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规划问题分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我国处于城镇化加速期, 城镇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将日益突出。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规划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规划问题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城镇化 城镇规划 研究
一、城镇化进程中城镇规划的概念及作用
1.1 城镇规划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提及的城镇规划,包含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乡规划及村庄规划这些内容。城镇规划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及社会生活等,是一项具有较高战略和全局性、较强综合性的统筹工作。科学开展城市规划,必须遵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全局部署与规划工作。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经济建设同社会发展、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等复杂关系。
1.2 城镇化进程中城镇规划的作用
城镇规划是一种操作性强的政府行为,以推动区域发展为目标,有利于政府制定科学决策。合理的城镇规划能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一,城镇规划能宏观调控和指导城镇建设,能调节城乡人口及收入分配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第二,在城镇化进程中,开展城镇规划要遵循超前有度、按需发展的原则,减少城镇建设中因多次拆建而造成的大量损耗浪费。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规划是区域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提供者,是处理三农问题、减少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目前城镇规划中面临的问题
2.1 城镇规划的指导思想出现较大偏差
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问题上,指导思想存在很大偏差,片面强调地面形象工程建设,如修建柏油马路、大型广场、人造景观、人造古董等,造成严重的人力、自然资源损耗。而相对来说,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甚至严重失衡,主要单纯依靠财政投资, 致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例如,某一座人口约40万不到的城市,兴建了一幢9万平米的办公大楼,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楼房资源也得不到充分利用,可谓既劳民又伤财。
2.2 规划工作的功利性较强
规划工作中,不少设计单位及人员只考虑自身利益,责任意识不强,未深入考察和了解城乡发展状况,将领导的意图及思想当做设计依据,过于强调技术性的规划细节,而忽略了规划区域的社会、政治等基本状况。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的甚至直接抄袭别人的规划模板,不以区情、当地发展实况为基础,导致所制定的城镇规划内容及方法与当地情况严重脱节。这种概念规划工作,既无法突出当地的特色文化,也损耗了大量基础设施资源,最终只会出现城镇周边空间失衡,耕地、农田被毁,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并滞留城镇,失业率上升等多种社会问题。
2.3 城镇规划调控职能减弱,未健全规划监督机制
有些地方下放权力,将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转交给区县, 有些政出多门、审批程序复杂, 开发区搞封闭式建设, 未经过地方规划部门的集中管理。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对城镇规划管理调控职能的削弱, 将不利于城乡建设的健康和谐发展。此外,未建立、健全科学的规划监管机制,各级规划管理部门间未进行有效沟通。规划工作未积极吸引公众参与,发挥其监督作用,针对不合理的规划管理行为未形成有效的奖罚、行政纠错与处理制度,使得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处于力度小、效率低的窘境中。
3. 城乡的集聚设计工作带来贫富差距
城镇规划往往会聚集产业、人口资源,如行政单位拆并、农村人口搬迁并点,以节约资源与成本,统筹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及资源的利用率。这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但同时也会引起一定的社会矛盾。如企业撤并,势必会导致某些在职人员调岗或下岗分流现象出现,导致其情绪波动与愤怒,甚至可能跟新同事之间发生矛盾、冲突;而迁村并点后的移民,他们面临着重新生活、工作、转变语言、习俗的多重压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他们的就业难度较大,非农经济收入较低,同原城镇居民相比,贫富差距明显。而转化后,由于经济收入水平低,他们还是无力承担住房、生活高消费,生活陷入困境。
三、保障城镇规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3.1 降低规划主体及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一,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积极研制能预测规划地区发展动态的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要在政府、规划单位中广泛利用3S 技术和信息化设施,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推进各规划单位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规划前通过网络全程把控区情,深入探究各类信息,分析和科学预测城乡空间的未来变化,并实时监测规划落实情况。第二,注重各规划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可成立跨部门计划制定组、协调沟通小组等开展关于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论证与审批工作,促进各部门间有效交流、及时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3.2 完善城镇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积极培育、监管规划师
针对城镇规划建设中的违纪行为,应进一步完善城镇规划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得当,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其处理、处罚条例及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批准该规定, 使之成为受公众监督、执行力强的公共政策。同时,要提高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帮助其有效融入决策程序,科学行使各项权利,要科学监督和管理规划师,将经济、土地集约利用率等作为审核指标及考评标准,针对考评结果未达到或超出预期成果一定比例的规划师和单位,应依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3.3 注重公众监督,推进民主规划
要积极听取公众对规划设计的看法和积极建议,并在规划前予以采纳。如在规划设计人员调研阶段,要让规划人员应听取公众对当地民俗、民风等及未来发展的看法,使之充分了解城镇规划内容、步骤及意义,加大企业与民间多个主体、多层面的相互合作,发挥其对该规划和实施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规划后应形成民情考察评估体系,并采取公众听证制度,让百姓在规划落实过程中发表言论,推进区域民主规划与建设。
3.4 减少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生活差异性
首先,应健全城镇化进程中的补偿机制。例如,针对规划中房屋被拆除的当地居民、个体户,要分析房屋类别、面积并核算应得的补偿金额或在后续购买新房屋时予以适当优惠。针对那些无力支付和购买新住房的居民,要给予贷款优惠。在土地补偿方面,要上调农村土地的征用价格,避免因土地征用双轨制而使得征地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差距明显,要实现资源共享,让迁移后的农民也享受土地级差收益中的一杯羹。其次,要对居民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政府部门应根据现有规划计划及产业需求,兴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就业的公平性,兴建人力资源免费培训基地,提高群众的就业水平。积极发展三大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帮助因规划中的劳动力人口顺利就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转化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受教育水平。
结语
当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加速期, 城镇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将日益突出。在城镇化浪潮下, 各种社会问题、矛盾也随之出现,给政府及城镇规划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规划工作必须以国情、区情为基础,创新城镇规划体制, 完善城镇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等方式来解决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其他问题,推动城镇化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刚,刘欣葵,张瑾.《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张俊杰,张乐原,《对实施5城镇规划法6的几点思考》,管理科学,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