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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与众小企业共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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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供应链融资是近年来全球商业银行界最关注的一项金融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通过向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和贸易复苏,为我国经济摆脱金融危机负面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的客户基础和利润来源也得以扩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2-0112-04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银行通过对各类产业的供应链条进行考查后发现,借助整个供应链的健康发展以及核心企业的实力,并以供应链融资方式向位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可有效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降低中小企业授信违约率,是一种既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又符合商业银行内外部监管要求的金融创新,有助于形成银企共赢的良性局面。

一、供应链融资的概念

(一)供应链的概念

供应链(SUPPLY CHAIN)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真正得到快速发展是90年代后期。在全球竞争环境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现代管理思想不断革新、发展,企业开始运用供应链管理策略来促使企业内部和外部环节有效结合,实现供应链各方战略一体化,提高效率,取得竞争优势。

《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供应链的定义是: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活动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状结构。完整的供应链包括了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仓库、物流等多个企业,涵盖了与商品生产及运输有关的物流以及与订货、发货、支付有关的信息流和资金流。

供应链反映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间的供需关联的关系。供应链上的任何一个企业,都既是需求方又是供应方,在供应链管理理论产生之前,企业之间仅注重供需关系,而忽视战略合作关系,相互的联系较松散,决策也是相对独立的。

供应链管理研究发现,由于自给自足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在高度竞争的市场领域丧失了优势取而代之的是专业分工与战略协作紧密结合的“横向一体化”经营模式,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而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

这就要求企业对外部资源(供应链条上的其他企业)进行有效管理,供应链各方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具备快速协同反应能力。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战略优势,不仅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更要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二)供应链融资的概念

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上、中、下游企业组成的网络,随着供应链的形成,市场上逐渐出现了一些规模庞大、具有技术优势的核心企业,供应链常由实力雄厚的核心企业为主导,围绕核心企业的是一批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企业,为核心企业提供配套的原材料供应或分销服务。

由于实力和地位的差异,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对银行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不同的。核心企业在谈判地位、资金实力上具有优势,而配套企业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核心企业信用等级高,融资渠道广,银行授信额度充足,还可以通过预收货款或赊购等方式从其上下游企业获得融资,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不强烈;而上下游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需求强烈,但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资金缺乏是困扰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一个主要问题,并对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最终影响所有相关企业的健康发展。向配套企业提供融资,保持供应链的稳定高效运转,是供应链融资产品设计的目标。

二、供应链融资的种类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银行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融资。

二是基于货权控制和存货质押的供应链融资。

三是基于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的供应链融资。

(一)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的供应链融资

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的供应链融资是商业银行以核心客户的履约作为风险控制的基础,向其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经销商(产品用户)提供融资。获得银行融资的配套企业,在不能归还银行融资时,由核心企业承担还款责任。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的履约保证方式为:

1、核心企业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定向付款承诺或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方式为:银行为核心企业核定授信总量,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上游供应商名单,并同意当供应商根据其与核心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时,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定向付款承诺。

在实践中,核心企业通常希望对其供应商提供的担保附带生效条件,即收到与《购销合同》相符的货物或服务。而银行则发放融资时,并不能完全确定供应商将融资款项专项用于向核心企业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货物或服务,这就要求银行对融资方式进行结构化设计,使供应商融资用途和效果完全处于银行和核心企业的监控之中。

该设计方案常见于国内企业(委托方)委托进口商(通常是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设备或原材料,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由其委托方向开证银行提供付款承诺或连带责任担保。

银行以信用证作为结构化融资工具,在信用证中要求提单、第三方质量检验证书、保险单等文件作为融资付款的凭证单据,从而确保委托方收到符合要求的货物后,向银行履行其担保或付款责任。

2、核心企业向下游经销商提供商品回购保证。

回购保证是核心企业为经销商融资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销商将所获融资用于向核心企业购买货物,如经销商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核心企业按照预定的条件从经销商处买回前期出卖的商品,并向银行履行还款保证责任。汽车经销商(4S店)融资通常采用的就是该种模式。各类批发专业市场为了稳定商户,也可以通过商品购买担保方式与银行合作,为商户提供融资。

实践中,银行通常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对货物进行监管,以确保核心企业履行其回购货物的保证责任,因此,该方式与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有共同之处。

(二)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库存原材料、产成品构成企业流动资产的很大比例,这些资产在变现之前,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就是银行通过对企业拥有的存货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的融资。

该融资方式允许原料供应商、生产企业在原材料价格较低的时期,以较少的保证金(一般是货物价值的30%-40%),大批量购入原材料,允许分批提货,远期付款,减少企业存货成本及流动资金压力。

银行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对货物实施24小时监管,并仅凭银行的指令处置货物,降低风险。

基于货权控制与质押的融资方式属于《巴塞尔协议》中所谓的商品融资,其还款来源是商品交易的收益,而不是借款人财物报表上所反映的还款能力。

为了控制风险,国内银行开展商品融资时,并非单纯依靠债项评级手段,而是采取了债项评级结合债务人信用评级的方法,做得比较成功。

银行办理货权融资时,通常采取的方式有现货质押及货权质押两种,对质押货物种类的要求为:质量稳定、价格波动透明,变现能力强,银行选择与实力较强、操作规范的物流运输公司、仓储公司合作,后者接受银行委托,替银行占有并对质押的货物实行监管,并仅凭银行的指令释放货物。

而货权质押是指以仓单、提单等物权凭证作为质押,银行占有物权凭证而非货物,一旦出现融资逾期,银行通过转让仓单、提单,或将其所代表的货物提存拍卖,偿还贷款。

基于货权控制的供应链融资属于动产质押贷款范畴,但与一般的动产质押流资贷款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

1、动产质押流资贷款的资金流与物流是脱节的,其还款资金并不直接源于动产的加工或出售所获得的资金。而在供应链融资中,资金流与物流紧密相连,还款来源往往就是通过动产的加工或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例如,一家企业以其库存的办公家具(其用途是长期使用而非出售变现)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为期6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其还款来源是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这是普通的流资贷款;另一家专营家具的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以购买办公家具,以其所购买的办公家具作为质押物,并承诺以销售家具所获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这就是供应链融资。

与前述流资贷款相比,虽然质押物一样,贷款期限相同,但由于质押物的变现可能性大不相同,银行对相同质物的质押率差别很大,前者的质押率仅为20%左右,而后者质押率可能高达70%甚至更高。

2、传统的动产质押融资业务主要考虑行业前景、财务指标与担保方式,从财务、经营管理等角度对授信主体进行评级,是基于财务报表的企业授信。而供应链融资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从业经验以及存货的变现能力等因素,其他因素则作为参考。

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开发基于货权控制与质押的供应链产品,如中国银行的融货达产品、深圳发展银行的银货通产品都属此类,目标客户一般是进出口企业和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或贸易公司。由于该类融资具有交易连续性、封闭性和自偿性特点,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履约率,贷款不良率一般控制在1%以下,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业务。

(三)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把产品以赊销的方式销售给买方,从而形成应收账款。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金,甚至给财务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造成财务危机,经营困难,生产销售难以为继。如果大量的供应商因赊销产生财务危机,导致供应商数量减少,进而影响供应链条的稳定性,也会损害核心企业的利益。

例如,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全球铁矿供应商数量由于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大幅度减少,2/3矿权集中到三家巨头手中,使矿砂定价权被供应商控制,这是钢厂忽视保持供应链稳定性的结果。通过供应链融资方式,解决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融资问题,对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都是有利的。

目前,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应收账款转让和应收账款质押两种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卖方(供应商,即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因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融资。融资的比例一般为应收账款的60%-80%,期限不超过6个月。

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更常见的是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即“保理融资”。在保理业务中,卖方与银行(保理商)签署协议,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逾期账款追收和坏账担保等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根据银行是否承担坏账担保责任,保理融资又可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通常面临的问题是应收账款质量不高,比如买方会对卖方出售的货物提出质量、售后服务方面的争议,因此,银行通常会降低应收账款的质押率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存货或其他质押物,作为一种补充担保方式;若实力较强的买方(核心企业)对其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出具了无争议证明,银行则可以完全凭应收账款质押,转让办理融资业务,而无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担保。

三、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意义

(一)供应链融资有利于提高核心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必须注重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产品和综合实力的竞争,也是其供应链的竞争。对核心企业而言,供应商决定了其原材料的供应,经销商控制着企业的产品销售。企业是否能够迅速应对市场变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应链的高效稳定地持续运转,而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持续经营又离不开银行的资金支持。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信用和行业地位,支持银行对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使供应链不断壮大,有利于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力。

(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供应链上为核心企业配套的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如果脱离供应链,用传统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去评判这些企业,其中大多数达不到银行的准入标准,中小企业陷入了银行贷款支持不足一难以发展壮大一抗风险能力降低一违约率上升一银行更不愿意贷款的恶性循环。

供应链融资业务基于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以及中小企业最具价值、变现能力最强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商业银行在融资中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债务人的违约率大大降低,可以获得的融资额度也远高于传统贷款融资额度。

例如,一家注册资金只有数百万元、资产规模不足千万元的进出口公司需要进口一船价值3000万美元的大豆,向银行申请3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以对外开立信用证,在供应链融资方案出现之前,这个申请无疑会遭到商业银行拒绝。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银行通过对进口大豆货权进行质押和转移占有,同时进口商的下游――大豆加工企业还可提供购买保证,这个融资业务对银行而言是风险非常低的业务,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

供应链融资之所以被认为是风险相对较低的融资业务,还在于融资对象是与核心企业有着稳定的产品供销关系的配套企业。

一方面,核心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能大大降低交易环节的潜在风险。

另一方面,银行能够通过信用证等结构性融资工具把握企业的贸易行为,控制贸易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使融资具有封闭和自偿性,银行在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时,看中的正是这些条件是否能够完全得到满足,而不再强求债务人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抵押,对于缺乏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无疑是最好的一种融资工具。

经济学家认为,大型企业代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而中小企业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供应链融资不仅有助于大型核心企业提高竞争力,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壮大发展,无疑供应链融资对国民

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供应链融资是商业银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降低授信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市场竞争的时间不长,在存贷款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状态下,银行更愿意向大型企业贷款,向大企业贷款的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向中小企业贷款。

中小型银行加入金融市场竞争后发现,自身在资金实力上无法与大型商业银行抗衡,在与大银行竞争大型企业客户时,常常力不从心。在市场夹缝中寻找新的利润空间的过程中,中小型商业银行发现,对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是一个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通过向供应链提供服务,中小银行也可进而获得向核心企业提供服务的机会。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型企业在市场上可以得到成本更低的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降低,大银行也发现不能够像以前那样轻松地找到动辄贷款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大客户了。

面对“金融脱媒”现象的不断加剧,以及对未来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担忧,银行的决策者意识到:必须迅速做出调整,一方面深化并加强与大型企业客户的战略合作,以保住现在的“饭碗”;另一方面,也要减少对大客户的过度依赖,实现客户结构和利润来源的多元化,以保住未来的“饭碗”。

围绕以大客户为核心的供应链,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是可以同时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的有效手段。围绕一个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商业银行可以为数十个甚至上百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有些银行将这种模式称为I+N融资。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企业的信用风险。在不良资产大剥离前,各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不良率都曾超过20%,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也曾经面临不良率居高不下的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借款人出现了信用风险,而银行却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供应链融资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和自偿性、封闭性特点,使银行摆脱了借款人信用风险恶化的不利影响,改进了风险管理手段。商业银行的实践证明,供应链融资的贷款不良率一般不超过1%,大大低于传统的贷款品种不良率。

据统计,我国每年的全社会商品物流总值接近百万亿元,伴随着如此巨大的物流量,是对供应链融资的巨大需求。近年来,供应链融资因其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巨大的市场潜力成为全球金融界最热门的话题,我国银行界进行的积极实践也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探索出一条前途宽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