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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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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详实分析了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包括资助工作组织保障乏力、资助体系不健全、贫困生认定工作急需改进、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脱节,针对上述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模式,力求提升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努力构建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2-015-02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建立的本科层次二级学院,是普通高校办学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学院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较大,收费属于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的范畴,特别是独立学院开设艺术类等专业学费更是高于普通专业的50%以上,给学生家庭带来了较大经济压力,导致贫困生数量不断增多,给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加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是维护独立学院稳定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帮助贫困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为贫困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将资助工作和育人环节紧密结合,教育他们在逆境中培养健康的心态,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自立自强、发奋学习、努力成才,推进独立学院校园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真正体现教育的公平。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组织保障乏力

绝大部分独立学院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的政策和措施的实施过程中,部分领导对贫困生资助理念仍然比较缺乏,不能全面领悟对贫困生资助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往往存在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走过程的现象,不能实质性地全面性地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基本沿袭了公办高校的体系,主要由“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组成的。这一资助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压力,但是整个资助体系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1)奖学金不能顾及大多数的贫困生。奖学金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作用不是特别明显,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农村,教学条件和水平与城市学校的差异导致了因学习成绩无法评上奖学金:同时,部分贫困学生所承担精神压力和心理困惑,无法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2)生源地助学贷款仍在试点进行。对于独立学院学生而言,2007年才有江苏、湖北、甘肃、陕西、重庆等5省市贫困学生可以享受到银行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办理的学生人数较多,部分地方私自设置门槛或办理的积极性不高,直接影响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进展。(3)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解决贫困大学生生活费用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目前独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主要在学校范围内且受时间和条件的限制,岗位资源非常有限,很难满足所有贫困生的需求。(4)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覆盖面太窄。因为独立学院办学经费的来源有限,不可能实现大规模的贫困生学费和住宿费等的减免,即使是采用特殊的困难补助,受助人数比例较少。

(三)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急需改进

(1)独立学院对贫困生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对贫困生的确认基本上都是根据学生家庭收入和学生在校生活状况进行的,学校仅仅凭借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及以上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做为依据是欠缺妥当的,因为部分家庭贫困的学生无法及时开到有效证明,部分学生开到证明但是家庭经济可能并不贫困。(2)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不统一。需要不断细化,加强认定程序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避免人为的影响和破坏认定结果的准确性,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3)参与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不断加强对参与认定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素质,满足认定工作的需要。

(四)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脱节

(1)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感恩意识薄弱。独立学院的贫困生可以有多种资助形式,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社会的资助等,部分贫困学生心中知恩却很淡漠,缺乏感恩之情,更有甚者产生依赖心理,对于来自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的资助,连一个最起码的“谢”字都没有,认为资助是理所当然的,当然也不可能产生报恩的行动。(2)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诚信意识薄弱。对于独立学院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依旧享用以前级别的资助,而不是积极的要求降低资助等级或申请取消资助,诚信意识受到严重的考验。同时,部分贫困生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期还贷意识比较薄弱。(3)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自强意识薄弱。部分受资助的贫困生缺乏自立自强的精神,因为家庭经济的贫困直接导致学习动力不足等现象,缺乏对贫困的正确认识,在逆境中勇敢地战胜自我、努力拼搏、奋发成才。

三、加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对策探讨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系统建设

要不断加强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领导,资助事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员,坚持党委对独立学院政治核心领导,要求学院行政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由学院行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院行政领导下制定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不断加大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增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组织保障系统的合力。

(二)健全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一、积极拓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应积极拓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让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资助独立学院贫困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学生家长相对稳定,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就业或工作单位变更后发生违约逾期不还贷款而无追缴线索问题,能相应减轻银行的放贷风险压力,调动经办银行的积极性,增强贷款学生及其家长信守合同按时偿还贷款的意识与责任。第二、积极拓展和优化勤工助学岗位。在优化学校内部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积极拓宽领域,将勤工助学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等联系起来或者建立校外兼职服务中心、创业就业团队等机构,帮助学生校内外兼职。第三、努力争取社会力量的帮助。社会资助是解决贫困大学生问题的有效资助模式之一。一方面,独立学院要主动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和沟通,建立多渠道的资助网络,如设立助困奖学金等: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企业开展捐资助学后的宣传活动,使企业获得应有的回报。同时,政府也应大力鼓励企业捐资助学,对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减免和扶持政策。

(三)推动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在不断提高参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人员素质的前提下,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主持下,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贫困生工作,通过组织座谈、讨论、评议等活动,让每个学生依据预先确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就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情况、学业情况等自由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形成对讨论对象一个合适的判断,从而界定所在集体中贫困学生的范围、等级、资助标准等。同时,对民主评议产生的结果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疑义及时的解释和调整,最大限度杜绝人为操控的可能性,体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四)增进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与育人环节的有机结合

认真对独立学院受资助的贫困生进行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强意识教育,将它们溶入到素质教育的日程。通过感恩教育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品质。保持正确的贫困观,克服自卑、嫉妒、无望的不良心理和仇视、怨恨、冷漠的心理情绪,激发他们感恩之情;通过诚信教育,让贫困生诚实为人、诚实做事,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准;通过自强教育,激发贫困生树立正确的贫困观,将贫困化做动力的源泉,不断磨练自我、努力学习、奋发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