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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疗乳腺癌60例的临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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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分析研究乳腺癌临床综合治疗及远期疗效。方法 根据不同的病理分期、年龄,肿瘤位置,选择手术方式,术后辅助早期化疗和放疗。结果 切口甲级愈合54例,乙级愈合6例。随访5、3年生存率分别为90%和95%。结论 ①Ⅰ-Ⅱ及Ⅲ期未侵及胸肌者以改良根治术为主,Ⅲ-Ⅳ期以根治术为主;②无论何种术式都要在根治基础上兼顾预防并发症的发生;③对Ⅱ期以上病例术后辅助化疗和放疗可以提高生存率、减低局部复发率。

【关键词】 乳腺癌;综合治疗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在我国占全身恶性肿瘤的7%~10%,但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 [1]。乳腺癌的治疗目前主要是以手术为主,放化疗为辅。回顾分析 1998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本院综合治疗的乳腺癌60例,效果满意,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60例,女性,年龄34~81岁,平均52.5岁。乳腺肿块位置:外上象限41例,外下象限5例,内上象限2例,内下象限2例,中央10例,切口:纵梭形切口32例,横梭形28例。肿块大小为直径2.5~9 cm,平均5.2 cm。临床分期:根据国际抗癌协会建议的TNM分期法(1998年修订),Ⅰ期为3例,Ⅱ期为20例,Ⅲ期为37例。

1.2 手术方法 根据不同的病理分期、年龄和肿块位置选择手术方式。本组28例,Ⅰ-Ⅱ期23例和5例未侵及胸肌的Ⅲ期年轻患者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32例Ⅲ期患者行乳腺癌根治术。切除范围:皮缘距肿块4~6 cm,外至背阔肌前缘,内至胸骨旁线。上至锁骨,下至腹直肌上段。术毕用氟尿嘧啶1.0 g冲洗组织创面,放置胸骨旁至锁骨上区和腋前线至腋下双管引流,负压吸引3~5 d。

1.3 辅助化疗与放疗 化疗方案:CAF(阿霉素、环磷酰胺、氟尿嘧啶),术后1周开始,共6个疗程。放疗6个月后开始,照射剂量约为5 000 cGy/35 d,瘤床加照1 000~1 600 cGy。

1.4 愈合标准 乳腺癌术后9~16 d,切口无感染、裂开、无皮瓣坏死和皮下积液,并按期拆线者为甲级愈合。伴有皮下积液、皮瓣坏死及切口裂开,但未化脓者为乙级愈合,化脓需切开引流者为丙级愈合[1]。

2 结果

2.1 手术结果 切口甲级愈合54例,乙级愈合6例。皮下积液4例,肩关节活动受限6例,上肢淋巴水肿6例。轻度皮瓣坏死3例。

2.2 随访结果 本组病例经1~5年随访。术后满5年生存率为80%(48/60),满3年生存率为95%(57/60)。5年内死亡者为Ⅲ~Ⅳ期患者。复发3例。

3 讨论

3.1 手术方式选择 乳腺癌外科的发展经历了手术范围从局部切除,Halsted根治术,扩大根治术,改良根治术,及保留的局部切除加腋窝淋巴结清扫配合放疗及化疗的过程,随着对乳腺癌生物学行为的逐步认识,及现代人们对生存质量提高的要求,加上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及免疫治疗技术的综合应用,现在乳腺癌的手术范围趋向缩小化[2]。国外报告,Ⅰ-Ⅱ期乳腺癌患者,经新辅助化疗后肿块缩小采用局部切除加腋窝淋巴结清扫,术后辅以大放疗及其他治疗,远期效果与根治术相当[1]。国内对目前手术方式选择仍有分岐,但没有一种手术方式能适应各种情况的手术[1]。手术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病理类型,分期及辅助治疗的条件而定,对可切除乳腺癌,手术应达到局部及区域淋巴结能最大程度的清除,以提高生存率,然后再考虑外观及功能[1],乳腺癌根治术适应证为:临床Ⅲ期或IIb期,肿瘤位置较深或较大者;融合的腋淋巴结难以暴露切除者;本组对32例Ⅲ期乳腺癌患者。且经济及辅助治疗条件较差的患者,选用乳腺癌根治切除术,基本得到根治目的。乳腺癌改良根治术适应证为:临床I、II期患者;肿瘤位于中央区;多灶癌或病变广泛的浸润性导管癌;病变未侵犯胸大肌者等。本组对23例Ⅰ-Ⅱ期,5例Ⅲ期未侵及胸肌的患者,选用了保留胸肌改良式根治术,同时给予辅助放射治疗和化疗。这样外观效果较好,不影响肢体功能。据大量病例观察,对Ⅰ-Ⅱ期乳腺癌应用改良根治术同根治术相比,远期生存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合理清扫腋窝淋巴结,减少上肢淋巴水肿,乳腺癌腋窝淋巴结转移情况是乳腺癌诸多预后因素中最为关键的,腋窝淋巴结是乳腺癌淋巴转移的第一站,收集75%乳腺淋巴液引流,其中中央组转移受累90%[3]。清扫不仅可切除局部转移灶,而且还可以通过术后淋巴结检查,明确是否转移及转移数目,确定乳腺癌分期,指导术后辅助治疗。同时又要合理清扫,以减少上肢淋巴水肿的发生率。合理设计切口皮瓣,正确放置引流管,预防皮下积液及皮瓣坏死。

3.2 辅助治疗的意义 根据大量病例观察,

已证明侵润性乳腺癌术后应用化学药物辅助治疗,可以改善生存率[1]。乳腺癌是实体瘤中应用化疗最有效的肿瘤之一,化疗在整个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手术尽量去除了肿瘤负荷,残存的肿瘤细胞易被化学抗癌药物杀灭。一般认为应该术后早期联合应用。治疗期不宜过长,以6个月左右为宜能达到杀灭亚临床转移灶的目的。放疗对复发高危病例,可降低局部复发率,提高生存质量,放疗指征为:①病理报告有腋中和腋上淋巴结转移者;②阳性淋巴结占1/2以上或有4个以上淋巴结阳性者;③病理证实胸骨旁淋巴结阳性者;④原发灶位于中央或内侧而作根治术后,尤其是腋窝淋巴结阳性者。本组加用辅助化疗使5年和3年生存率分别达到80%和95%。

参考文献

[1] 吴在德,吴肇汉.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21-327.

[2] 李宏江,赵杨冰,吕青,等.乳腺癌的外科治疗.肿瘤防治杂志,2001 ,8(4):263-265.

[3] 杨金镛,崔自介.普通外科诊疗术后并发症及处理.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29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