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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的大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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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各种“海量数据”极速扩张,“大数据”时代悄然而至,其本身所具有的全新理念及应用技术为企业精准营销、政府智能服务等带来了独特的发展前景。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及时出台和顺利实施,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小扶贫”模式向“大扶贫”模式转变,扶贫理念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扶贫方式由“漫灌”向“滴灌”的精准扶贫转变。

因此,如何利用大数据来加快推进大扶贫的改进步伐,最终实现精准扶贫,不仅是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的客观需要,更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本文试图通过对大数据和大扶贫及精准扶贫的简要阐述和分析,拟通过建立“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来逐步加强和完善扶贫工作。

大数据与大扶贫及精准扶贫

大数据与大扶贫及精准扶贫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但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革,使这两个相异的概念有了交集,这就是在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中如何利用大数据来构建大扶贫,实现精准扶贫,这不仅是大数据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期下创新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在要求。

(一)大数据

2011年,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提出“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而人们对于海量数据的运用将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 ”,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自此之后,大数据越来越被重视,联合国的“数据脉动”计划、美国的大数据战略以及英国的“数据权”运动等逐渐开启了大数据的大幕。

简而言之,大数据就是通过捕捉、挖掘、分析网民上网留下的数据的痕迹,揭示背后隐藏的规律和趋势,其具备大量、高速、多样和价值即“4V”的特点。

大数据是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获得极大发展的背景下而产生的。未来几年,大数据的应用及影响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通过大数据挖掘新的知识和利润增长点,继而创新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等模式,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政府对大数据的挖掘,使政府决策更加精准、更加高效;三是人类思维方式从追求精确性到容忍混杂性、从关注因果关系到关注相关关系。

(二)大扶贫及精准扶贫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提出: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由此,标志着我国扶贫工作开始迈入大扶贫阶段。相对于以往依靠政府投资扶持重点村建设、移民搬迁等的小扶贫工作模式而言,大扶贫即是以动员民营企业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板块开发、多元投入”的扶贫模式。

今年1月,《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在大扶贫的基础上,又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即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级扶贫机构分级负责,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实施动态管理,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大扶贫特别是精准扶贫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拓宽了社会扶贫领域,精确了扶贫对象,提高了扶贫成效,加强了扶贫监管,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扶贫工作确立了目标。

建立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面对大数据时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需要实现新的转型;构建大扶贫格局,扶贫的理念、思路、机制需要经历新的转换;实现精准扶贫,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需要进行新的转变。这要求深刻考量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特征,在新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并利用数据业务主营化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升级。同时,应建立“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密切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与扶贫对象的联系,切实落实扶贫措施,加强扶贫统计与监测,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化,促进帮扶对象与社会共同进步,进一步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系统目标与总体设计

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管理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综合利用遥感、遥测、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数字技术,通过采集帮扶村、家庭及个人等基本信息,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动态管理监测和决策服务的数字技术系统,可提供帮扶地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地理等复杂信息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仿真化、持优化决策和可视化等强大功能。

1. 总体设计

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仅可以方便可视化查询、统计、分析,及时显示各级机构在扶贫工作中的各类信息,满足全省及各市、县扶贫开发部门的需要,实现国际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与扶贫开发机构、帮扶对象三者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和合作,对全省扶贫开发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管理和服务等提供综合决策的现代化支撑,还对完善扶贫工作方式、创新扶贫内容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加强扶贫管理、展示扶贫工作、扩大宣传效果、总结推广经验的重要抓手。

2. 系统目标

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仿真化等多种科技技术为一体的现代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是数字化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它除了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上构建模拟区域,展现帮扶地区、人口、资金的分布状态,还能在对各类信息进行专题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各种信息的交流、融合、分析,促进各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进而对扶贫开发信息进行整体处理研究,实现全省各类扶贫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化配置,有效加强扶贫政策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科学决策。

系统建立的目标主要有三个阶段:短期目标――实现扶贫统计监测数据化;中期目标――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电子化;最终目标――实现扶贫综合管理信息化。

具体来说,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目标如下:

(1)实现全省扶贫基础数据统一采集、管理,建立全面详实的“村、户、人”管理信息模式;

(2)扶贫管理功能全覆盖,一站式管理(涉及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以及贫困村信息化等),逐步拓展功能,为扶贫工作信息化奠定基础;

(3)支持地理信息系统,支持图像文件输入和照片信息管理,涵盖现有各项业务系统的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强大的决策分析系统;

(4)友好、灵活的用户操作界面,实用、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各平台模块要求

根据系统的总体设计目标,结合扶贫工作的具体实际,可以将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为统计信息监测、项目资金管理、扶贫信息共享、综合信息分析四个子系统。同时,利用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共享功能,将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信息与互联网信息对接,通过大数据来规范工作、提高效率、总结经验、宣传成效,逐步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化。

1. 统计监测信息平台

该子系统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资料进行登记、核准及查询,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其数据以家庭户为单位,由县级扶贫机构录入,通过市级审核,最终由省级核准并备案。结合当前的建档立卡工作,将帮扶对象的各种文字、图片资料以GPS定位的方式通过地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为准确识别对象、科学划分类型、精准施策帮扶奠定基础。

2. 项目资金管理平台

该子系统将全省扶贫项目及资金的信息进行集合整理,对扶贫项目的立项、实施及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科学规划、动态管理,对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等进行实时跟踪、集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实施,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规范使用,有效提高扶贫项目的竣工率和扶贫资金的利用率。

3. 扶贫信息共享平台

该子系统作为扶贫工作信息的对外联系平台,一方面可以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可以将帮扶对象的扶贫信息与社会扶贫组织和个人的信息进行一对一对接,不仅使帮扶对象尽快得到帮扶技术、资金等服务,还能使社会扶贫力量得到高效释放。

4. 综合信息分析平台

该子系统通过对各级扶贫机构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一方面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另一方面,结合各地扶贫开发工作成功经验与客观实际,对扶贫工作进行系统总结,逐步完善我国特色扶贫理论和政策体系,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

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目前,大数据技术还处在探索阶段,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主要体现在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和结果的可视化呈现等方面,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之后,也存在此类问题。但就当前工作而言,构建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组织管理、信息安全、法律规章这三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强。

第一,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以省级单位为基础建立的,因此,系统的开发、维护及后续功能的完善与改进都需要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还应制定与之配套的管理办法与操作说明,一方面可以规范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也便于各级扶贫工作人员操作实施。

第二,健全保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大数据时代中最大的威胁就是信息安全,伴随着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逐步推广应用,作为政府扶贫开发的主要信息网络平台,将承载越来越多的关注度。这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帮扶对象及帮扶者隐私泄露的风险,同时也加大了扶贫项目资金数据等敏感数据泄漏的风险。为此,在建立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之初,就应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对网上与网下信息进行物理隔离,确保扶贫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第三,完善法律规章,提高扶贫成效。扶贫信息的与利用应当有法可依。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后,将拥有包括扶贫对象及社会组织及企业个人在内的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要数据共享,同时还要防止数据被滥用。要在保护个体隐私的前提下,使相关信息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因此,要尽快制定扶贫开发相关信息的法规,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允许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后享有一定税收优惠,同时鼓励脱离贫困的地区及个人利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帮助其他帮扶对象,使扶贫开发惠及最大范围。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技术支持,要积极利用大数据带来的快速、便捷和高效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利用扶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现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到人;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全方位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最终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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