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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一挂号平台6月前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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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设江苏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准备在今年6月之前,建立统一、高效,集预约和管理于一体的“江苏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向江苏省乃至全国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诊疗服务。搭建江苏省统一预约平台,尝试影像检查网上预约

从江苏省卫生厅推出的时间表上,要求在今年6月之前完成江苏省服务平台建设,江苏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及部分三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线;12月之前完成江苏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及部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线。实现85%专家号源、全部普通门诊号源投放。在完成江苏省服务平台建设,开展预约挂号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医学影像检查、医学检验检查、入院等多种预约诊疗服务,探索实现费用支付、检验检查报告查询、信息交换等功能,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省级预约平台和各个市“互通”

据了解,江苏13个市都已经建立了12320预约诊疗服用平台,一些大医院也可通过自己网站和电话预约挂号系统。而患者通过这个省级统一挂号平台,既可以直接预约省级大医院,也可以链接到各个市医院的预约平台。《意见》要求,江苏省服务平台为主平台;各省辖市已建立或拟建立的区域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为子平台(未建立子平台的地市由全国预约诊疗服务中心负责构建);各医疗机构自建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为自建平台。主平台直接提供省管医院的预约诊疗服务,提供与子平台、自建平台的链接服务,并为省管医院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提供转诊预约。

投放至全省平台的专家号不低于20%

预约挂号开展了这么长时间,难挂的专家号,还是难挂到。很多患者关心,一些知名专家会拿出多少号放到网上来挂?《意见》要求,总的开放预约号源的比例应在2011年预约诊疗服务的基础上,只能增加,不得降低,并逐步扩大。

江苏省服务平台试运行阶段,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号源投放可从专家门诊号源,逐步扩大至普通门诊号源,其他医疗机构号源原则上全部投放;二级及以上医院投放至江苏省服务平台开放预约的专家门诊号源,不低于全部专家门诊号源的20%,剩余号源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分别按一定比例投放至自建平台或用于现场挂号。

预约挂号全部实名制,实行预约优先

《意见》要求,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患者预约时须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限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同胞证)、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患者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与预约挂号时登记的一致。代预约的需使用就诊患者的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青少年、儿童患者预约的需使用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并在挂号时出示。

根据卫生部文件规定,坚决实行“预约优先”,即对预约的患者包括社区和对口支援协作关系医院预约转诊的患者优先安排就诊。部分号源开放预约的医疗机构,应当确定开放预约号源的就诊顺序;全部号源开放预约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患者预约的顺序即为就诊顺序。

①医师替诊、停诊怎么办原则尚不允许,非常原因需通知到位

医师门诊一旦进入预约程序,原则上不得停诊。因政府指令性任务、身体不适、紧急会议或其他公务等原因不能如约坐诊的,可由本医疗机构同级别医师替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过相应平台医师停诊、替诊信息。实行数据统一管理的医疗机构,其停诊、替诊的患者通知服务由全国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提供;不能实现数据统一管理的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通知已预约的患者,并确保通知到位。

医师停诊、替诊信息的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医师坐诊时间前的24小时。

②患者“违约”怎么办三个月内违约三次进入“黑名单”

已成功预约的订单不可更改,如更改需重新预约。如无法按时就诊,患者需要在预约的门诊开诊前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取消预约,否则视为违约。

成功预约的患者在未办理预约退订的情况下,未按约定时间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取号就诊,自动视为违约。3个月内累计违约3次将被列入违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无法享受主平台、子平台及自建平台提供的预约挂号服务。

③如何遏制“炒号”?同一身份证件一家医院一天不能挂超三次

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地区(市、县)当天预约的医疗机构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医疗机构当天预约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次;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医疗机构同一科室当天的预约次数不能超过1次;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医疗机构当月预约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6次。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完成的预约诊疗服务原则上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医疗机构要加强监管,确保预约诊疗服务公开、公平,杜绝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炒号”等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