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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电煤管理体制与电价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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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五大集团的主业火电,近几年一直处于亏损之中。大唐集团指出:在第二次电价调整后,仍有43家火电企业当月处于亏损状态,有60家全年累计处于亏损状态,还有29家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经济效益毋庸置疑是企业的生命线,关系企业兴衰存亡。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电力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的分析,谈谈对我国电煤管理、电煤价格、煤电价格联动以及电价改革等问题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电煤管理;价格联动;电价改革

一、当前电力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发电企业面临电煤供应不足、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电价不能及时联动、利润将大幅下降等问题。

1、电煤供应得不到保证。近几年,由于新建装机大幅增加,而煤炭产量和铁路运力没能同步增加,造成煤炭供应偏紧和铁路运力严重不足,2008年全国重点电煤订货合同总量只能满足发电企业用煤的50-60%左右,其余用煤完全靠市场采购,数量和价格都很难落实。近年尽管电煤库存逐步回升,但由于各主要耗煤行业压缩的煤炭需求得到释放,用电需求大幅增长,加上铁路运力的瓶颈制约,全年电煤供求形势不容乐观。

2、电煤价格上涨和煤质下降增加成本。除电煤价格直接上涨外,电煤质量下降也变相提高了煤价,增加成本。据统计,2000年,全国原煤平均发热量为5082大卡,2007年原煤平均发热量为4539大卡,下降了10.7%。2000年至2005年,山西全省电煤发热量下降741大卡,如果按标煤单价300元/吨计算,意味着吨煤成本提高32元/吨。电煤价格的大幅上涨和质量的下降,造成发电企业的成本大幅上升。

3、发电量减少影响销售收入。受新投产机组迅猛增加的直接影响,发电企业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明显下降,据统计,2007年,全国60万千瓦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011小时,同比下降187小时,其中火电利用小时数为5316小时,同比减少296小时。

4、利润将大幅下降。受燃料成本大幅增加、运输费用大幅提高、发电利用小时下降、销售收入减少以及电价不能及时联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主要发电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已成必然趋势。据五大发电集团估计,仅2008年电煤价格上涨导致燃料成本上升就将超过300亿,占五大发电集团2007年320亿元利润总额的93.8%。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等四大集团都已出现集团性亏损。可以说,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形势非常严峻。

二、对我国电煤管理、电价改革等相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一)电煤问题必需深化改革,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1、完善电煤管理机构。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煤供应协调管理的机制和职能严重缺失。

从行业和企业来看,原有的国家电力公司到网省电力公司燃料体系已经打破,但新的从发电集团公司到基层发电企业的燃料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缺乏有效的电煤行业协调机制,使得无论是产运需衔接过程中的问题,还是电煤供应中统计信息收集问题,都遇到了较大困难。从国家层面来看,电煤管理的职责似乎是在国家发改委,但职能分散在几个专业司局里,缺乏一个综合的、权威的机构来实施电煤管理,致使多年来电煤的生产、供应、价格问题一直成为相关单位比较头痛的“大事”之一。

2、加强煤炭宏观调控。面对日益突出的电煤矛盾,加强煤炭的宏观调控可谓当务之急。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笔者认为,目前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是要增加供给。从理论上,价格是供求的直接反映。电煤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说到底还是供求形势所决定,说明需求的增长超过了供给的增长,前述的数字已说明这个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无非是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是减少需求,即减少电厂投产,减少发电,从而减少对电煤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增加供给,目前看虽然也面临不少困难,但相对来说比较现实。而增加供给的根本办法是要增加产量。因此建议国家要加大新煤炭建设的力度,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同时加大老矿更新改造力度和安全生产的投入,挖掘生产潜力,增加煤炭产量,保障电煤供应,增加有效供给。

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由于电煤的生产、运输、消费牵涉到煤炭、铁路(也包括交通)、电力等众多行业,而这些行业的管理水平、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行业特征都存在较大差异,在煤炭的生产、运输、消费整个产业链上必然存在不同的利益和矛盾,因此,建立有效的电煤协调机制尤为重要。建议国家要加快建立解决煤电运衔接平衡的长效机制,统筹各行业对电煤和运输能力的需求,将应急状态逐步转入正常的经济运行状态,建立健全常态电煤供应机制,避免再度出现电煤制约性的电力供应紧张局势。

3、尽快建立电煤交易市场,促进电煤交易的数量和价格长期稳定。电煤的生产、供应、价格与发电企业息息相关,影响甚大。建议国家要抓紧对建立煤炭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进行研究,尽快创造条件设立集中的煤炭交易市场,促进大型发电企业与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煤炭供用合同或合约,既可以反映市场供求,更好地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又可平滑煤炭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规避市场风险,同时可以大大地减少电煤交易成本。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电煤合同有效执行,保持电煤价格相对稳定。一是要加强对煤炭订货合同执行的跟踪检查,合同一旦签订,要求煤电双方企业都必须保质保量保价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不执行合同,提倡诚信经营,着眼长远发展;二是要关注和协调煤炭、电力两种体制和两种市场形态所带来的不配套、不协调的现实情况和矛盾,加强协调和指导,在煤电价格不能及时联动情况下,要求煤价不涨或少涨,敦促大型煤炭企业尽社会责任;三是在特定和非常时期,比如煤炭价格剧烈波动时,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煤炭价格采取干预措施,包括对电煤实行最高限价或实行重点大型煤炭企业煤炭提价备案制度等,加强政府对电煤价格适当而必要的调控。

(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需要完善和改革

1、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存在不足。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临时价格调整措施,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机制也存在许多不足,表现在:从宏观和机制层面看,这种机制仍是典型的成本推进型价格上涨模式,与市场供求基本脱节,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相去甚远。从实施和技术层面看,一是实施这种机制要进行大量测算、协调,费时费力,管理成本比较高;二是由于在电煤数量、统计、价格、成本等方面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最终电价上涨幅度也不一定科学合理;三是测算和计价的基础不够完整。

2、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改革和完善的思路。从长远看,走彻底的煤电市场化改革道路是解决煤电价格矛盾的唯一和根本的出路。要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在坚持放开煤价的基础上,放开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根据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上网电价,或在电力市场中竞价上网,并实行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市场联动,将发电市场与终端用户紧密连接起来,让电力用户体会和感受到发电市场甚至是煤炭市场的波动变化,让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及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近期看,要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近期完全放开上网电价的愿望还难以实现,在一定的时间内,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仍将实施。

(三)着手研究煤电价格联动方案,适时疏导电价矛盾

近两年,电煤价格大幅上涨对发电企业增支影响很大,电网加快发展也需要电价政策支持。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政府有关部门也应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予以重视。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煤电价格联动办法,抓紧研究制定煤电价格联动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实施,一是缓解发电企业因燃料成本大幅增加的经营压力,二是疏导长期积累的电网电价矛盾,增加电网建设资金,促进电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刘 平(1971-),性别:男,籍贯:吉林省四平市,工作单位:大唐辽源发电厂,学历: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燃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