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反腐:从“治”到“防”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反腐:从“治”到“防”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黄帝内经》说:“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联想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正是项“治未病”的事业。

众所周知,职务犯罪害人害己,祸国殃民。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重视惩防体系的建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中国反腐倡廉事业的重大战略。党的十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并且明确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建设“三清”目标。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副省级城市,历史文化悠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达,是江苏众多省级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医院和企业总部的集中地。在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争当“科学发展第一、改革创新第一、和谐稳定第一”的进程中,如何使南京成为职务犯罪最少发生的地区之一;如何将防线提前,在腐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害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如何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如何汇聚民智民力,由职能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全社会的联防联控……以鼓楼区院为代表的南京检察机关进行了脚踏实地并富有成效的探索,立足检察职能,开拓创新,积极构建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把反腐倡廉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构建以“社会善治”为目标,以“社会协同”为工作方式,以“社会培育”为创新动力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大预防工作格局,这是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应有之义。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以“社会善治”为目标的预防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民众中形成尚德崇廉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切实落实政策,拓宽民众的表达渠道,使预防工作真正做到“人人参与,联防联控”,使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社会自治成为预防工作的一体两翼。

“公生明,廉生威”是中华廉政文化的经典阐述。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过程中,通过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为全社会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和保证。要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增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力、人民群众的监督力。要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人民群众入手,密切联系群众,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注重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努力形成专门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合力,共同推进预防工作。要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预防检查纠错和督促的职能作用,开展专业性的预防指导,形成以行业严格自律、政府规范管理、人民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预防体系。

检察机关作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部门,要通过侦防一体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预防文化宣传等工作机制和内容,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深入发展。首先,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延伸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触角,不断拓展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平台,力争覆盖全市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其次,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基石。坚持案件立案与预防立项、案件侦查与预防调查、案件通报与预防宣传、案件侦结与预防建议的“四同步”工作制度,定期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原因以及变化趋势,综合运用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机制改革、政策调整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向各系统各行业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防治方案,积极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献计献策。第三,充分发挥“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和“南京市法制教育宣讲团”的作用,深入机关、企业、街道、社区、高校、乡镇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法制教育,借助“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金陵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等研究机构,积极推进预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范例。

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任重而道远。要使得社会大预防的工作格局在社会管理体系中自发运转,就必须加强对社会大预防的参与主体、实现渠道和保障机制的“社会培育”。一方面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下,通过延伸预防工作触角,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各类社会组织的廉政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其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党的十提出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使人的主观愿望和能力不断契合社会大预防对参与主体的要求,同时加大制度保障与物质保障的建设力度,促成预防工作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真正实现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