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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兼语式》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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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汉语语式》是一部研究汉语特殊句式兼语式的专著,其价值在于引入西方语法理论并兼顾汉语特点,为汉语句型研究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关键词]现代汉语 兼语式 书评

[中图分类号]H1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6-0040-01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兼语式当作一种特殊句式加以研究,认为这种结构形式(NP1+VP1+NP2+VP2)不同于印欧语言的基本句式,是现代汉语语法学界最具有争论的焦点之一。在肯定与否定的争论中,对兼语式的研究越来越深入。

邢欣的《现代汉语兼语式》(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以下简称《兼语式》)就是一部以这种特殊句式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由于汉语句法缺乏严格的主谓一致关系,而句型中又多是以NP1+VP1+NP2+VP2的语序排列的,这就导致兼语式的结构形式与多种句式有交叉现象,如双宾语句、小句作宾语句、动词补语句等。所以深入研究兼语式,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前人对兼语式的争论问题,而且有助于归类和分析汉语句型,从而形成系统的现代汉语句型体系,也许这也正是《兼语式》产生的主要原因。该书作为一部研究兼语式的专著,在方法上不囿成见,时有新意,为现代汉语兼语式的研究确立新的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运用西方生成语法理论解决兼语式中是否存在“兼语”的问题。一般学者认为兼语式存在一个既做动宾结构的宾语又做主谓结构主语的“兼语”NP2。而《兼语式》则运用空语类理论、题元理论、控制理论等充分证明:在兼语式中是存在着一个无语音形式而有语义作用的空语类成分“e”,只是由于“e”没有语音形式,而它的控制语作为一个显性名词NP2又恰好处在“e”的空位这样一个位置,所以我们一直以为存在一个身兼二职的“兼语”。实际上NP2只作VP1的受事宾语,并不兼作VP2 的主语,VP2真正的主语是空语类“e”,NP 2只是“e”的控制语。由于兼语式的命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认为在这种句式中存在“兼语”成分,而《兼语式》则利用生成语法理论否定了“兼语”成分的存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对“兼语式”说法的否定,即141页所述“从空语类的存在可以看出兼语式的提法是有些可商榷之处的”。这种结论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同时,用西方语言学理论来解决汉语问题的做法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第二,引入时态限制词来说明汉语中的动词短语是存在动态、静态之分的,进而以此区分各种结构相似的特殊句型。由于汉语缺少词的内部形态变化,所以在确定句法关系时主要依靠意义和语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遇到困难。《兼语式》并没有因此放弃对确定句法关系行之有效的其他方式的探索,经过研究“发现汉语的句法结构中词的结合能力可以起到制约句型的作用”,首次提出“时态限制词”。具有[+前附时态限制词]特征的动词短语是动态短语,可做谓语;反之则是静态短语,可做主语、宾语、补语等。这也启示我们:在研究时视野要开阔,不要因为客观限制而放弃主观努力。

第三,指出区分兼语式和非兼语式的方法――替换法和扩张法。如前所述兼语式的表层结构形式与多种句型有交叉现象,因而如何准确地从各种复杂结构中确定兼语式就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兼语式》指出我们可以用动词中[+致使]特征最典型的“使”“叫”“让”来验证其他动词是否具有[+致使]特征,即“带有[+致使]特征的动词能扩展成复句或替换成‘使、叫、让’句”,反之则不可。在[+致使]特征验证出来后,就“可以区别出兼语式与非兼语式句型”了。这种方法有助于初学者更好地鉴别兼语式,值得推广。

第四,对兼语式与各种非兼语式进行详细区分,在做好兼语式的本体研究的同时,兼顾汉语中的其他特殊句型,这也为建立汉语句型体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五,将徐烈炯(1986)的两类语义连续统合二为一,同时增加“代表性动词”,形成一个动词语义连续统。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除了在微观角度上“有助于看清兼语式里空语类与控制语的关系,确定V1动词的类别和区分兼语式与其他句型”之外,从宏观上来说,还有助于对汉语中的各种句型结构进行详细界定和分类。

当然,《兼语式》也并非完美无缺的。比如书中虽以“致使”作为兼语式中主要动词V1的首要特征,但在部分章节中却又使用“使令”的说法,如在118页既说致使意义的动词“是确立兼语式句型的重要一类,成为兼语式存在的基础动词”,同时又说“在兼语式结构中,第一个动词带使令意义”,这样就容易给作者造成困惑,“致使”和“使令”到底哪个才是V1的主要特征,又或者说是否“致使”和“使令”的内涵和外延是一致的。事实上,根据刘永耕(2000)所述,“致使”和“使令”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所以为了全书论述的一致性以及严密性,最好统一术语的使用。这种术语使用的模糊性还表现在“补语”和“补足语”上,在此不再详加论述了。

再者,书中的论述也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该书在140页说“由于V2是静态成分,所以V2的施事空语类PRO不做V2的主语”,而在142页却又说“兼任V2的主语的功能不由N2承担,而是由与N2相同指代的空语类承担”。一说空语类“不做V2的主语”,一说V2的主语由“空语类承担”,似是矛盾。此外,书中还有几处疑似印刷排版的错误,比如,73页的“于”字当为“与”字,77页(35)例中的“ej”根据此后的论述当为“ei”,在一部语言学著作中这种错误还是不应该出现的。但瑕不掩瑜,可以说在兼语式研究方面该书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参考文献】

[1]刘永耕.使令类动词和致使词[J].新疆大学学报,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