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创建“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创建“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根本问题。我国教育领域很多现实问题之所以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管理体制的制约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突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制定一个明确的中长期改革目标,并通过有计划的改革逐步创建一种新的教育管理体制。

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国际经验,我们建议: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在我国逐步实施“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各省根据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特色办学。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大国办教育、地区差异大,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所面对的实际国情。教育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过度集中于中央政府,显然是不适应我国国情的。目前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县与县之间财力相差悬殊,许多困难县难以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在课程开发、教育规划等方面也缺乏相应的能力。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具体教育事务,既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举办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不利于地方特色的形成以及教育事业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所以,以省级政府为主来承担和行使具体举办教育事业的责任和权力,是比较恰当的。

其二,以省为主统筹教育管理,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开发和学生升学就业。在这样的体制下,教师直属省政府教育部门管理,全省教师工资待遇相对一致,有助于教师的流动,为农村边远地区配置优秀教师,从而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同时,以省为主统筹管理本地区学校课程设置和开发,可以逐步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课程体系,促进教育事业满足当地社会发展需要,包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要,也有利于配套进行相关考试改革。另外,以省为主统筹举办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类毕业会考和招生考试,鼓励相关高校与各省有关部门协调进行自主招生考试,有利于根据当地发展状况和建设实际需要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逐步建立一个多样化的考试体系,有利于突破高考这一教育改革的瓶颈。

其三,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中央政府教育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从而进一步集中精力办好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大事。同时,这样的体制也有利于各地推行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教育改革,避免出现目前中央教育改革政策难以兼顾地区差异的状况,因而有利于我国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因此,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管理国情的新的教育体制,创建“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第一,以省为主,把办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主要放在省一级政府。在把相关权力和责任从县级政府上移至省政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把教育部目前承担的涉及教育管理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下放至省政府。

第二,在新的教育管理体制中,教育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全国性的重大教育改革计划,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国家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管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农村地区等教育事业资助计划的实施,领导国家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中小学教材等教育领域重大事项。

第三,省级政府直接承担实施和执行国家教育法律和政策、举办本省教育事业的各项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省教育事业发展、开办学校、领导学校课程设置和开发、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进行中小学毕业会考和高校招生考试(包括与相关高校协调举办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等。

第四,在省级政府之下,各市县(也可以是按照人口分布和社会发展状况所设立的学区)在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县(学区)的学校教育日常运作,执行省政府和国家相关法令,通过由社会相关领域人士组成的教育委员会进行校长聘任等。

第五,教师队伍由省政府统筹管理,在全省范围进行统一调配,教师工作量考核和工资待遇等由省统筹进行,对在农村、贫困、偏远、民族等特殊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特殊津贴。

第六,在实施“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新体制基础上,推行新一轮的中小学课程改革,促进教育事业适应地方社会发展。

总之,“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应当成为我国未来15~20年教育改革的一个中长期目标。国家可以制订一个逐步实现这一目标的教育体制改革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改革任务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应责任,配套进行相应的教育立法,从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本文承蒙中国人民大学项贤明教授提供有关资料,特此致谢)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责 编 子 君)

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根本问题。我国教育领域很多现实问题之所以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管理体制的制约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突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制定一个明确的中长期改革目标,并通过有计划的改革逐步创建一种新的教育管理体制。

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国际经验,我们建议: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在我国逐步实施“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各省根据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特色办学。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大国办教育、地区差异大,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所面对的实际国情。教育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过度集中于中央政府,显然是不适应我国国情的。目前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县与县之间财力相差悬殊,许多困难县难以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在课程开发、教育规划等方面也缺乏相应的能力。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具体教育事务,既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举办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不利于地方特色的形成以及教育事业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所以,以省级政府为主来承担和行使具体举办教育事业的责任和权力,是比较恰当的。

其二,以省为主统筹教育管理,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开发和学生升学就业。在这样的体制下,教师直属省政府教育部门管理,全省教师工资待遇相对一致,有助于教师的流动,为农村边远地区配置优秀教师,从而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同时,以省为主统筹管理本地区学校课程设置和开发,可以逐步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课程体系,促进教育事业满足当地社会发展需要,包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要,也有利于配套进行相关考试改革。另外,以省为主统筹举办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类毕业会考和招生考试,鼓励相关高校与各省有关部门协调进行自主招生考试,有利于根据当地发展状况和建设实际需要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逐步建立一个多样化的考试体系,有利于突破高考这一教育改革的瓶颈。

其三,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中央政府教育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从而进一步集中精力办好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大事。同时,这样的体制也有利于各地推行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教育改革,避免出现目前中央教育改革政策难以兼顾地区差异的状况,因而有利于我国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因此,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管理国情的新的教育体制,创建“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第一,以省为主,把办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主要放在省一级政府。在把相关权力和责任从县级政府上移至省政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把教育部目前承担的涉及教育管理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下放至省政府。

第二,在新的教育管理体制中,教育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全国性的重大教育改革计划,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国家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管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农村地区等教育事业资助计划的实施,领导国家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中小学教材等教育领域重大事项。

第三,省级政府直接承担实施和执行国家教育法律和政策、举办本省教育事业的各项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省教育事业发展、开办学校、领导学校课程设置和开发、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进行中小学毕业会考和高校招生考试(包括与相关高校协调举办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等。

第四,在省级政府之下,各市县(也可以是按照人口分布和社会发展状况所设立的学区)在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县(学区)的学校教育日常运作,执行省政府和国家相关法令,通过由社会相关领域人士组成的教育委员会进行校长聘任等。

第五,教师队伍由省政府统筹管理,在全省范围进行统一调配,教师工作量考核和工资待遇等由省统筹进行,对在农村、贫困、偏远、民族等特殊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特殊津贴。

第六,在实施“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新体制基础上,推行新一轮的中小学课程改革,促进教育事业适应地方社会发展。

总之,“以省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应当成为我国未来15~20年教育改革的一个中长期目标。国家可以制订一个逐步实现这一目标的教育体制改革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改革任务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应责任,配套进行相应的教育立法,从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本文承蒙中国人民大学项贤明教授提供有关资料,特此致谢)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责 编 子 君)

存入我的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