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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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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关联方交易常常出现不披露,少披露或披露不完整的问题,以达到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来粉饰业绩或输出利润的目的,严重危害了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的利益。为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有关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

一、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含义及认识

在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信息披露的程度,关联方顾名思义就是有关联的各方,在不同的领域它都有各自的含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四条对关联方的定义为: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比如:各关联方的馈赠;委托经营等等。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信息需要披露?凡影响股东、投资人等利害相关的信息使用者对公司无论如今还是将来做出的决策时,且影响其决策行为的信息,都应按着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产生动机及信息披露的目的

(一)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产生动机

“社会的存在发展是客观的,自然界的存在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存在就其本质上来说,是合法的,并且适应了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事实却是不平等的。”(张洁,2005)光明家具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上市公司,从那时开始,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等系列问题就随之而来。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动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关联方交易可以利用虚假的销售来实现收入的增长或成本的降低,以达成操纵利润的目的。有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这些交易基本上是与其关联的企业进行赊账而来的。从外面看来以为公司销售业绩很好,公司的利润就会增加,股价也会一路上升。但当公司后一年突然宣布前一年所售的商品一律被退回时,这时的利润全部取消,股价也会一落千丈,投资者就会损失惨重。

2.关联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的营运效益和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关联交易在关联企业间进行的,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与独立的交易相比较,交易方法和过程往往比较简单和直接,相应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和监督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大大低于与一般的公司交易费用,其成本可得到有效的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上市公司实现利润最直接,最基本的方法。

(二)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目的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恰当披露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了解上市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防止上市公司利用不正当的关联方交易侵害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我们必须规定上市公司对其关联交易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使信息使用者能平等地获得相关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财务、或盈亏等信息,不影响他们的决策。

三、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性

(一)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会计信息是投资者用来评价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的主要依据,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主要信息来源,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判断投资该公司的风险与机会,其直接影响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某些上市公司对于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交易形式、定价原则等方面常常出现不披露、少披露或者披露不完整的问题,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问题几乎难见分析。”(刘丽琴,2005)譬如:不报亏损只报盈利;很多公司信息披露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天香集团的案子,企业管理者考虑经营上的巨大利润,没有履行及时信息披露的义务。照成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失真。投资者无法辨别公司质量的好差,信息使用者无法客观评价企业关联交易、鉴别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按上市公司对外真是的披露情况来看,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披露造价方法非常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定价方法各有各的一套,虽然国家具体要求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内容、交易数量、价格等方面内容,但是对于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与市价,明显缺乏可比性。“对上公司关联方低价买进商品(含劳务)、债权业务未作规定。《规定》只规定上市公司对关联方的正常商品销售。”(王玉翠等,2005)正是由于《规定》中对此种情况没有规定,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二)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不完善的信息披露的危害

1.关联交易不完善的信息披露会危害到非关联方的利益。(1)对金融机构的危害。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造成公司虚假盈利,银行就会轻信该公司,进而对其贷款,但是一旦这种虚假现象被识破,也就是公司本质现出的时候,这时银行将损失惨重。(2)对政府的损害。出于避税动机的关联方交易会减少政府税收。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合理”避税转移了企业总体税负,给国家税收收入造成严重的损失。(3)对其它股东、投资者及债权人的损害。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一些指标要求,否则就有被摘牌的危险,误导投资者购买其股票或借款给该公司。然而这样做只能造成的公司一度繁荣,这种虚假繁荣现象一旦败露了后,投资者将蒙受巨大损失。

2.关联交易不完善的信息披露危害到本公司的利益。若公司的销售、交易过程中存在过多的关联方交易,就会使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加强,从而减弱其市场竞争力,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当一面。另一方面,如果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贷款,也增加了其本身的财务风险。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完善内因和外因

首先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虚造会计信息呢?无非就是公司从其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提高社会形象,或为了体现管理阶层的经营业绩,往往披露一些虚假信息来提高业绩,虚增利润等。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这是内因。同时也要完善外因―政府部门,会计事务所等等。第一,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必须完善公司领导体制,决策过程,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等等。第二,现在许多会计事务所根本就没有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极不符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从上市公司获得审计业务,常常和上市公司一起“同流合污”,配合上市公司的不合理要求,降低了审计工作质量。因此对于规范会计事务所的运作是迫在眉睫,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国家政府部门对于那些少披露甚至不披露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偏弱,因此我们要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地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的公司、个人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不怠。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法律条文,例如,法国的刑法规定:“如果伪造或滥用凭证,将被处一百五十万法郎罚款,并强制宣布其破产”。这类严厉的制裁,有利于了国家政府部门对违法者的处罚,对于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决不能手软,必须“快刀斩乱麻”,让他们再也不敢重蹈覆辙。

(二)可以充分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

随着我国加入WTO,面对企业竞争会愈加激烈。特别是现在已是网络经济时代,我们更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透明化的网络信息,增强网上披露的真实含量,并且加强网上的审查力度,使网络信息技术为上市公司与相关信息使用者之间建起一座方便、快捷的桥梁和轻松的沟通纽带。这样一来,那些中小股东、投资者、债权人都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资源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帮助他们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果断的决策。但是网络信息平台能够有效运行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的自律、国家政府部门的政策方针、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完善对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存在问题、国家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也需要进一步改善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当今世界发展飞速,市场经济变化莫测,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地调整准则和完善制度的制定,根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中新出现的特点和情况及时地修正、完善准则。“争取从各环节、各方面切断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通道,从而达到减少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刘传福,2006)对每次关联交易出现的问题,如琼民源的造假、蓝田股份的欺诈、银广厦的虚幻神话等,应及时对症下药,快速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对策。并且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的特点,制定一套比较灵活、可操作的关联交易准则、政策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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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沈玲,女,江苏连云港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现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