是农村人口的“三八(妇女)、六一(儿童)、九九(老人)”化,种粮青壮年奇缺,粮食早已不能自给,粮食安全不保;三是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方便袋、化学制品包装的泛滥,使农村人的健康状况变差;四是结婚、生孩子、死人、生病等大事高消费及攀比成风,以致不少农民再次贫困;五是城镇化后,农村普通家庭的子女上学难、择偶难、住房难。

这诸多问题,首先还是资源的分配不均。比如儿童的上学,城市和乡村在资源分配上有天壤之别。这种种资源的匮乏和机遇的不公,继而又在进一步深化城市优于农村的集体潜意识,导致乡村找不到合适合理的角色定位,比如高消费和攀比,这未尝不是对于城市生活方式的模仿。传统的农民是不会这样的,大家只会就菜下饭,量体裁衣。在所谓“城镇化”的风潮中,我小时候上学的小学现在被拆了,崇山峻岭后,也有不少附近的小学被拆。一些山里的孩子一下子就失去了就近上学的机会,家长不得不跑到十几、二十里外的镇上租房子,或者干脆去买房。在我们的农村老家,这倒是新鲜事,但租不起、买不起的怎么办?脱离了土地进镇里找不到生计怎么办?

我对我的乡亲们太熟悉,他们一定是先责怪自己没本事,没法在镇上买房子,而不会先想到政策的折腾本身是考虑欠周的。教育本来就是为了这些青少年的,怎能反倒将他们的利益摆到末位?这么做的动机,李昌平先生曾撰《警惕以教育推动城市化》一文,指出有关领导这样那样的考虑,其实都是变着名目在推动城市化。“只要把教育园区办起来,把全县(市)的好老师集中到教育城来,全县(市)的多数孩子就不得不进城读书。孩子进城了,家长怕孩子学坏,家长也得进城‘陪读’。老师进城了,孩子进城了,家长进城了,县城(市)的房地产就自然火起来了”,原来真正的猫腻,是“教改搭台,经济唱戏”。这种经济发展,最终得到好处的是当地政府,而不是农民自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强取豪夺。这反映了某些部门本末倒置,为了管理和协调的方便,削足适履让人去强行适应,而无视千家万户的生计。

多年补贴后,城市本应反哺乡村,可以建设乡村的基础设施,提供各种机遇,让农民愿意留下来,在农村开拓一番天地,不再挤向城市。但如果机遇的不平等继续下去,如果资源的投入继续向城市倾斜,如果对乡村继续索取奉献,人口势必还会继续流向城市,造成高房价、入学难、就业难等更多的问题。

我想,最好的办法是把乡村还给乡村,而不是把乡村捆绑上城镇化的战车,进行新的折腾。在这一点上,我希望能借此文抛砖引玉,让大家想一想乡村目前蕴涵的和本应蕴涵的一切。在盲目城市化的过程中,但愿有人会停下来质问一声:谁稀罕城市化,不城市化行不行?何不创造条件,让乡村继续做乡村,做更好的新型乡村?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1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