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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供求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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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其本质是向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报告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以反映报告主体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适当经济决策。而会计信息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商品,相应地存在供给与需求。笔者通过对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的博弈分析,对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相对于国家规定的规范化会计信息外的额外信息做出分析,指出在特定情况下,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会给外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特定的环境下也需要披露单位提供的额外信息。

一、会计信息的本质:一种特殊的商品

(一)会计信息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 一项资源要成为商品,则该资源必须要具有使用价值、价值与交换价值。而会计信息也确实具有商品的属性。首先,会计信息具有使用价值。会计信息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会计信息本身就具有使用价值。其次,会计信息具有价值。会计信息的产生,其中凝结着整个会计系统为提供该种会计信息而提供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最后,会计信息具有交换价值。各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会计信息不是为了占有该种会计信息,而是为了指导自身相关的经济决策以及检验受托责任的执行状况。而会计信息的产生,并不是会计信息提供者的直接目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希望能够通过向公众报告会计信息而表明自身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吸引外部投资者对自身进行投资。

(二)国家要求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首先,该种会计信息的提供具有垄断性质。由于每个报告主体只提供跟自身经营运作状况有关的会计信息,而不能提供其他主体的相关信息,因此,每个会计信息报告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有其独特性,该会计信息是由各自的会计信息报告主体垄断提供的。其次,该种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多种多样,会计信息的提供者难以无偿为所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他们各自需求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根据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要求,依照国家的规定,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一种旨在满足其共同需求的标准化会计信息。最后,该种会计信息的提供具有强制性质。国家不仅强制规范了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方法,同时也强制要求会计信息的产生成本由相关会计信息提供者独立承担。因此,在收益不变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会尽量少地向外界提供自身的会计信息,以减少因披露信息而产生的成本。

二、会计附加信息成本与收益分析

(一)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分析 会计信息的披露成本是指报告单位为了进行财务信息的披露而付出的代价。其构成一般包括获取与加工成本、竞争劣势成本、成本约束成本、诉讼成本、政治成本。由于类似竞争劣势成本、成本约束成本、诉讼成本、政治成本等都是潜在义务的隐性成本,因此只考虑会计信息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会计信息按其披露方式,其成本的承担方式不尽相同。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公开披露和私下披露。公开披露是利用报纸、公开场所的公告等公共信息渠道对所有会计信息披露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的方式;私下披露是针对特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披露的方式。公开披露由于是利用报纸、公共场所的公告等公共信息渠道向所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附加的财务会计信息,信息面向公共大众,不具有针对性,其费用由披露信息的公司承担。私下披露由于是针对特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而制定的会计信息,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因此,由会计信息使用者来承担相关信息披露费用。会计信息的披露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公布相关的会计信息而从企业外部得到的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对应着两种不同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收益并没有发生变化。

(二)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成本收益分析 对应会计信息披露单位的不同披露方式,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该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也不尽相同。公开披露下,由于会计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主要由会计信息的披露方来承担,因此,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几乎不必支付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私下披露下,由于会计信息是针对每个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定给出的,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因此该披露方式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得对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这种额外的会计信息给予补偿,其成本即为会计信息提供者为产生该会计信息所承担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收益主要集中在投资者根据披露单位提供的附加会计信息进行投资的投资收益,包括企业对债权人所支付的利息,对股权投资者所发放的股利等。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不会因是否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影响,因此附加会计信息所对应的收益率与一般披露情况下的投资收益率是一致的。

三、会计信息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

(一)公开披露的博弈模型 根据公开披露下的会计信息提供者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成本收益分析,提出披露单位公开披露额外会计信息的博弈模型(表1):

其中,M0表示披露单位通过向广大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披露国家规定的规范化会计信息时取得的外部投资者的投入资金,C0表示披露单位为向外部广大的投资者提供国家规定的会计信息时所承担的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M1、M2分别表示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以及不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时对披露单位的资金投入(由于披露单位愿意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信息本身就是一种该披露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的信号,因此在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外部投资者对于两种情况下的投入资本将会不同),C表示披露单位因向外部投资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而承担的该额外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r0表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提供该额外会计信息的披露单位进行追加投资时该投入资金的投资报酬率,r表示如果外部投资者不使用该公司的额外会计信息而进行其他的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率。需要说明的是,对于r0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不会因企业是否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影响,因此这里给出的附加会计信息所对应的收益率与一般披露情况下的投资收益率是一致的。

(二)私下披露的博弈模型 私下披露情况下,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承担方式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取得额外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发生了变化,因此,该情况下的博弈模型见表2:

其中,各符号的含义与公开披露情况下的会计信息供求博弈模型中的符号含义相同。需要说明的是,当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对外提供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不需要该额外的会计信息时(类似于买方市场),这时,会计信息的产生成本不再由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而是由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来承担,即相当于为了特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司进行额外资金投入时,会计信息的披露单位对其免费提供的额外信息,如企业向银行贷款等。

四、会计信息博弈模型分析

(一)公开披露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假设会计信息提供者会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概率为p,那么不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概率即为1-p;同时假设,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来进行投资决策的概率为q,不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来进行投资决策的概率为1-q。且0

(1)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如果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要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则下列式子将必定成立:

(M0+M1-C0-C)q+(M0-C0-C)(1-q)>(M0+M2-C0)q+(M0-C0)(1-q)

即得到:(M1-M2)q>C。

(2)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如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则以下条件成立:

(M0 r0+M1 r0)p+(M0 r0+M2 r0)(1-p)>(r0M0+rM1)p+(r0M0+rM2)(1-p)

即:M1r0p+ M2r0(1-p)>M1rp+ M2r (1-p)

亦即:r0>r。

(二)私下披露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1)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在私下披露的情况下,如果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则当下列情况满足时,披露单位将向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M0+M1-C0)q+(M0-C0-C)(1-q)>(M0+M2-C0)q+(M0-C0)(1-q)

即得:(M1-M2+C)q>C。

(2)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在私下披露的情况下,当满足下列条件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即使是由其个人来承担产生额外的会计信息的成本也应当向额外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要求该种额外披露:

(M0r0+M1r0-C)p+(M0r0+M2r0)(1-p)>(M0r0+M1r)p+(M0r0+M2r)(1-p)

得到:((M1-M2)(r0-r)-C)p>(r-r0)M2

五、会计信息博弈结果

(一)公开披露情况下的博弈结果分析

(1)对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分析。根据上述计算,只要满足条件(M1-M2) q>C,则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会对外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若考虑到风险因素,可以预期使用额外会计信息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披露单位提供了额外的会计信息时对披露单位的资金投入M1大于其在披露单位没有向外提供额外会计信息时的资金投入M2。以上条件可以变化为q>C/(M1-M2)。即如果C/(M1-M2)0,即通过对外披露额外会计信息所取得的附加资金投入大于产生该额外会计信息的成本时,披露单位将对外提供该会计信息。这与一般认为的成本收益原则相一致。同时注意到,当C/(M1-M2)>1,即当M1-M2-C

(2)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会计信息使用者选择其他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r小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将资金投入披露单位所形成的投资收益率r0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披露单位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以控制风险,增加投入资金。

(二)私下披露的博弈结果分析

(1)对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满足条件(M1-M2+C)q>C时,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会对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私下披露的额外会计信息。现假定(M1-M2+C)>0,则有q>C/(M1-M2+C)。注意到C/(M1-M2+C)必定大于0(前提假设要求该算式为非负),因此,考虑当C/(M1-M2+C)>1的情况,即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不对外披露额外的会计信息,即得:M1

(2)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条件((M1-M2)(r0-r)-C)p>(r-r0)M2满足时,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假设((M1-M2)(r0-r)-C)>0时,即得: p>(r-r0)M2/((M1-M2)(r0-r)-C)。注意到当(r-r0)M2/((M1-M2)(r0-r)-C)0,即当投资于披露单位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大于投资于其他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时,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要求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再假设((M1-M2)(r0-r)-C)0。亦即当会计信息提供者通过提供额外的信息披露所取得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超额收益(投资于该披露单位对应于投资于其他单位所形成的超额投资收益率)大于为取得该额外会计信息所支付的成本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必定会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需要对((M1-M2)(r0-r)-C)的含义进行说明,该算式表示的是超额投入所形成的超额收益经取得额外会计信息的剩下部分。所谓差额投入是指投资者在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情况下对披露单位的追加投入超出在不需要额外披露情况下对披露单位的追加投入部分。而所谓的超额收益则是指投入资金投资于被披露单位的投资收益超过投资于其他单位投资项目的超额收益部分。

六、结论

会计信息由于其披露单位的不同披露方式,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在不同的成本收益情况下,其对于自身是否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的选择也将不同,同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会因此而对自身是否需要会计信息披露单位所提供的额外披露有不同的选择。

参考文献:

[1]蒋尧明、王庆芳:《论会计信息的商品属性》,《财经研究》2002年第3期。

[2]姜琳琳:《会计信息供求矛盾分析与协调》,《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