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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语文教学必须强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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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是新《课标》对语文教学的基本要求,当然也是对中职语文教学的要求。但这一理念在落实的过程中,却因理解和执行等多种因素产生种种偏差。在中职语文教学中,落实贯彻“一切以学生为中心”,主要职责不在学生,而在教师。语文教师应增强使命感、神圣感,不断丰富自身知识,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不断丰富个人魅力,如此方可营造出高效的语文课堂。

关键词:中职语文 中心 教学 课堂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97(2013)07-0040-02

作者简介:陈国华(1970―),福建厦门人,本科学历,讲师,福建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教师。研究方向:语文教学论研究。

中职语文教学,究竟该如何落实新《课标》提出的“一切以学生为中心”?也许有的教师以为,“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理所当然地是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学生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成为“教学的中心”以及“课堂的主体”,而教师只需放手,只需走下讲台,以一个“导游”的角色介入课堂,用轻描淡写的诱导,便可完成语文课的教学。

事实上,这完全是对新《课标》精神的误解与曲解。新《课标》以尊重、解放学生为基本出发点,以激发学生参与、探究、创造为主要目的,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为主要任务,进而提出“一切以学生为中心”这一理念。这一理念,其实不是对学生的要求,相反,它是对语文教师提出的要求。它不是要求教师简单地“放手”,轻松地“下台”,以一个观光团导游的身份参与课堂教学。这个貌似简单的“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其背后潜藏着丰富的潜台词和无限的深意。联系到中职语文教学的特殊性,其对语文教师的要求将更加严苛。

笔者认为,“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对中职语文教师而言,起码有以下诸方面的要求。而语文教师也只有从这些方面努力,才可以真正落实新《课标》精神,进而营造高效课堂,圆满完成教学使命。

一、“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是对语文教师神圣性的呼唤

“一切以学生为中心”,首先是对教师的鞭策,它呼唤师道尊严,呼唤教师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尤其对语文教师而言,要想落实“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就必须对自我身份及职责进行重新认识。

(一)师道尊严,教师应有神圣性

当前,中职语文在课程序列中基本处于一种边缘化地位。导致这种困境的因素有很多,而教师本身也难逃其咎。中职语文,因与学生当前所学专业、将来所谋职业不具备显性的关系,因而被不明就里的学生轻易忽视。加之当前很多中职院校一味“突出专业优势”,而忽视基础课程的短视行为,中职语文和从事这门课教学的教师,在学校内都处于无地位乃至可有可无的尴尬状态。

这是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困境。但我们必须正视的是,在这种困境中,很多中职语文教师放弃了职业的神圣性,自甘堕落,随波逐流,对教学敷衍,对学生放任,还美其名曰这是“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殊不知,这不但是对学生的亵渎,更是对教师天职的侮辱。

身处困境的中职语文教师,首先应该怀有神圣的职业自信,然后通过自身的上下求索,去改变自身职业所遭遇的困境。这是当前中职语文教学开辟新天地的必由之路。

(二)教师应有精神高度

中职语文因为面对的是文化水平、语文能力皆相对较低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所以很多教师都认为,出于“对学生负责”的考虑,中职语文课不能讲得太深,要抹平一切高度来迎合学生的智力线。他们唯恐学生因听不懂而更加厌弃这门“鸡肋”式的语文课,因此便放弃了中职语文应有的知识高度,同时也放弃了中职语文教师应该具备的精神高度。他们走下讲台,貌似与学生“打成一片”,甚至看上去热热闹闹,似乎正与学生一起“讨论、合作、探究”,但事实上,这仍然是一种自降高度的献媚与讨好,是一种丧失高度后不由自主的失范。

中职语文教师如真的“一切以学生为中心”,便该时刻坚持语文知识的深度以及自身的精神高度,可以走下讲台,但绝不放弃这种高度。因为唯有对这种高度持之以恒地坚守,教师才拥有不断丰富自身学识、不断提高教学效能的源泉。

二、“一切以学生为中心”要求语文教师对教学有效性负责

(一)教师所教的语文知识必须有效

中职语文教育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教学目的不是培养语文的专门人才,甚至也不是单纯地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而是要通过有效的语文教育,增强中职学生的综合素养,即使其在单纯的专业技能之外,具备一定的阅读、记录、写作、表达、沟通的能力。这些能力,也是进一步提升其专业素养所必须的基础。这一特定的教学目的,就决定了中职语文教学迥异于一般的语文教学,对中职语文教师的要求是,所教的语文知识必须对学生将来的实际人生有效。

毋庸讳言,由于相关政策的滞后和教育理念的偏差,当前中职语文教学所用教材其实很难满足中职学生将来的实际职业需求。也就是说,教材中所包含的语文知识,其实很难对学生将来的实际工作产生积极而有益的影响。而当前,又没有一套完全立足中职学生未来职业实际的语文教材,这就要求中职语文教师在教学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活用现有教材,联系学生职业实际,挖掘、提炼并传播对学生真正有效的语文知识。比如,阅读教学,可以对文学赏析之类的阅读能力放松一些,但必须注重培养学生阅读说明文的能力,使之将来具备读懂、读透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的能力。比如写作教学,对学生记叙文、散文的写作要求可以放低一些,但对其说明文以及申请、报告、协议、合同等应用文体的写作能力必须提出严格要求。因为这些都是学生将来实际工作中会经常接触到的写作文体。

中职语文教师只有坚持所教语文知识的有效性,才算是真正落实了“一切以学生为中心”。

(二)教学方式必须有效

当前,教师“转换角色”,走下讲台,放手发动学生自主学习,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甚或一种语文课堂教学的时尚。尊重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性,充分给予其学习的空间,把课堂“交还”给学生,这当然是一种好的教育理念,但是,这种教育理念却并不一定适合中职语文教学。有中职语文教学经历的教师都应该知道,中职生文化水准和求知欲望本来就相对较低,其即使有求知和创造的愿望,也主要体现在对其专业技能的追求上。其对语文的兴趣本就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师以“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的名义,把课堂的主动权出让给学生,令其 “自主学习”,那不啻是令其自生自灭。如此教学,非但达不到新《课标》所期望的教学目的,相反,会把中职语文教学推上绝路。

所以,我们必须找到符合中职语文教学实际的教学方式。这样的教学,以营造真正对中职学生有用的高效课堂为目的。在这样的课堂中,教师可以走下讲台,但必须把对课堂的掌控权牢牢把握在手中,成为一个既有亲和力同时又有权威性的“主导者”。这个角色的职能,不但在于“导”,更在于“主”。要对一切溢出教学规范之外的学习行为说“不”,并为其指出一条有益于未来从业实际的明路。

最后, “一切以学生为中心”要求语文教师既做好主导者,又做好服务者,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者。唯有如此,才是真正地落实了“一切以学生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