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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流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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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被人遗弃

城市里忽然出现了群体活动的流浪猫。

流浪猫是遭主人遗弃的猫,论身世,原本大都是陪伴主人的小乖乖。

自从偶尔发现延中绿地来了流浪猫之后,我总要顺便或特地去探望它们。我虽不曾带吃的去,可它们得益于人类经常光顾它们流浪的地盘,所以总能吃饱的――好心人给它们投食已经成为一道风景线了。这足以说明,它们原来的主人颇有眼光,在作出遗弃它们的决定之际,是充分考虑到它们日后生存问题的。

忽然,就连我家楼下的绿地里也出现流浪猫了,多的时候五六只,少的时候二三只,总是聚集在住家进出的大堂外。最小的一只是土黄色的,刚生了猫仔,故而最为凶狠和贪食,住家投喂的食物总是归它头一个吃。

由于它们的存在,我家剩余荤菜便有了一个最好的去处。然而我经常碰见多情却被无情恼的情况:有时投喂的东西差了一点它们略闻了闻味道就掉头走开了,有时东西不错,趁它们吃得高兴,我探出手去抚摸它们,它们要么警惕地躲开,要么边吃边发出呼呼的威胁声,似在对我说:别看这些东西是你给的,可你也不能趁机揩我们的油啊!最近我吸取了教训,已经光投食不亲近了。从心底里说,我是不高兴的:给吃的还这么对我,太不懂得报恩了,活该遭到遗弃!

我想起小时候好像很少见到流浪猫。那时的猫一般都是为人所收养,主要是用来捉老鼠的。那时大家住的都是衰朽的房子,潮湿的地方多,地板和墙面出现窟窿的地方多,老鼠也多,因此能捉老鼠的猫是一种稀缺资源,怎么能听任它们流浪在城市的阴暗角落里呢?同时,我觉得,那时的流浪猫之所以少得可怜,跟匮乏年代被丢弃在垃圾箱里的荤食不多有很大的关系:在大街小巷普遍缺少荤食的情况下,嘴巴挑剔的猫如果离开人类的收养,生存的可能性大概是很低的。

昨天乘车外出,在车载电视上看了一个短片,说的是一些有爱心的自愿者成立了爱猫协会,已经介入流浪猫的问题了。看来流浪猫越来越多了,出现的地方不止是延中绿地和我家楼下。

美丽在忠诚面前失宠

平心而论,作为造物主的一种被创造物,猫的确是太漂亮了,绝对具备了“以色事人”的身体条件:

当城市里的某些女孩子近年来认定“小脸是美的”,不惜花费巨大的钱财,忍受巨大的痛苦,将脸孔两边的颧骨和其他骨头锉小的时候,猫一生出来就已经具备标准的漂亮小脸了;当人类中的大部分人都承认身材美是人体美的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的时候,猫一生出来就具备修长而充满肉感的魔鬼身材了;当人类借助于手术将自己的单眼皮弄成双眼皮,最终完成从小眼睛到大眼睛的变化的时候,猫天生就具备一对变化莫测的大眼睛了:当人类在追求运动的气质和慵懒的美感并存的时候,猫天生就具备激跃的时候像运动员,慵懒的时候像淑女的两重性了;当人类越来越欣赏动听的说话声和感人的歌唱声的时候,猫天生就具备特别动听的发声系统了――发火时宛如男人,发嗲时好比女人;当我们人类越来越看重肢体语言并竭力在这方面有所改善的时候,猫天生地就善于做出各种动作,包括难以抵挡的媚态了;当我们人类从小就被告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的重要性的时候,猫天生地就喜欢天天为自己清洁全身、梳妆打扮,并已经非常卫生地在处理自己的排泄物了。所以,人类怎么可能不从纯审美的角度来欣赏猫呢!

然而都市人为什么虽然欣赏猫,却懒得养猫了呢?据常去延中绿地喂猫的人说,那些猫原来是有人养着的,后来主人动迁去住好房子,问题是,动迁走的人家如果养着狗,狗大都是要带走的,被遗弃的恰恰是猫。

九十年代后期,大量的宠物狗进入了家庭,成为第一等的宠物了。跟猫相比,狗所具备的特点是热情,忠诚,聪明等等。不论从历史看还是从现实看,人类跟狗的佳话是非常之多的。

我也很想在人跟猫的关系史上寻找佳话。遗憾的是,不论我怎么搜索枯肠,居然一个都没有。我无法为猫除了捕鼠之外的其他用途辩护了。

这不能怪猫不好,只能从它的本性上加以谅解:为了食物,猫许多年以来,已经养成了既依赖人类,又不为人类完全驯服的天性了。难怪猫跟其他猫科动物一样,单独活动的时候多,集团活动的时候少。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狗,它有限的捕猎能力需要它群体活动,协调一致,所以久而久之,体内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物质,下令它们依赖一个发号施令的头领,人类取代了这个角色。

作为宠物来收养,美丽的猫怎么可以跟忠诚的狗来相比呢:当狗在路上跟着主人摇摇晃晃地走着的时候,猫早就吃饱喝足,懒得再搭理主人了;当狗有呼必应的时候,猫是不会事事都回答主人的叫唤的;当狗什么东西都肯吃的时候,猫则对投喂的不好吃的东西不屑一顾;当狗忍受大半天的粪尿折磨而仍旧不肯轻易在家里随便大小便的时候,喜欢臭美的猫早就憋不住“方便”了,方便之后又是梳理毛发,又是清洁爪子。

一个朋友的话非常有道理:猫是机会主义者,容貌太美丽了,性格又太阴沉了,要不然人类中那个唱歌的天才怎么会因为容貌出众,性格阴沉,而被叫成“猫王”呢?狗则忠心耿耿,百依百顺,将主人看成绝对的领导。

因此,如果说收养狗的人几乎获得了总统的地位,那么收养猫的人则在指挥着一支不忠于自己的部队;如果说狗是热情大方的薛宝钗的话,猫就是孤芳自赏的林黛玉;如果说狗是人类的正规配偶的话,猫则是人类偶一为之的情人;如果说什么人都可以较为轻松地收养狗的话,那么猫只能由特别溺爱浪荡子的母亲来收养。

流浪是一种幸福

我曾先后几次养过猫,每次都是出生才几个月就开始的。最近一次大约是在四年前,一个酷爱猫的朋方给我送来一只不怎么纯的波斯猫。它是小母猫,一只眼睛是蓝的,另一只眼睛是灰的,非常迷人。它来的时候才几个月大,后来渐渐大了。它非常依赖我,主要是在进食和睡觉的时候,其他时间总是在自行其便。可惜的是,过了三个月,在还没有彻底成为大猫之前,它就从三十一楼的阳台上摔下去了。死之前,它很反常:经常喜欢呆在窗台上,直勾勾看着地面上的马路和花园,似乎那里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在召唤它;经常趁我开门倒垃圾之际溜出去,一直爬到顶楼平台的制高点上直勾勾看着楼下。它摔死之后,我发誓不再养猫了:在面积有限的家中养猫,就如同在狭小的笼中养鸟一样,对生性酷爱野外的猫太不公平了。后来,另一个朋友又送了一只给我,我转送给了一个朋友。它多活了一年,最终也从高楼摔下去了!自那以后,我不止一次在马路上看见过死猫,它们的上面都是高高在上的楼房,因此很有可能也是在向往野外生活的时候不慎摔死的!

于是我愈加抱定了一个观念:尽量别去养猫,除非是失去母亲,存活不下去的猫仔;一旦猫仔长大,必须要将它们放归野外。

我为自己既爱猫又不养猫的行为找到了科学解释:从本性上说,具有卓越的身体条件和出众的捕食能力的猫是人类不可能完全能够驯服的;猫的二次野化能力也是所有家畜中最强的,也就是说,它既可以天生地在野外生活,也可以在被人类收养之后重新被放归到野外去生活。比如,我家楼下的流浪猫就捕吃麻雀,我经常看见被吃掉大半的麻雀尸体。

因此,当我经过延中绿地的时候,总是对一边投食一边呼吁路人收养流浪猫的好心人宣扬,流浪猫其实是幸福的,它们看上去可怜和悲惨,主要是你们看了它们漂亮的容貌和听了它们迷人的声音所造成的主观想像;它们已经在这个漂亮的地方安家落户了,过得非常幸福,何必将它们再弄回到从前并不幸福的生活之中去呢?

由此想到罗马斗兽场里那群数量可观的流浪猫了。现在,它们大大地出了名,因为已经成为联合国颁布的人类文化遗产之一了。它们在古帝国宏伟的古建筑废墟之中一半靠自己取食,一半靠人类投食,以一种很象征的方式展示出了消失已久的古帝国的特点:强大,狡猾,厮杀,充满了魅力。

而在我所住的城市,尽管有人在为流浪猫投食,但有更多的人在呼吁驱逐它们,号召消灭它们。于是作为一种折衷措施,有一种观点出现了:既容忍它们在人类的公共空间存在,又要保护人类的生活空间,所以尽量通过节育的方式控制它们的数量。

我得说这是一种不怎么好的政策:它建立在人类的利益之上,违反了猫性。我不曾听说古罗马废墟上的猫都是做过节育手术的,也不曾听说过加拿大的多伦多的流浪狐狸是做过节育手术的。

我们的城市很大,这个角落,那个角落出现一些流浪猫是不会产生大碍的――我们的城市有更多的有害动物比如老鼠,我们产生了过多的剩余食物需要合适地处理掉。所以,与其说流浪猫是会给城市生活带来大碍的,不如说城市规模和人口的无限膨胀是会给城市生活本身带来大碍的。

如果要对流浪猫大开杀戒,我就困惑不解了。

伏尔泰说:“一个人从在他母亲子宫中的植物状态和在幼儿时的动物状态到达理性成熟并按理性行事的状态,要花费廿年的时间。要弄清人体的构造中哪怕一小部分,需花费三千年的时间。要了解他的灵魂,要花费永恒的时间。但是,要杀死他,只须花费一瞬间。”

这是一段充满人文精神的话语,那么它是不是同样能够用于美丽而迷人的猫类呢?我们在猫的生殖器官和消灭猫的肉体之前,是不是应该想一想我们这么做是不是违反了造物主的意志了呢?

最后,请允许我翻译法国诗人阿波利奈尔的一首小诗《猫》:

我希望在我的家中有:

一位有智力的太太,

一只在书籍中钻来钻去的猫猫,

皆为我一年四季的朋友,

一旦缺失,无法独活。

是啊,没有猫陪伴的人类将会多么孤独。至于陪伴的形式,还是别太讲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