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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践的科学诠释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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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80年代起,西方科学哲学家逐渐意识到没有绝对独立的科学研究方法,科学普遍具有诠释学的特征,特别是科学诠释学的提出与建立,更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科学进行重新定位与思考。实践的科学诠释学体现在科学观察与科学发现阶段及科学理论的生成中,还体现在语言的分析上。实践的科学诠释学具有以下特征:科学诠释学对综合理论与实践认识做出的双重分析,是分别建立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和诠释学的实践基础上的;从科学诠释学的角度出发来反思科学实践,科学实践是具有开放性、社会性特征;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有着广泛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 诠释学,科学,实践,科学哲学,后经验主义

〔中图分类号〕N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1-0048-04

〔收稿日期〕 2013-11-23

〔作者简介〕 杨秀菊(1981-),女,辽宁营口人,太原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

亚里士多德曾经就实践智慧和应用科学作出区分并进行了详细论述,这种区分使我们明辨了科学技术的应用与实践智慧。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旗帜鲜明地指出,实践是行为主体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只有在人类繁衍和实践同步的基础上,人们才可以深刻与全面地把握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以及世界的物质性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纵观科学发展历史,近、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征表现出忽视实践智慧的趋势,以实践智慧为本质内容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几乎丧失其科学合理性,而诠释学作为精神科学独立的方法论也面临着消失殆尽的危险。于此,伽达默尔提出了重新恢复以实践理性为核心的精神科学模式。之后,越来越多科学哲学家们认识到,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诠释学不仅适用于精神科学,也完全可以适用于自然科学。

一、实践的科学诠释学的思想溯源

德语中诠释学Hermeneutik一词的词尾ik本身就含有方法与实践的意思,而在早期的诠释学中,特别是在神学与法学领域,诠释学更多地是指向理解、解释与应用,诠释的技艺就是一项实践的活动。

19世纪,狄尔泰的诠释学思想着重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他将人的生存特征描述为“在生命中存在”(Darinnensein im Leben),意旨生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被动的客体,是生命意欲与生命关系的复合体。由于人类与生命之间的关系是内在的,生命是联系人类与世界的内在纽带。因此,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关系,〔1 〕 (P31 )狄尔泰的诠释学观点探讨了科学与实践生活的关系,认为理解是从人的实践关怀中产生的。

之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进行的关于此在的诠释学分析更是直接针对人类日常实践的,他认为只有在日常实践意义上的科学实践才是诠释学的。人们在世之存在的方式体现了对世界和对人类自身的解释,在对科学进行的一系列探索中,人们从对人类日常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解释中领悟到在世之存在的方式。因此,科学研究中解释实际应用的意义与实践应用本身都是诠释学的。从本体论的角度上来看,实践与应用具有同一性。

继海德格尔之后,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更是对实践的诠释学分析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其实践的诠释学观点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基础上,但是由于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对普遍知识和具体应用做出明显的区分,所以造成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一种对立,这种对立使伽达默尔感到困惑,也由此催生了他对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做出诠释学的反思。更重要的是,他从道德行为现象中的实践智慧角度出发,分析论述了适合于科学的诠释学之实践智慧与实践理性。

伽达默尔阐述到实践哲学的对象不仅是那些永恒变化的境况以及那种因其规则性和普遍性而被上升到知识高度的行为模式,而且这种有关典型结构的可传授的知识具有所谓的真正知识的特征,即它可以被反复运用于具体的境况之中(技术或技能的情况也如此)。因此,实践哲学当然是一种“科学”,是一种可传授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然而,它又是一种只有当某些条件具备时才可以成其为科学的科学。它要求学习者和传授者都与实践有着同样稳定的关系。就这一点而言,它与那种适用于技术领域的专门知识反而有某些相似之处。根据他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伽达默尔关于实践与应用的分析也将二者处于同一层面之上,伽达默尔认为浪漫主义学派的诠释学观点包含的理解与解释的内在统一忽视了应用技巧,而应用与理解和解释一样,同属于诠释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且诠释学就是理解、解释与应用三种要素构成的,缺一不可,诠释学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及应用的统一中才具有重要意义,诠释学中关于应用的重要问题也是由理解和解释的互通与共融所引发的。所以,伽达默尔称之为交往实践技艺的诠释学,是与古代对本质沉思的理论相互对立的,诠释学是代表着高度技巧的实践。〔2 〕 (P4 )

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思想可以说是诠释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从伽达默尔开始,诠释学产生了一个重大转向,即从哲学诠释学到科学诠释学的转向。科学诠释学顺延了伽达默尔实践的诠释学思想,并且详细地分析了诠释学在当代科学研究进程中的具体应用。

除了伽达默尔实践的诠释学思想基础,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形成还得归功于约瑟夫·劳斯。劳斯认为,在具体科学研究中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只有作为社会实践和物质实践的组成部分才是可以理解的。并且,人们经常忘却科学研究的实质就是一种实践活动,且这种“实践的技能和操作对于其自身所实现的成果而言是决定性的”。〔3 〕也就是说,科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突出表现为对科学实践的重视,它将科学活动视作人类实践活动,而人类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或环境下进行的。首先,人类日常生活实践是科学理论的形成与进行科学实验的基本条件,其背景预设构成科学活动的基本要素;其次,科学活动依靠科学共同体的实践智慧从而合理地实现科学研究。〔4 〕 (P169 )

由此看来,在整个科学研究中,理解是以人类实践经验为基础而发生的,研究者摒除不了纯粹无我的主体状态,实践的科学诠释学也不是数学形式上的理论科学,为了彻底把握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必须从与科学完全对立的语境中脱离出来,这种科学必须出自实践本身,并且通过意义概括得到的意识再重返实践中去。只有将诠释学应用于整个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中,科学才能更好地履行其社会功能。

二、实践的科学诠释学的表征

之所以提倡将诠释学作为方法论基础适用在具体的科学实践中,是考虑到当代的科学哲学家们“将太多的注意力集中于科学狭隘的思想方面——科学理论及其所需的思维程式、引导我们去相信它的各种证据以及它所提供的思想上的满足。” 〔5 〕 (P35 )事实上,科学哲学家们理应意识到,科学研究单纯用任何一门单独学科所做出论断都是片面的。特别在复杂性科学兴起之后,仅靠传统理论的研究与逻辑证明是远远不够的,而科学诠释学强调的自我理解就是把科学蕴含在文化与历史现象之中,在科学历史与科学社会学角度对科学实践及其过程做诠释学的分析。

首先,实践的科学诠释学应用最先体现在科学研究的基础环节——科学观察与科学发现阶段中。因为实践性的知识通常被认为是原初经验的获得方式,以知觉为主的实践性经验的获得与积累更是在整个科学进程,特别是科学观察与发现的阶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科学诠释学的角度来看,知觉本身就具有诠释学的特征,通过知觉等实践方式逐步积累起来的“客观性知识”荷载着文化与实践的双重因素。从研究者自身的感官限制、教育背景、认识旨趣、科学素养、心理结构等个体性因素到政治、经济因素等社会性因素,无一不对研究者的研究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而科学诠释学基于上述因素的思考正好能够补充以往人们对非客观性因素的忽视,基于科学整体基础上的诠释学的分析可以很好地帮助人们理解科学及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人们提供了更宽阔的思考领域。

其次,实践的科学诠释学应用体现在科学理论的生成中。例如几何学的观念化和形式化就是通过古埃及人的测量实践积累而最终形成的。古埃及人懂得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用简单的几何原理,他们运用一些朴素的手段来测量土地及金字塔与神庙等建筑,正是这种看似日常的重复性的测量活动构成了几何学的实践过程。在远古时代,从这种实用的经验中衍生出来的科学活动虽然没有呈现精密化的形态,却也不同程度地显现出实践的科学诠释学特征。因为科学研究通过数学的计量与几何证明等方式与观察实验、分析的方法及实践的具体操作同样重要,特别是带有猜想性质的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具有思想的纯粹性特征。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实践性知识与客观性知识这两种知识形态的话,实践性知识必优于客观性知识,因为不仅由于客观性知识大多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而且科学的客观性知识仅以客观性为研究主旨和前提,而实践性知识则加入了主观能动性作为考量的因素。科学的客观性知识本质特征是主客体之间的对立,把研究主体人为地划归在所考察的客体的对立面,从而避免其对所考察客体产生的影响而使其失去客观性;而实践性知识则重视主客体之间的关联,因为它不以静态知识获得为目的,而将知识置于历史条件下动态的、变化的环境中,以此来考察主、客体之间的关联。特别是有关自然与生命世界的体系愈发完善,科学进步的无限制与无终止性势必产生更加精确、完善的新科学体系,这样,自然科学便不能囿于对传统科学研究中观察与理论之间关系的经验性的描述,而应该将科学研究的重中之重放到日趋严密、科学的与合理的解释及随之而来的科学实践的具体应用上来。

除此之外,实践的科学诠释学应用还体现在语言的分析上。脱离了科学诠释学的语言分析角度,人们也无法严格甄别日常生活实践与科学研究实践二者在推动科学进步中所起到的作用,特别是在具体的科学实践中“难以把其意义来自经验的观察术语与猜测性的理论术语区分开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些术语不是作为孤立的单位(如观察术语可与自然实体相对应),而是作为更大的语言学框架中的要素而具有意义的。既然观察脱离它所从属的更大的概念和命题框架就没有实践意义,那么就根本不可能去分析构成科学知识得以建立的根本基础的不同类型的事实陈述。” 〔6 〕

所以,无论是科学研究的基础阶段,还是科学理论的形成、发展与应用的阶段,我们都可以从科学诠释学的角度来审视整个科学发展的历程。科学诠释学就是在历史和社会等多重角度对科学主义绝对真理的批驳,从而把科学认识置于人类活动的基础之上,以此来“努力恢复至今被忽略了的科学哲学的‘规范’功能”。〔7 〕

三、实践的科学诠释学的特征

我们知道,早期的诠释学是作为一门关于文本理解和解释的技艺,以一种学科的形式出现的,之后诠释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直到海德格尔本体论分析与伽达默尔基于诠释学应用基础的哲学诠释学的思考,诠释学进入了实践哲学的发展阶段。而建立在科学与诠释学双重基础上的科学诠释学的建立,就是要表明科学诠释学不仅仅是科学研究中关于理解与解释的论述,更多地是强调科学诠释学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关于理解与解释的辩证统一。即科学诠释学的实践界域同哲学诠释学一样,都将人类的全部生活世界作为整个研究对象,摆脱了早期诠释学发展忽视实践基础这样一种缺陷。

首先,关于科学诠释学对综合理论与实践认识做出的双重分析,是分别建立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和诠释学的实践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科学真理的获得既不是逻辑上前后相关的系统,也不是作为因果关系线性发展的结果,而是一组物质与认识的实践,科学的实践也表现出了理性与非理性相统一的特性,并且,理性的科学分析只有从科学理论的逻辑结构转向一种实践结构,才能在协调理性与非理性因素关系的基础上,获得知识的进步与飞跃。〔5 〕 (P35 ) 从这个角度来讲,科学诠释学具有科学、诠释学的双重实践基础。

其次,从科学诠释学的角度出发来反思科学实践,科学实践具有开放性、社会性特征。这是由于科学实践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科学共同体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人类所处的外在环境、社会制度、信仰等因素都会影响或干预科学实践活动;另外,科学实验的产物具有社会性,即科学研究不是独立的、抽象的逻辑推理与演算,而是科学团体之间关于科学的相关因素的协同一致;再者,科学研究者实践活动的主观意旨具有社会性,即科学研究者从事的科学活动不是盲目的,而是由认知旨趣与个人兴趣所导向;最后,科学实践的主体具有社会性。综上所述,科学诠释学不仅具有实践性的理论特征,甚至可以这样说,实践性就是科学诠释学的基础特征。

第三,实践的科学诠释学有着广泛的理论支撑。越来越多的学派论点与学者思想中都蕴含了科学诠释学的关于实践性特征的因素,尽管他们对科学研究中关于实践的重要性的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例如,新实验主义者对实践的肯定将研究重点从理论转移到具体的科学操作之中。伊恩·哈金(Ian Hacking)就曾经在《表征与干预》一书中强调了实验的基础性地位,并通过对隐含在实验结构中的实践性特征的论述,呼吁从表征走向介入、从理论走向实验。与此同时,富兰克林(A.Franklin)、伽利森(P.Cratison)、古丁(D.Gooding)以及梅奥(D.Mayo)、巴滕斯(N.Batens)、范·本德格姆(Vdal Bendegem)、罗伯特·阿克曼(R.Ackermann)等人,也都深入科学实践的具体形态,进一步推进了新实验主义的研究。〔8 〕可以说,新实验主义者对实验实践的关注,反映出科学实践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人类参与的活动,特别是哈金批判了传统逻辑经验主义将实验数据完全独立于科学理论、科学理论的构成以实验表象为基础的经验主义实验观、以及汉森提出的“观察渗透理论”观点。哈金认为实验不只是局限在观察的范围内通过实验操作得出数据,而是涉及操作过程中各种技能。另外,由于很多实验先于理论,所以,观察渗透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没有很好地概括理论和实验之间的本质关系。也就是说,传统的理论与实验的截然二分是片面的,人们应该着眼于寻找特殊的实验实践,使其能够促生观察报告获得合法性与可靠性。

如果立足于科学诠释学的观点来分析,科学是作为一个整体将科学使之可知的事物带入人类生存的背景之中,实践的科学诠释学任务不仅要解释适用科学的程序,还要在科学应用之前提供一种合理的说明。〔9 〕 (P93,137 )不仅如此,科学的诠释学反思也是从对科学进行操作的具体实践中归结出来的,并且依靠实践的帮助,人们才可以更好地理解与把握近代科学关于概念、技术等因素在自我理解过程中产生的诸多困扰。

总体来讲,在科学诠释学的视野下,“科学研究是一种寻视性的活动,它发生在技能、实践和工具(包括理论模型)的实践性背景下,而不是发生在系统化的理论背景下。” 〔5 〕 (P101 )科学诠释学的主张是科学哲学前进的方向,它对科学所做的一切发生在他控性的网络互涉中。所以,对科学进行诠释学的解读除了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之外,也必须全力避免诠释学作为方法论的普遍使用而过于宽泛。就像劳斯对其进行的科学的文化研究一样,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涵盖有关实践的种种探索——通过这种探索使我们对科学的理解具体化,使之维系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并向新的文化情境转译和扩展”, 〔5 〕 (P320 )正是由于诠释学与实践的交织使科学、诠释学及其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明朗化,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反思已经表现出诠释学维度的恢复与传统诠释学的汇合。〔10 〕 (P40 )

总之,无论科学家们如何避免,科学及科学研究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科学亟待得到一个源自文化的、社会的、伦理道德的功能性的规训。这种规训得以实现的角度,即从实践的科学诠释学角度去审视科学。同时,科学诠释学的观点也理应避免对科学进行研究分析中的过分自负,务必要意识到在实践的——经验的事实基础上上升到科学理论是一个循环往复的系统,尽管像兴趣、直观性、社会因素等非客观性因素在整个科学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无法捍动各学科客观知识的本体论预设在整个科学研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过分追求科学研究中的非逻辑性与主观因素的作用,人类繁衍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科学体系将成为空谈。

参考文献:

〔1〕张汝伦.二十世纪德国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洪汉鼎.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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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雁飞.科学解释学〔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5〕殷 杰.哲学对话的新平台——科学语用学的元理论研究〔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6〕李醒民.科学事实和实验检验〔J〕.社会科学战线,2009(11).

〔7〕〔日〕野家启一.试论“科学的解释学” ——科学哲学〔J〕.国外社会科学,1984(8).

〔8〕吴 彤.郑金连.新实验主义:观点、问题与发展〔J〕.学术月刊,2007(12).

〔9〕Hans-Georg Gadamer.Reason in the age of science. Translated by Frederick G.Lawrence〔M〕.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1.

〔10〕Richard J. Bernstein. Beyond Objectivism and Relativism: Science, hermeneutics, and Praxis 〔M〕.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