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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湖北省公安经费保障现状的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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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北省现行的公安经费保障模式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财政保障水平低下、公用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地区民警基本待遇难以保障等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引用大量翔实的数据资料,对湖北省公安经费保障的现状进行剖析,为进一步的对策研究奠定基础。

关键词:公安经费;财政保障;人均经费;公用经费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2-0212-02

1 现行公安经费保障模式的积极作用

1.1 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保障了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现行的经费保障模式,各级公安机关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负担,充分调动了我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安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及时、灵活地保障公安机关的必要经费,认真落实公安经费保障的特殊政策。从目前情况看,我省公安机关的人员经费、行政经费等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经费得到了有力保障,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基本装备经费以及主要基础设施维护等重点项目支出经费得到了基本保证。特别是1998年以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对公安机关经费的保障力度。

1.2 公安经费保障增长速度加快

2000年以来,湖北省公安经费增长速度加快,无论从经费总量还是人均经费看,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具体数据见下表一和图一。

从表一可以看出,2005年与2000年相比,我省公安机关经费总收入(含交警)增长20.91亿元,增长幅度为77.39%,2000-2005年间,有三年经费总收入增长速度超过10%;而图一表明,2005年与2000年相比,人均经费增长2.37亿元,增长幅度为72.92%。

1.3 初步建立了专项经费补助机制

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上级财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通过一般性补贴或专项补贴方式,对贫困地区公安机关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一定程度上调剂了地区差,缓解了这部分地区公安机关经费的紧张状况。2001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了对全国县级公安机关的转移支付制度,2005年转移支付金额达到14268万元(含省、市、县配套资金),重点对县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费、办案费和三所(派出所、看守所和拘留所)房屋维修费进行补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的急需问题。湖北省从2004年起向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机关转移支付3.5亿元资金,其中转移支付公安系统2.4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公安机关人员和公用经费不足,在《公安报》头版报道,受到公安部的表彰。

1.4 公安经费保障机制日益规范严格

自1998年中央规定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公安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后,原上缴主管部门的利润和管理费中用于补充经费部分,分别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实后予以补贴。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财政部门逐步加大了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在安排公安机关预算时,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原则统筹核定,不再与公安机关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挂钩。

2 当前湖北省公安经费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就湖北省情况看,武汉、荆州、宜昌、鄂州等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和省、市级公安机关保障情况较好、增长较快,而十堰、黄冈、神农架等贫困地区及县级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仍较为困难。总体而言,湖北省公安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2.1 财政拨款预算缺口较大,财政保障水平低下

目前我省许多地区的县级财政年初只安排公安机关的工资预算,不安排或极少安排工资外的其他经费,这使得预算外收入在公安经费中占比较大,公安机关的行政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主要靠罚没款、行政性收费返还和自筹经费解决,预算缺口较大,“收支两条线”形同虚设。如2005年全省公安经费总收入47.93亿元中,财政年初预算拨款只有25.05亿元,近50%的收入靠罚没款(91740万元)、行政性收费(82712万元)和追加预算(54339万元)来保障。

财政保障力度不足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印证:

一是公安财政支出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低。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财政拨款支出为22.42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5.05%;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财政拨款支出31.50亿元,所占比重下降为4.87%。而广东省2004年公安财政支出177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6.02%,公安财政支出的绝对数是我省的5.62倍,相对数也高出我省1.15个百分点。

二是财政保障率偏低,不仅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2003年以前,我省公安机关经费的财政保障率一直在40-60%之间,而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80%左右,2004年以后这一状况有所好转,但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这充分暴露出我省公安经费来源结构不甚合理、非财政拨款占比过高的现实。具体数据见下表二。

三是公安机关人均经费偏低,而且在不同地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间差别较大。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人均经费支出5.86万元(不含交警,下同),我省人均经费仅为5.07万元,与最高的上海市相差7.04万元。在全国排名中,位次不仅低于东部发达地区,也低于重庆、广西、新疆等西部省份;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人均经费5.62万元,在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中,最高的武汉市是最低的孝感市的2倍多;按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对比,分别为7.99万元、7.13万元和5.02万元。作为公安实战部门、主力军的县级公安机关人均经费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89%、省级公安机关的63%、市级公安机关的70%。具体数据见下图二、图三。

上述数据资料表明,我省公安经费财政保障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财政保障力度的不足导致基层公安机关经费来源困难,许多派出所的经费依靠乡、镇财政开支。有些地方公安机关靠借外债维持运转,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还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2001-2004年,我省公安机关外债余额一直居高不下,超过6亿元,直到2005年才稍有好转。具体资料见表3。

2.2 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人均公用经费2.37万元(不含交警),东西部地区分别为3.40万元和2.11万元,我省仅为2.00万元,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低于西部省份。我省县级公安机关人均公用经费更低,仅为1.77万元。具体体现在:一,许多县级公安机关行政经费严重不足,难以维持正常办公需要。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因欠费经常被断水、断电、停电话,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二,办案经费严重短缺,民警个人垫资办案、集资办案的现象比较普遍。三,警用装备落后,交通工具量少质差,更新缓慢。全省看守所中没有囚车的占37.8%,看守所装备配备达标率仅为13.5%。一些地方的基层刑侦部门缺乏必要的刑事技术器材,更谈不上指纹识别、DNA检测、枪弹痕迹等省公安厅要求配置的科技器材,警械装具和民警个人防护装备严重不足。

2.3 基础设施欠账较多

多数地方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缺口较大。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简陋,没有会议室、食堂等。一些经济困难地区的公安机关甚至没有办公地点,只能租房办公。一些看守所、拘留所房屋破旧,年久失修,已经成为危房。

2.4 部分地区民警工资和福利待遇难以保障

具体表现在:一,公安民警按照政策应当享受的一些福利如岗位津贴、加班补助、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卫生津贴等,大部分县级公安机关无法兑现;二,无法报销民警的医药费。由于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没有规律,患病比例较高。由于无钱就医,许多基层民警患病后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尤其令人痛心的是,有些地方公安民警因公负伤也无法解决医疗费。三,民警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国家调资政策不能兑现。不少地方只给公安民警工资发放基本工资的前四项,少数地方连前四项都不能按时发放。

由于经费保障困难,一些县级公安机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削弱了公安机关的社会职能,影响严格、公正执法,客观上纵容了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导致了“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也加大了队伍管理的难度。因此,完善我省公安经费的财政保障机制,特别是加大向基层公安机关的倾斜力度,将是今后我们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立峰,刘明望. 公安装备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康学军,候荣华. 中国财政支出效率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5).

[3]湖北财政年鉴[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2005.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