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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有一朵美丽的栀子花曾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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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一直是诗人眼里的花季,但是,我知道,我的十六岁不是花季,它更像一棵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只因为,我那时是个寂寞孤傲的坏少年。

常常,我会一个人呆呆地望着天空,或者一个人去城墙上坐到天黑,逃学是常有的事情,父母都是军人,十八岁,我准备到部队上去了。

没有人注意到我,我是个坏孩子,学习不好,爱和人打架,穿着肥大的绿军裤,给女生的车胎放气,所以人说我,这孩子天生是流氓胚子。

我常常被人看成这种孩子。除了坏下去,还能如何?

逃课去看周润发的电影,我希望自己是小马哥。独行天下,孤独自由。

但十六岁的夏天,我遇到了她。

一个长我五岁的女孩子,虽然她是我的老师,但是,我一直叫她女孩子。

她出现时,我正在一个人画漫画,前面的女孩子长得满脸疙瘩,而且总骂我是猪,我不画她。我画谁?

抬起头来,看到了笑着的她,她被校长领进来,校长说,“林老师是师大的实习生,来我们学校实习两个月:希望同学们配合。”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衬衣上绣了几朵小茶花,长长的头发梳成了马尾,重要的是她有一双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细细的长长的,笑起来就眯在一起,后来我看到演员陶虹,才知道长这双眼睛的人都是那么好看。

她的美丽让我有一种震动,之前。我眼中的女孩子们全是地瓜一样,但我的林老师,却有一种别样的风情。

她教我们的语文,在她之前,这是我最烦的一科,作文总让我头疼万分,写不了几百字就交上去。常常被老师点名。

但是她讲的课是那么好听,甚至,她的声音很有弹性,明明已经讲完了―句话,仍然在我心中回荡着。第一次,上课我如此认真,第一次她上作文课。我写了整整1000字,那节课,她让我们写春天,我想,这个春天,因为有了她。变得多么美丽啊。

我知道我写得并不好。但是我尽力了。让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选择我的作文当范文,从小到大。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

我的脸红了。也是第一次。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脸红了。

偶尔碰到她,我问,“林老师,我写得并不好,为什么要念我的文章?”

她就那么笑着看着我,“不好吗?但和你的从前比起来。它显得那么出色。”

原来,我的从前,她已经知道了。并且,她还没有看不起我。

我的眼泪差点下来,我想,为了林老师,我一定要努力学好语文。

以后,再上她的课,我几乎是全神贯注,甚至,不放过她说过的任何一句话。她还给我们读一些新诗,让我们学会欣赏,而我每天盼着的事情就是上语文课,看她穿了什么衣服。她穿那件碎花长裙我最喜欢。

我借了一本歌德的书――《少年维特之烦恼》,我知道,每个少年,都有他的烦恼。

而满院盛开的栀子花,大概最懂得我的心

我偷偷采了栀子花,然后放到她的窗台上,她一个人住在学校后面的宿舍里,每天她一起床,开窗就能看到我放的栀子花。

而偷偷放花的过程是多么让人有一种迷恋和喜悦啊。我想像过无数次她看到花的样子,一定也是充满了欢喜吧2而少年的心思。有谁体味呢?

终于,两个月快过去了,她临走前,我们语文组织了一次考试,那饮考试,我的成绩全班第六名。在我的考试成绩中,这几乎是史无前例的。而听到她要走的消息,我疯狂地骑着车跑到城墙上。迎着风。流着眼泪。

她一直对我那么好。有一次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说,我相信你。不仅作文能写好,还能成为一个特别出色的学生。

我记得那句话,所以,一直努力着,但她却就要走了。

最后一次去给她窗台上放栀子花时,我的手颤抖了,我多想叫醒她,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啊。

但我不敢。因为我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啊。

她走的那天,来了一个男人找她,高高帅帅的,为她拿着行李,同学说,那是她的男友。我的心软软地疼着,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嫉妒,但是我却有资格悲伤,送她上火车时,她忽然叫住我,“答应我,以后好好努力啊。”

火车开了,我跟着跑了几步,她伸出手来挥着,然后说了一句话:“谢谢你美丽的栀子花。”

原来,原来她一直知道是我送的啊。

是从她开始,我有了一个少年懵懂的心思和喜欢,是从她开始,我知道做一个优秀少年是那么幸福,两年后,我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再然后,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但我却再也没有她的消息。纵然没有她的消息,但十六岁时那淡淡的清幽的栀子花香,会让我记一辈子,永难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