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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作者歸屬研究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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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是一部專門批評補正陳澔《禮記集說》的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其評價頗高。但是一直以來,關於該書的作者歸屬問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要想深入的研究並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瞭解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所作研究綜述即是為此。

关键词: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作者 納蘭性德 陸元輔

陳澔《禮記集說》自問世後,被廣泛注意和接受,自明永樂十三年(1415)至乾隆元年(1736)三百多年間,它一直與朱熹(1130~1200)的《四書章句集注》一樣,是明清兩代科舉考試與書院的“御定教材”,影響相當巨大。但是後世對此書也有所批判,成書於清初的《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即是其一。此書最早在《通志堂經解》中收錄,署名納蘭性德,但是在當時就有很多學者對此作者身份提出質疑。由於納蘭性德去世較早,不能向其本人求證,又加上納蘭本人詩文集中未提到曾寫過此書,使得問題更加撲朔迷離。後世更有不少研究者爭相辯論,但終究未能有一個明確的結論。要想解決這個問題,有必要對前人研究成果做一個綜述,以下本文試從三個方面展開說明。

一、主納蘭性德說

納蘭性德,滿州正黃旗人,生於順治十一年(1655),卒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字容若,號楞伽山人,後避太子諱改名成德,其父乃康熙朝權盛一時的大學士明珠,其師乃崑山徐乾學。他自幼聰穎,擅騎射,長於寫詞,詞名甚高。二十二歳中進士,後官至乾清門一等侍衛。有《飲水詞》、《淥水亭雜識》等傳世,並與徐乾學合刻《通志堂經解》。

1.與納蘭性德同時代並與之交好的朱彝尊(1629~1709),在其《經義考》中謂此書乃納蘭性德所作,並引納蘭好友嚴繩孫之言為證:

嚴繩孫曰:“《禮記》不以衛氏集說頒諸學官,而專用陳氏《集說》取士,此苟且之圖也。容若為補證之,習《禮》者試一取證,非小補矣。”①

嚴繩孫(1623~1702),字蓀友,一字冬蓀,號秋水,自稱勾吳嚴四,复號禺蕩漁人,江蘇無錫人,一作崑山人。與朱彝尊、姜宸英合稱“江南三布衣”,同納蘭性德交好,往來密切。曾參與《明史》的纂修,著有《秋水集》。

2.清代季振宜(1630~?)《季滄葦藏書目》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成德。”②

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曰:“《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內府藏本,國朝納蘭性德撰。”③

4.《清朝文獻通考·經籍考》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納喇性德撰。”④

5.《八旗通志·藝文志》引《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認為此書為納蘭性德撰。

6.清代周中孚(1768~1831)《鄭堂讀書記》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通志堂經解本。國朝納蘭性德撰。性德原作成德,字容若,滿州正黃旗人,康熙丙辰進士,官至乾清門侍衛。《四庫全書》著錄,朱氏《經義考》亦載之。”⑤

7.清代曾釗(1793~1854)《面城樓集鈔》中有《〈禮記集說補正〉附論序》一文,於《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有所批評,但是肯定作者為納蘭性德,其文曰:

《禮記》舊有鄭氏注,說制度最精核;元陳雲莊《集說》一變而以義理說之;國朝長白納喇氏病其疏舛,為之補正,然其書考訓詁名物僅十二三,而據義理推求者十六七。⑥

8.清代謝章鋌(1820~1903)《賭棋山莊詞話》載:“容若所著又有《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陳氏禮記集說補正》。”⑦肯定納蘭性德的作者身份。

9.清代楊鍾羲(1865~1940)《雪橋詩話》載:“至吾鄉著述之散見叢書者,通志堂有成德《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禮記陳氏集說補正》。”⑧

10.清代丁仁所撰《八千卷樓書目》中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國朝納喇性德撰,續經解本。”⑨

11.《清史稿·藝文志》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納喇性德撰。”⑩同時在納蘭性德的傳記中亦記載:“性德鄉試出徐乾學門。與從揅討學術,嘗裒刻宋、元人說經諸書,書為之序,以自撰《禮記陳氏集說補正》附焉。”{11}

12.張任政《清納蘭容若先生性德年譜》中遺著考略部分列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一書,並引《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該書的部分評價列之於後,肯定納蘭性德的作者身份。

13.高岸《納蘭成德與〈通志堂經解〉》中認為納蘭對經學研究有很深的造詣,他說:

韓菼《納蘭君神道碑》說他(納蘭性德)“晚乃篤意於經史,且欲窺尋性命之學,將盡袌宋元以來諸儒說經之書以行世,其志蓋日進而未止也。”他的《上座主徐健菴先生書》也說:“承示宋元諸家經解,俱時師所未見,某當曉夜窮研,以副明訓。其餘諸書,尚望次第以授,俾得卒業焉。”可見他對於經史的鑽研是很勤奮的,並且也有一定的成就。《經解》中收入他所寫的兩部書:(一)《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二)《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八十卷。都可看出他的功力。……從這兩本書看來,納蘭對經史之研究,實有很深的造詣。有的人借叢書署名的問題,對納蘭成德進行詆毀,抹殺其在經史方面的成就是違反事實的。我們應作出正確的評價。{12}

高岸對納蘭性德的經史研究予以肯定,並為納蘭辯護,認定《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出於其手。

二、主陸元輔說

陸元輔(1617~1691),字翼王,號菊隱,人稱“菊隱先生”,江南嘉定人,為“嘉定六君子”之一。生於明末清初之世,早年拜抗清志士黃淳耀為師,頗受其影響。康熙十七年(1678)詔舉“博學鴻儒”,被吳文僖推舉應試,竟不中,然當時學者多雅重其名。陸元輔博學多聞,文詞俱佳,於經學尤有研究,著有《十三經注疏類抄》、《續經籍考》、《菊隱紀聞》等,後其學生侯開國收其詩文,編成《菊隱先生集》傳世。

1.清代方苞在其《書陳氏集說補正後》中提出了質疑,後來得聞張樸村之言確定作者為陸元輔,他說:

余少治《戴記》,見陳氏《集說》於《記》之本指,時有未達,而反有蔽晦之者。及得崑山徐司寇所刻《集說補正》,而惑之解者過半。念此必吳中老儒勤一世以為之。恨子孫不能守而流傳勢家,又怪司寇聽其假託而不辯也。既而思周、秦以前作者名不概見,蓋胸中所知見,不能自已,而欲傳之其人,豈以爭名於末世邪?厥後見嘉定張樸村,叩之,曰:“此吾鄉陸翼王先生所述也。先生於諸經多開闡,玆其僅存者耳。”夫周、秦以前,作者雖不知其誰何,而無有假託者;呂不韋、劉安名以書傳,然眾知其非不韋、安作也。若陸氏此書,非樸村為證,則他人據而有之矣。{13}

張樸村即是張雲章,字漢瞻,號樸村,嘉定人,與陸元輔同鄉。他曾客居徐乾學家,參與過《通志堂經解》的校勘工作。

2.清代陸隴其(1630~1692)為陸元輔好友,兩人時相往來,他在其《三魚堂日記》中記載:

十一月初二,侯大年言陸翼王所著《禮記集說補正》,徐氏以三百金買之,刻在成德名下。{14}

侯大年即侯開國,人稱鳳阿先生,初受業於陸元輔之門。陸元輔死後,侯開國曾為其整理過部分遺書。

另外,陸隴其在其《讀禮質疑》中提到《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引用孔疏時,則直言“陸翼王《集說補正》亦備載孔疏之說”{15},更堅信此書作者為陸元輔無疑。後來汪紱(1692~1759)在作《參讀禮質疑》時就直接沿用了這個觀點,並沒有提出質疑。

3.清代秦瀛在其所撰《己未詞科錄》陸元輔小傳中,記載陸元輔曾著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一書:

陸元輔,字翼王,號菊隱,江南嘉定人,布衣。著有《十三經注疏類抄》、《續經籍考》、《禮記集說補正》、《衛道編》{16}、《菊隱集》。{17}

4.清代周壽昌(1814~1884)在《思益堂日札》“竊襲前人書”條下言: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納蘭性德撰。性德本名成德,字容若,滿州進士。此書《方望溪集》謂本陸元輔撰,徐健菴刻《經解》時改題性德名。{18}

《方望溪集》即是方苞之文集,周壽昌所引用乃是方苞《書陳氏集說補正後》之言,並對此深信不疑,認為是納蘭性德竊襲陸元輔之書。

5.《(嘉慶)直隸太倉州志》在“藝文”部分記載陸元輔《續經籍考》下有汪照所作的序,其言曰:

國朝初,吾邑之以經術著者,必推陸元輔翼王,今學者所稱菊隱先生是也。先生於“十三經”之微言奧旨,靡不甄綜條貫,……今求其遺書,《禮記集說補正》久借刻於納蘭氏。{19}

認定《陳氏禮記集說補正》為陸元輔所作,只是後來借刻於納蘭性德。

6.《(嘉慶)直隸太倉州志》“雜綴·紀聞”部分引顧成志《疁志述聞》云:

《疁志述聞》云:“陸菊隱酷暑讀書不輟,一夕友某訪之,見登下方閱《儀禮》,丹黃鉤乙,汗流至肘。謂曰:‘暑甚,何自苦乃爾?’先生笑曰:‘果熱耶?’有《十三經注疏類抄》,又嘗撰《禮記集說補正》,納蘭侍衛以金購之,易其名,刻入《經解》中,見陸稼書先生《三魚堂隨筆》。今書中尚存菊隱字數處,疑納蘭得之而參以己說也。”{20}

7.清代皮錫瑞在其《經學通論》中說:“陸元輔《陳氏集說補正》足匡陳澔之失。”{21}認為作者為陸元輔無疑。

8.清代張之洞在其《書目答問》中言:“《禮記陳氏集說補正》三十八卷,陸元輔代納蘭性德撰。通志堂本。”{22}張之洞的觀點與前人略有不同,他認為此書是陸元輔代寫,而非納蘭性德強取或徐乾學買下,在主被動關係上頗值得玩味,但是終歸認定《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是出於陸元輔之手。

9.趙秀婷在其《納蘭性德著作考》中列出了幾個疑點: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是性德著作麼?拿《通志堂集》檢索,即可發現疑點。《通志堂集》中有衛氏《禮記集說》的序文,也有《合訂大易集義粹言》的序文,卻沒有《陳氏禮記集說補正》的序文,校勘有序,著述反而沒有;為水準較低的《合訂大易集义粹言》作序,卻不為水準較高、社會重視的《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作序,竟是偶然的嗎?

另外,《合訂大易集义粹言》有朱彝尊的序文,而遍查性德師友文集,卻不見有為《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作的序跋。不僅無序,甚至根本沒有人提到這部著作,豈不更為可疑!何焯評《補正》,沒有就內容說一句話,而僅說“不足據”三字,顯然不承認其作者。基於這些疑點,便不好輕易相信《補正》作於性德。張之洞說“陸元輔代納蘭性德撰”,持論十分肯定,必當有他的依據。{23}

然後引用方苞《書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後》一文,並言張雲章為陸元輔同鄉,又校書通志堂,所言當屬可信。最後“如果把前面的疑點和方文聯繫起來看,《陳氏禮記集說補正》確應為陸氏之作”。

三、主存疑說

有些學者在研究《陳氏禮記集說補正》的作者問題時,態度較為審慎,他們因為證據不足等原因,並沒有直接或者肯定地下結論,而是列出自己所掌握的材料,更加客觀地呈現研究狀況,有存疑的意思。

1.清代法式善(1752~1813)在其《陶盧雜錄》中記道:

《禮記陳氏集說補正》三十八卷,成德撰。何焯曰:“不足據。”方苞曰:“張樸村以為陸翼王所述。”按望溪志樸村之墓云:“君始以校勘宋元經解客徐司寇家。”{24}

列出方苞《書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後》之語,並不下結論誰的說法是正確的。

2.清代翁方綱(1733~1818)在其《經義考補正》中云:“納蘭氏成德,《禮記陳氏集說補正》。方苞曰:‘張樸村以為陸翼王所述。’”{25}

3.清代蔣超伯在其《南漘楛語》中記載:

力攻陳澔:洪稚存督學貴州時,曾奏陳澔《禮記》注肊說空言,絕無師法,宜易以鄭康成注。惜格于部議,然前此成容若已有《禮記集說補正》三十八卷,力攻陳澔《集說》之疏矣。其書據理推求,隨文駁詰,詳明賅博,在方靈皋《禮記析疑》之上。苐容若擅長詞曲傳唱,朝鮮、朱竹垞等犇走其門,哀挽詩中未及著書之事,或出門客幕僚之手,未可知耳。{26}

4.蔣秋華《〈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作者考》一文刊於《古文獻研究集刊(第五輯)》,在此文中對“《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一書的作者誰屬問題,略作考察,以彰顯此一爭論的詳細情節”{27}。文中引用了方苞《書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陸隴其《三魚堂日記》、張雲章撰《菊隱陸先生墓誌銘》、趙秀婷《納蘭叢話(續)》等內容,主要是闡述前人研究狀況,並未得出確切的結論。

根據以上材料,我們不難看出前人研究這個問題的一些不足:第一,關於《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一書作者歸屬的研究,自古及今,學者們所用的材料基本上是沿襲自朱彝尊《經義考》、《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方苞《書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後》、陸隴其《三魚堂日記》等,其間基本沒有新的發現和突破。第二,許多清代學者在提到此書作者問題時直接下論斷,中間如何推理無從得知,故而沒有說服力。第三,通過提出質疑,進行猜測,缺乏充分的、直接有效的證據就得出結論,這種方法有欠妥當。第四,對納蘭性德和陸元輔师友门人的說法都是直接引用,關於二者相互矛盾及是否为真一直沒有合理的解釋。

有鑒於此,我們以後在探究《陳氏禮記集說補正》的作者歸屬問題時,要竭力彌補以上不足,使用正確的方法進行考證。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這個問題的答案必能水落石出。

注釋:

①[清]朱彝尊《經義考》卷146,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679冊,第7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6.

②[清]季振宜《季滄葦藏書目》,《續修四庫全書》本,第920冊,第63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③[清]永瑢《四庫全書總目》卷21,第173頁,中華書局,1965,6.

④清高宗勅撰《清朝文獻通考》卷214,第6779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11.

⑤[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5,第83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8.

⑥[清]曾釗《面城樓集鈔》卷2,《清代詩文集彙編》本,第687冊,第69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⑦[清]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卷7,《詞話叢編》本,第3418頁,中華書局,1986.

⑧[清]楊鐘羲《雪橋詩話》卷11,第456頁,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8.

⑨[清]丁仁《八千卷樓書目二十卷》卷2,《續修四庫全書》本,第921冊,第8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⑩章鈺《清史稿藝文志及補編》,第28頁,中華書局,1982,4.

{11}趙爾巽《清史稿·列傳》卷484,第13361頁,中華書局,1977,8.

{12}高岸《納蘭成德與〈通志堂經解〉》,第70頁,《承德師專學報》,1989(4).

{13}[清]方苞《方苞集》卷5,第11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5.

{14}[清]陸隴其《三魚堂日記》卷10,《續修四庫全書》本,第559卷,第59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5}[清]陸隴其《讀禮質疑》卷5,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29冊,第54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6.

{16}按:“《禮記集說補正》、《衛道編》”此處標點有作“《禮記集說》、《補正衛道編》”者。查《衛道編》二卷,清代劉紹頒撰,其《自序》作於乾隆二十五年(1760),其時陸元輔去世已多年,可知標點作“《补正衛道編》”不正確。陸元輔可能也作有《衛道編》,它書未見記載,不知《己未詞科錄》何據.

{17}[清]秦瀛《己未詞科錄》卷6,《續修四庫全書》本,第537冊,第20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8}[清]周壽昌《思益堂日札》卷5,第123頁,中華書局,1987,4.

{19}[清]王昶《(嘉慶)直隸太倉州志》卷56,《續修四庫全書》本,第697冊,第15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0}[清]王昶《(嘉慶)直隸太倉州志》卷61,《續修四庫全書》本,第697冊,第21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1}[清]皮錫瑞《經學通論》,第74頁,中華書局,1989,4.

{22}[清]張之洞撰,范希曾補正《書目答問補正》,第20頁,廣陵書社,2007,3.

{23}趙秀婷《納蘭性德著作考》,第59頁,《滿族研究》,1991(2).

{24}[清]法式善《陶盧雜錄》卷4,第108頁,中華書局,1997,12.

{25}[清]翁方綱《經義考補正》卷6,《四庫未收書輯刊》本貳輯,第28冊,第45頁,北京出版社,2000.

{26}[清]蔣超伯《南漘楛語》卷2,《續修四庫全書》本,第1161冊,第28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7}蔣秋華《〈陳氏禮記集說補正〉作者考》,第231頁,《古文獻研究集刊》第五輯,2012,8.

參考文獻:

[1][清]題納蘭性德撰.陳氏禮記集說補正.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6.

[2][清]納蘭性德.通志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2,2.

[3][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