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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阐释学视角看《雾都孤儿》的反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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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阐释学视角出发,运用“前见”、“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观点剖析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反犹主义,探寻作家反犹倾向的成因,并分析该部小说中反犹的新特点与双重性。

关键词:阐释学;《雾都孤儿》;狄更斯;反犹主义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8-0128-03 阐释学(Hermeneutics)是一种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阐释学的历史悠久,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出现了一种关于如何将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朴素阐释学。中世纪时期,奥古斯丁等人在解释、研究《圣经》过程中逐步使之系统化。到了16世纪,德国学者马丁・路德逐渐将其发展成为一门诠释经文和法典的技术性学科。19世纪初,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首次提出了有关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解的普遍阐释学理论,他认为只要有误解的地方必然就有阐释学。19世纪末,狄尔泰在施莱尔马赫的基础上,将阐释学融入到历史哲学之中,试图将阐释学建构为整个人文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普遍方法论。进入20世纪,海德格尔将阐释学又往前推进了一步,他认为理解都有一定的前提,并提出“前见”的概念。

继海德格尔之后,德国另一位著名哲学家伽达默尔通过不懈努力,使阐释学实现质的飞跃,最终升华为一门举世瞩目的哲学学科――现代哲学阐释学。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是阐释学史上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之一,一经出版,立即在人文科学各个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书中详细阐述了现代哲学阐释学三大观点:“前见”、“理解的历史性”与“视域融合”。

反犹主义最早由德国作家威廉・马尔在1879年提出,指非犹太人“仇恨犹太人或犹太教的思想与行为的总称”[2]。过去对《雾都孤儿》中体现的反犹主义研究主要从文本出发,来论证小说中反犹主义是否存在。而本文将从阐释学尤其是伽达默尔的现代哲学阐释学视角出发,重点分析狄更斯反犹主义的成因,同时探讨该部小说中反犹主义的新特点与双重性。

一、阐释学“前见”观点与《雾都孤儿》反犹主义的原因

“前见”观点由海德格尔最早提出,指理解之前的见解,即成见。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真理与方法》中进一步阐释了这一观点,指出“前见就是一种判断”[3]275,“进入生命史成熟期的运动并不意味着某人已在下面这种意义上成为他自己的主人,即他摆脱了一切习俗和传统”[3]360。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能听到过去反响的声音”[3]364,他断言“传统的要素总是在起作用”[3]363,人们的理解总是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

从阐释学“前见”的角度解读《雾都孤儿》,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导致《雾都孤儿》反犹倾向的原因。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包括英国在内的大多数欧洲国家在宗教、政治、文学等多领域对犹太人一直持有一种仇视、憎恶的态度。

历史上,欧洲人信奉的基督教与犹太人信奉的犹太教长期对峙、敌视。在欧洲人看来,犹太人就是杀害上帝耶稣的凶手。根据《圣经》叙述,不但出卖耶稣的门徒犹大是犹太人,而且参与杀害耶稣的人也是犹太人,甚至包括犹太祭司长和长老。《马太福音》这样描述道:“彼拉多(罗马巡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犹太祭司长和长老)都说:‘把他钉十字架!’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长期以来,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人一直以这些经文为利器,不断诋毁犹太人,在他们心目中,犹太人是一个阴险、狠毒的民族,是杀害上帝的刽子手,是魔鬼撒旦的化身。

政治上,反犹主义在欧洲各国早就存在,并在文艺复兴时期达到鼎盛。各国政府不断下令驱逐、隔离甚至屠杀犹太人。1290年英国政府曾下令驱逐过生活在英伦三岛的犹太人。欧洲其他各国政府也过类似的命令,如1391年在卡斯提王国时出现了对犹太人的大屠杀,1483年在塞利维亚、科尔多瓦、昆卡等地政府驱逐犹太人,1486年在布尔戈斯以及1490年在毕尔巴鄂同样出现驱逐犹太人的情形[4]。这种官方对犹太人公然的敌对行为,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对犹太人的仇视、迫害逐渐成为欧洲人合法、自然的行为。在欧洲特别是英国文学史上,虽然作者不同,语言各异,形式多样,但是一个不变的定律就是反犹主义。14世纪英国诗人乔叟在诗体短篇小说集《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把犹太人描绘成是残害基督教儿童的凶手[5]。16世纪英国著名剧作家马洛创作了《马耳他岛的犹太人》,剧中的主人公巴拉巴斯是一个贪婪、奸诈、狠毒的犹太人,为了追逐金钱甚至不惜害死妻子,毒死女儿。16世纪末英国另一位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夏洛克也是一个贪婪、奸诈的犹太人,他最关心的不是女儿,而是被女儿私奔时所带走的珠宝和寻找女儿的花费,他甚至希望他的女儿死在他的脚旁,珠宝就挂在她的身上。体现反犹性的文学作品在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不胜枚举,这些作品中所塑造的反犹形象,必然进一步加深欧洲人对犹太人的固有成见。

狄更斯所生活的英国是当时欧洲的中心,欧洲在宗教、政治、文学等领域的强烈的反犹主义所形成的“前见”――犹太人是吝啬、贪婪、奸诈、阴险、邪恶的,必然会强烈地影响他对犹太人的看法,进而渗透到他的文学作品之中,其中《雾都孤儿》便是一个典型。

该部小说中反面角色费金就是一个犹太人,正因为这种特殊的身份,受到了狄更斯无情的嘲讽。费金身上几乎体现了历史上欧洲人对犹太人的所有偏见。费金吝啬贪婪的一面在小说中被刻画得入木三分,他一个人常常偷偷将自己藏匿的钱财拿出来欣赏一番,这样他的心才会踏实;当与赛克斯敲定去偷窃一大户人家时,他充满狂喜,“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活跃起来”[1]161。最传神之处是费金被迫将一笔钱数给南希时,“每点一张钞票都要叹一口气”[1]329,吝啬贪婪的嘴脸跃然纸上。与历史传统给欧洲人留下的印象一致,作为犹太人的费金同样是极其奸诈的。在小说的第八章当费金礼貌地向奥利弗鞠躬并大献殷勤之时,其实他的内心早已盘算着如何将奥利弗培养成他心目中出色的小偷,为他卖命赚钱。费金与机灵鬼故意在奥利弗面前玩的“游戏”,实际上是为了通过耳濡目染将奥利弗同化为小偷。费金为了诱骗这些孩子偷窃,竟然将偷盗行为鼓吹成能成为“大人物”的行当。机灵鬼被流放到国外,处境落魄潦倒,费金担心影响其他小偷的信心,故意黑白颠倒,将机灵鬼的流放说成一件大喜事――“查理会像一位绅士那样,每天有啤酒喝,如果他花不出去的话,他可以用口袋里的钱随时玩玩掷钱游戏”[1]369。阴险狠毒的一面在费金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小说第九章,费金发现奥利弗看到他私藏财物的秘密时,暴跳如雷,猛地操起桌上的面包刀。奥利弗被抓回贼窝时,费金“抡起棍子在奥利弗的肩膀上猛抽了一下”[1]134。在小说四十四章,费金更是想了一个阴险的诡计,他巴望着说服南希去毒死赛克斯,这样他既可以除掉他的眼中钉,又可以抓住南希的把柄,以便日后能更好地控制她。

二、“理解的历史性”与《雾都孤儿》中反犹主义的新特点

伽达默尔的“理解的历史性”观点是指:理解不是一个复制的过程,理解者总是带有自己的“历史性”;历史性是人存在的基本前提,是无法消除或抹杀的;无论是认识主体或客体,都内嵌于历史性之中;任何人在进入阐释的过程中都不是如同一块白板,必然会将自己的时代特征、生活经历、知识结构等带入理解之中[3]360。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就有意或无意地将自己的时代特征、个人经历以及知识储备带入到对反犹主义的阐释之中,从而给反犹主义增添了新特点。

英国工业革命是从18世纪60年代以蒸汽机的发明为开端,到19世纪40年代基本完成。尽管工业革命促进了英国经济迅速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但随之而来的是: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城市变得肮脏不堪,伦敦整日笼罩在浓雾之中,都市的人们在拜金主义的影响下不断堕落等等[6]。《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838年至1839年期间完成的,工业革命基本完成,刚好处于各种问题爆发时期,这对狄更斯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们能从小说中狄更斯对贼窝的外景描写体会到那个时代所留下的烙印。在第八章狄更斯这样描述道:“这样肮脏破败的地方是他所未见过的。街道非常狭窄,泥泞不堪,而空气中则弥漫着恶臭味……酩酊大醉的男男女女压根就是在污泥中打滚。在好几户门口,一些凶恶丑陋的彪形大汉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就其装束来判断,就知道他们不会是去干些什么好的或者说是无害的事。”[1]67在第十九章作者进一步写道:“石头路面上沾满了一层厚厚的泥,黑沉沉的雾气笼罩着街道,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任何东西摸上去都是冷冰冰、粘糊糊的。”[1]157从这些贼窝外景描写中我们分明能看到19世纪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恶果,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街区变得肮脏不堪,人们生活奢糜颓废。狄更斯将这令人厌恶的情景安置在费金住处外,以情景的“污浊”来衬托犹太人的“恶”,从而诱使读者对犹太人产生憎恶之情。这是反犹主义的新尝试。

《雾都孤儿》中所表现出的反犹主义与狄更斯的个人经历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狄更斯12岁生日刚过两天时,他被送进一家黑皮鞋油作坊当童工[7]。这家摇摇欲坠的作坊位于伦敦泰晤士河斯特兰德大街的亨格福特-斯泰尔斯,里面昏暗无光,破旧不堪,老鼠满地乱跑。这段痛苦的经历对狄更斯后来的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将这段恐怖的经历用来描写费金贼窝内景,进一步烘托犹太人的“恶”。“这个地方肮脏不堪”,“蜘蛛在墙壁和天花板的角落里织网。有时候,奥利弗轻手轻脚地走进一个房间,会看见老鼠四下里乱窜,惊慌地逃回洞里去。除此以外,这里看不见、听不见任何其他生物的迹象和声音”[1]148。“在所有的房间,腐朽的窗板都被关的严严实实。压窗板的横条用螺钉牢牢地钉在木槽里。仅有的光线是从屋顶的圆孔里偷偷地溜进来的,这使屋子显得更加昏暗,到处都是奇怪的影子”[1]148。当我们阅读这些文字时,仿佛被狄更斯带回到给他留下梦魇般记忆的破败鞋油厂中,而这样昏暗肮脏、令人恶心的地方被设计为费金的住处,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住在这中地方的犹太人想不被人厌恶恐怕都不行了。正是狄更斯儿时辛酸的经历、对底层生活的谙熟,促使他没有像以前的作家一样将犹太人放置在一个商业圈中,而是将其安放在一个肮脏龌龊的贼窝,以情景的肮脏来烘托犹太人的“肮脏”,从而赋予了反犹主义新的元素。

狄更斯所生活的年代是欧洲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时期,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及其修订本相继出版,影响巨大。生物学家达尔文就是阅读此书得到了重大启发,为其最后的成功铺平了道路。同时期,德国博物学家奥肯提出了动植物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发生单元”的思想,这一思想实际上已经包含着进化遗传的因素。19世纪30年代,两位德国生物学家施莱登和施旺共同创建了“细胞学说”,指出动植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这些生物学的新发现,在社会上形成了朴素的生物遗传意识[8]。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有意或无意地将这种朴素认识投射到反犹主义中,将犹太人的“恶”表述为整个犹太民族的劣根性与遗传性。

对比之前的反犹文学作品,我们不难发现,之前文学作品的反犹性一般表现为单个形象的恶,如《马耳他岛的犹太人》中的巴拉巴斯、《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而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既有横向的一群犹太人的恶,又有纵向的几代犹太人的恶,已经直接将反犹主义扩展为整个犹太民族的劣根性与遗传性。整篇小说中,狄更斯很少用“费金”或“他”来称呼这位龌龊、奸诈的贼首,而是直接用“犹太人”或“老犹太人”指称,这在以前的反犹文学作品中是十分罕见的,小说家的用意显然是为了暗示费金的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恶而是整个犹太民族的共性。为了进一步反映犹太人的恶是根深蒂固的,是遗传使然,狄更斯在小说中还展现出了几代犹太人的恶。除了费金代表一代犹太人的恶以外,作者通过赛克斯之口,三言两语勾勒出费金父辈的恶:“像你这副嘴脸,压根找不出第二个,除了你爹,我猜这功夫他没准正在烧他那带点花白的红胡子。”[1]376此外,狄更斯还刻画出巴尼为代表的年轻一代犹太人的“恶”。在小说四十四章,作者写道:“另一个犹太人应声走了进来。他比费金年轻,不过长得跟他一样面目可憎。”[1]122,小说中没有任何铺垫,狄更斯仅凭巴尼是犹太人,便断定他和费金是一样的“恶”。至此,《雾都孤儿》描绘出一个既有横向又有纵向立体的整个犹太民族的恶,其反犹性显然更进了一步。

三、“视域融合”与《雾都孤儿》中反犹主义的双重性

“视域融合”是阐释学另一重要观点,最早由伽达默尔提出,认为理解是一种“视域融合”,是历史与现代的汇合或沟通,当阐释者以自己的“视域”去理解某一事物时,就会出现历史“视域”与现代“视域”的对立;而只有把这种对立“融合”起来,即把历史的融合于现代的之中,构成一种新的和谐,才会出现具有意义的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