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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份文件之所以引起了公众的格外关注,缘于这是自4月份“国十条”中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之后,部分地区和城市首次将公共租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这究竟能多大程度上解决目前群众的住房困难?
建设力度大 惠及人群广
在2010年楼市调控威力初显的背景下,作为楼市调控重头戏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2010年,住建部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如果预定目标完成,预计今年将新增开工面积1.68亿平方米。最让人振奋的是,2010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达到了供应总量的77%。 以经适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1.68亿平方米的建设规模能解决1120万人的住房难题,将极大缓解群众的住房压力,稳定楼市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此次保障性住房建设备受关注的是户籍制度的突破,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正逐渐打破户籍藩篱。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文件:中国将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公共租赁住房首次将非本地户籍的外地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据悉,今年北京将建设1万套、约5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6月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上海已制定公共租赁房的政策: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除户籍人口外,也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人口。这是上海首次明确把非户籍人口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工作的范围。5月31日,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公开表示,“十一五”期间,深圳已经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政府的工作目标是将住房保障重点拓展到中等收入家庭和人才群体。重庆市政府表示,将在2010年底前投放2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并明确指出,“申请者不受户籍限制,农民工和外地来重庆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这些大城市有着共同的特点:人口规模大,外来人口比例较高。北京、上海、深圳属于中国内地房价最高的城市之列,重庆也正进入房价上涨最快的阶段。而此前,这些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分配往往跟户籍挂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5月表示,最近正同相关部门研究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界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为保障政策落实,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调拨资金,年底验收。
完善审核制度 明确责任分工
保障性住房制度从建立之初至今,能否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住房难题,一直存在争议。面对此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的保障房建设,不少人心存疑虑:是否惠及低收入者?能否抑制高涨的房价?建设资金从何而来?
在经济适用房问题上,老百姓们最关注的是,国家花费这么大力气兴建住房,如何才能确保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群体真正享受到这些房子?对此,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公开摇号的审核分配制度。除了保证居者有其屋,国家下大力气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则是通过大量保障性住房的上市,抑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保障性住房主要都是中小套型,今年还将推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在房屋供应上肯定会大大增加,可以有效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对于颇受关注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达到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44亿元,增长14.8%。同时,落实好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促进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今年7月,是保障性住房开工的最后期限。按照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截至记者发稿时,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上海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约800万平方米。上海已启动新一轮以保障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选址工作,新选址基地共23块,可建设住宅约8000万平方米,预计到2011年将基本完成土地储备工作。2010年北京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不低于6000公顷,其中住宅不低于4500公顷。2010年全年计划供地规模将超过3000公顷, 2010年政府计划住宅用地供应中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其供应面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达到50%。力图形成商品房集中供应有土地,低端住宅需求有保障,中端住宅需求有支撑,高端住宅需求有市场的土地供应模式,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南京公布的市区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显示,今年该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土地总面积将达到500公顷,是去年的2.4倍。广西、宁夏、天津、厦门和深圳等省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借鉴成功经验 解决住房难题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不断攀升的高房价一直是观念传统的中国低收入家庭不可承受之重。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6.7平方米提高到2009年的26平方米左右,与此相伴而生的是高不可攀的房价。目前中国一般城市的房价/家庭收入比大部分超过了12,远远高于国际上的3~5的标准。同时,房价过高还是建立在教育、医疗市场化和社会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基础上的。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的良方。从当前的实施情况看,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发挥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控房价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住房市场发展的障碍,有效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由于住房保障问题的提出时间相对较短,政策制度设计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缺陷,伴随着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也涌现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问题的解决会促进历史的发展,放眼周边国家的房地产形势,韩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00年至2006年,韩国住宅建设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逐年增加,房价持续快速上涨,首尔成为高房价的“重灾区”。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过程往往伴随着大量中低收入群体无法支付高额的房价,韩国政府主导大力发展面向城市中低收入户的公共住房政策。韩国公共住房政策通过建设中小型住房和租赁住房等公共住房,致力于解决中低收入户的住房问题,并且为此在财政、宅地、金融和税制等方面给予优厚支援。保障目标明确、公共住房建设严格控制面积和完善的法律保障成为韩国公共住房政策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
对照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购买主体范围偏大,对象定位于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不够细化,购买对象资格审查、房型建设标准和政府与开发商间监督环节失控。廉租房的制度重视不足,覆盖面小,面临分配对象如何界定的难题。依据韩国发展经验可清晰看到,政府强势地位和资金投入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才能取得实效并持续下去,这是中国保障性住房能否真正达到目标的关键。而此次声势浩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都力图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在中国历史上曾遭遇到的困境:以责任书的形式规范和保证各省市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上海明确表示将吸纳社会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重庆将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解决保障性住房融资难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高速的城市化时代,相信在不远的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和完善,住房保障将不再是个梦想,越来越多的人群将在保障性住房中圆一个属于自己的城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