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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案例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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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热线:962727

962727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热线。上海市民发现上海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有违法行为,可即时拨打举报中心热线进行举报。

市民来电:

陈女士反映某面馆将未经清洗的餐具提供给其他顾客使用。

案件处理:

举报中心及时交由该面馆所属的普陀分局。普陀分局接报后,立即前往检查,对该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备用等过程进行了指导、培训,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陈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希望今后继续加强小餐饮店的管理。

提醒:

餐饮单位在工作繁忙时,容易忽略餐具消毒环节,但餐具卫生情况对食品安全影响不可忽视。消费者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餐饮单位指出,督促其改正,或向监管部门反映。

市民来电:

李先生反映松江一集团公司员工食堂内碗筷发霉,且食物中有虫,要求查处。

案件处理:

据查,该公司自2011年3月底起,在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加工饭菜供公司员工食用,每餐有60人用餐,且该店两名从业人员均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已责令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无证加工饭菜的违法行为,并已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罚。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提醒:

即使是企业内设食堂,不具有法人资格,也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食堂操作人员可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免费领取相关指南、法规规定等资料,以确保食堂管理更加规范,更有效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市民来电:

吴先生反映每天早上5点到6点半,在崇明某单位内有人兜售、宣传所谓“保健食品”,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要求查处。

案件处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而作为宣传之用的场地为该镇供销社所有。镇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重视,即出面与出租方沟通,并告知:如果承租方不具有合法手续及证明而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销售,属违法行为,要求出租方立即停止房屋出租。承租方已终止了违法行为。

提醒:

在政府监管部门大力打击之下,制造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假冒药品的违法分子在正规药品流通渠道难以立足,只得采取“游击战术”,避开监管人员视野,租用场地实施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应该携手共同加以防范。

出租方不要对承租方的活动不闻不问,出租前应确认承租方的合法手续及证明,若出租后发现承租方开展不合法的活动,应予以制止或停止房屋出租,否则若违法行为产生不良后果,房屋出租方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