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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墨论乐 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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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荀子·乐论》和《墨子·非乐》为文献依据,以二者的相关哲学思想为理论背景,详细解读了荀子和墨子各自的音乐观,并对某些观点进行了批判的探讨。

关键词:荀子;墨子;音乐观;哲学思想

1.荀子、墨子及其乐论思想概况

1.1荀子及《荀子·乐论》

荀子,名况,战国后期赵国人,其生卒年不详,主要政治、学术活动时间约在公元前298——238年间,曾到齐国的稷下讲学,后又做过楚国的兰陵令,晚年在兰陵著书,并死在兰陵。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总结者与集大成者,其思想涉及哲学、政治、教育、音乐等诸多方面。其音乐思想主要见于《荀子·乐论》中。

《荀子·乐论》主要阐述了荀子的礼乐思想。荀子从其“性恶说”出发,强调了音乐存在的必要性及音乐对人民的教化意义,并且针对墨子提出的“非乐”思想,探讨了音乐的各种社会功用。可以说荀子的《乐论》是对先秦儒家礼乐思想的概括与发展,并且对后来中国传统的音乐观和音乐教育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2墨子及《墨子·非乐》

墨子,名翟,春秋时期鲁国人,其生卒年大约为公元前475——395年,曾做过宋国的大夫。墨子是先秦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其虽为小生产者出身,但博通当时的历史文化典籍,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与学术活动中,形成了一套实用主义的学说,内容广泛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宗教,艺术等诸多领域。其主要音乐思想及对音乐的态度主要见于《墨子·非乐》中。

《墨子·非乐》是《墨子》一书中的重要篇章。墨子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从“交相利”的义利观出发,说明了音乐和社会生产、政治统治等的关系。这篇文字的内容与荀子的《乐论》截然不同,其主要思想是批判音乐对社会发展的限制作用。但是,从墨子的哲学思想出发,又可以看出其某些方面的现实意义。

2.对《荀子·乐论》中音乐思想的哲学解读

2.1音乐存在的必然性

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可见,在先秦儒家看来,音乐的存在对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总结者与集大成者,荀子更是将这一理论做了完善和发展,其主要成就在于从人的本性和国家统治两方面阐述了音乐存在的必然性。

首先,从人的本性出发,荀子谈到“夫乐者,人情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这一论述见于《荀子·乐论》的开篇,因此可窥见其重要性。在这一论述中,荀子从乐的本质属性,即音乐能够使人得到愉悦这一点出发,说明音乐是人之的必需品,是不能免除的。在荀子的哲学中,人并非天生就是圣人,人通过后天的修行才能“成圣”,因此他说“圣人者,人所积而致也”。他的这一哲学思想为他关于音乐存在的必要性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依据。因此,人对于音乐的需求是天性使然,而音乐的存在也是一种必然。

其次,从国家统治出发,荀子提出“先王恶其(无乐)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开明的统治者深知“无乐”所导致的后果,因此创制音乐以感化人心,使人民不感染邪恶之气,使社会风气达到至善,这样,人民才会臣服于君主的统治,社会才会长治久安,君主的统治地位才会永葆不失。在荀子的政治哲学思想中,对“王”和“霸”做了精确的定义,即“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因此,从国家政治统治角度出发,音乐的存在也是一种必然。

2.2音乐的社会功用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道家思想重辩证思维而儒家思想注重实用价值。发展到荀子,儒家注重实用价值这一思想特征更为明显。因此,在谈论音乐时,荀子也是注重音乐的实用价值——即社会功用的。通过《乐论》的叙述,可将荀子所论的音乐的社会功用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社会娱乐功用。荀子认为,人的一切合乎礼仪的自然欲求都是正常的,其中就包含音乐。音乐能表现出人的真性情,是人本性的一种体现,故而他说“乐以道乐”,道,即导。通过音乐使人得到快乐,这就体现出了音乐的社会娱乐这一功用。荀子哲学并非出世哲学,所以在这一点上,他即承认人性需要音乐娱乐,又提出音乐必须与礼仪相符,故而音乐必须“中和”。

其次,鼓舞士气的功用。荀子虽为先秦儒家大师,但由于时代的推移,其思想已突破了百家之间森严的界限,他也谈法家的“王霸之业”。这一点在其音乐观上也可窥见,集中体现在音乐在对外战争中鼓舞士气的功用这一点上。荀子认为,音乐不仅可以对战争的胜利,甚至天下的统一起到巨大的作用。因此在《乐论》中,他提到“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又提出“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

再次,政治教化的功用。纵观先秦儒家各代表人物的音乐观,虽然孔子谈乐重“善”,而荀子论乐重“礼”,但他们都着重强调了音乐的政治教化功用,可见这一功用的重要性。“乐的规范性表现为陶冶、陶铸,这在人类淳朴未开的时代,容易收到效果”。[1]因此在《乐论》中,荀子提出“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可见音乐作为一种政治教化的工具,其影响深远,作用强大。所以荀子又提出“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最后,调和矛盾的功用。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发展、大变革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而作为以提倡礼乐行事的儒家学派,其思想也提出了诸多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这一点也体现在荀子的音乐思想中。《乐论》中提出,“故乐在宗庙之中,群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音乐在调和君臣,父子,兄弟之间关系的层面上意义重大,这也暗合了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思想。

2.3“礼”与“乐”结合的思想

郭沫若说:“中国旧时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为乐,但它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2]在《荀子·乐论》中,这一点就表现为“乐”与“礼”的并存礼乐并存乃至结合的根本原因就是其存在诸多相通的地方。

首先,礼与乐要解决的问题相同。礼是调和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乐则有调和社会矛盾这一功用,两者虽然起作用的方式不同,但其要解决的问题一致。其次,礼与乐的价值指向相同。“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3]因此,月余礼虽运作形式不同,但其价值指向一致,即共同指向“一种更高的理性之元”[4],这个“元”就是指德。

3.对《墨子·非乐》中音乐思想的哲学解读

3.1墨子“非乐”的根本原因

以上所述荀子的音乐观主要是其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并与礼相结合,强调了音乐存在的必然性和音乐的社会功用。荀子的这一思想是对墨子音乐观的一种尖锐的批判。从《墨子·非乐》中可以看出墨子反对音乐的根本原因。《非乐》言道:“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豢煎灸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可见,墨子并非完全否认音乐的社会娱乐功能,而是从社会物质产品的资料出发,强调了生产的重要性。如果人们沉湎与音乐中,就势必会造成社会生产发展的滞后,这显然与其哲学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墨子是春秋战国时期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思想家,因此其哲学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哲学,核心思想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在此,墨子将物质产品的生产看作是“天下之利”,将音乐看成是“天下之害”,这就是其“非乐”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