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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们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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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尧从楼下经过,忽见楼上掉下一个孩子,立即向前走了两步,举起了双臂。瞬间,孩子先落到他的右手臂上,又落到地上。三天后,当地召开向张舜尧学习的座谈会。由发言可以看出,这些与会者都有诸葛亮般的智慧。不信,请看他们的发言:

诸葛亮甲:依据动力学原理,他接住小孩后所受的冲量是一定的。而冲量等于力与时间的乘积。因此,当他接到孩子后,应该顺势将手臂向下移动,延长两人从接触到停止相对运动的时间。时间延长到两倍,作用力变为原来的一半。时间延长到三倍,作用力变为原来的三分之一。时间延长到十倍,作用力变为原来的十分之一。而当作用力变为十分之一时,就是人所能承受的了,也就不至于受伤。

诸葛亮乙:我赞成甲的说法。确实,依据动量原理,张舜尧在救人的过程中要尽最大可能延长时间。不过,甲所说的方法虽然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却难以把握。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应该是这样的:在手臂上垫上柔软的东西,比如棉袄、羽绒服之类。垫上的东西越柔软、越厚实,从接触到停止相对运动的时间也就越长,两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力也就越小。这是任何一个高中生都知道的。

诸葛亮丙:乙的说法是比甲的好一些,但也不能说是最好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应该是,发动几个人一起做好事。具体的做法是:找来一条被子,由四个人分别拉住它的四个角,让孩子掉落在被子上。当然,也不一定限于四个人,有更多的人参与更好。这样做的好处是:一、安全系数更大,孩子的安全感更强;二、张舜尧的做法是成就了一个见义勇为的个人,而如此则能出现一个见义勇为的集体。对于一个地区而言,能增添的亮色更大。

诸葛亮丁:刚才三位的说法都好,都有道理。不过,这些办法虽好,却未必可行,比如,到哪里去找棉衣或羽绒服?时间能允许吗?我到事发现场看了一下,觉得他只要改变一下接孩子的方向,结果就大不一样了。当时,他是面向东站的,结果孩子从他的手臂上落到了水泥地上。如果他能转一百八十度,向西站,那孩子就可能落到草地上,落到草地上,孩子就可能不受伤;即使受伤,也不至于有现在这么严重。注意,这不是一件难做到的事情,只是改变一下站立的方向,是在零点几秒钟内就能完成的事。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可惜他没有利用好地利,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懂得利用地利。

诸葛亮戊:我完全赞成丁的说法,这也是我的想法。但我想再补充一点。当时,张舜尧除了应该改变站立的方向外,还应该注意双手的协调。在刚才的发言中,各位都没有提及一个简单的事实,即他是用一只手臂接住小孩的。我想,如果他用两只手臂一起去接孩子,并保持这样的姿势(他做了一个动作),那他与孩子接触部位所承受的力就会大为减少。根据我的计算,做到了这两点,就等于让孩子翻了一个跟头,肯定不会受伤的。

诸葛亮己:我也补充一点,如果张舜尧用一只手臂接,也应该用左手臂,而不是用右手臂。虽然同样会受伤,但两只手臂的作用不一样。右手臂的作用大一些,他受了伤,损失也就大了些。

张舜尧在病床上看了座谈会纪要,说:“‘诸葛亮’们的想法都很好呀。”顿了一下又说,“当时,他们中也有三人站在楼下,两个人没有动,一个人走了,也许没动的两个人当时正在想如何接孩子更科学更合理,而走了的那人是去找棉衣、羽绒服或被子的吧。”

【原载2012年3月9日《杂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