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论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的评估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论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的评估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公共政策的正义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正当、公开透明、并充分考虑相关的价值和利益。评估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主要基于两项基本内容:一是为制定政策而收集所需信息的过程要公平合理,二是政策制定本身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关键词 公共政策 程序正义 评估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A

一、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作为一种观念,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自然正义原则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任何人均不得担任与自己有关联的案件的法官;二是法官在裁判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这是程序正义观念的最早体现。正当法律程序可分为“实体性正当程序”和“程序性正当程序”两大理念,前者要求任何一项涉及剥夺公民生命、自由或者财产的法律应符合公平、正义、理性等基本理念,而后者要求用以解决利益争端的法律程序必须是公正、合理的。

笔者认为,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是指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法定的程序收集为制定公共政策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并使政策制定的过程――包括政策问题的提出、政策议程的设置、政策的合法化过程以及决策――符合法定的顺序、方式和步骤,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共利益、保障基本人权。

从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的概念可以得出,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的基本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制定明智和公正的政策,增加收集所有必要信息的机会;二是要确保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信息得到明智合公正的使用;三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要保护重要的价值和利益,如公民的尊严、自由、提高政策制定效率等。

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程序正义是公共政策实体正义的前提条件。实体正义的实现有赖于程序正义的保障。例如,选举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实体性的权利,但这种实体上无可厚非的正义并不一定能够自动实现,有些人可能因不识字而需要帮助才能投票,有的人可能不知道投票日期等,这就需要为投票权的实现提供一系列的方案,通过这些途径,人们的实体权利才能真正实现。离开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将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因此,实体正义的实现需要程序正义的保障。其次,程序正义也是公共政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程序正义要求政策制定者给予利害关系人充分有效表达他们希望决策者考虑的信息,从而为公民参与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深化,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再次,程序正义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实现程序正义有助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协调社会利益结构,防止权力的非正义干预,减少社会正义实现过程中的技术性失误,实现公民对政府的政治认同和支持。

二、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的评估

从程序正义的含义可知,评估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收集信息时使用的程序进行评估;二是对制定政策的程序进行评估。此外,公共政策制定程序正义需要保护相关价值和利益,如自由、人类尊严、分配正义及务实的考虑。

(一)收集信息程序正义的评估。

信息是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信息收集是政策制定的必经程序。为了确保收集到了作出明智、公正的政策所需要的所有可靠信息,有必要对信息收集的程序进行评估。评估收集信息程序的正义与否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完整性。即为制定明智、公正的政策,程序是否确保从所有与政策有利害关系的人当中收集到所需要的所有信息。

2、通知。即这些程序是否将召开政策听证会的理由和时间充分公之于众,以便所有政策相关者及其他对政策制定感兴趣的人做好充分准备。

3、有效表达。即这些程序是否允许所有参加政策听证会的人都能有效地陈述他们自己希望政策制定者考虑的信息。

4、可预测性和灵活性。这些程序是否具备充分的可预测性(是否是提前建立的)和灵活性(能够为促进正义而进行改变或调适)。

5、可靠性。这些程序是否确保了收集的信息是可靠的或值得信赖的。

(二)政策制定程序的评估。

为确保收集到的信息得到明智、公正的使用,需要对政策制定程序进行评估。评估政策制定程序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不偏不倚。即这些程序是否在制定决策过程中不偏不倚――没有成见或偏见。

2、程序是否允许公众观察,即是否允许有兴趣的公众观察制定决策过程中信息使用的方式。

3、是否具备发现和纠正错误的条件,即是否允许有兴趣的人核查已经完成的事项,以便发现并纠正错误。

此外,公共政策制定程序程序正义要致力于保护以下价值和利益:

1、隐私和自由。即制定决策的程序不能以侵犯公民隐私和自由为代价。

2、人类尊严。这些程序应该保证所有人,不管他们的种族、性别、年龄、家庭背景如何,都有权被有尊严的对待,并受到普遍尊重。

3、遵循分配正义的基本原则。

4、务实的考虑。这些程序的实施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作者: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李建华.公共政策程序正义及其价值[J].中国社会科学.2009(01)

[2]许丽英、谢金林.公共政策程序正义与公共利益的实现[J].学术界.2007(04)

[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谢金林.公共政策的伦理基础[M].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