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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话语视角与母亲话语霸权下的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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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性别话语视觉下父权社会所赋予母亲的“主内”话语特权,源于维护父系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实则是话语霸权下的无权。母亲的女性性别由男性话语模塑规范而成,充当的仅是男权文化的代言人。女回归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本性,就必须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且离不开男女两性的平等与和谐。

关键词:性别;话语;母亲;有权;无权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4-0057-03

性别话语是西方女性主义者借助福科的话语权力理论来分析女性社会性别建构问题的一种新的理论方法。西方女性主义的主要观点是,性别是社会赋予生理的社会性、符号性意义,生理的差异不影响性别的建构,真正对性别划分起作用的是文化规范。“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只有另一个人的干预,才能把一个人树为他者。”[1](P309)福科的话语权力理论认为,权力由话语组成,任何时代的任何话语都是权力的产物。权力通过一系列复杂程序和隐蔽的手段,来控制、选择、组织和传播作为话语形式的知识。女性主义者由此看到,语言总是男性的,总是以父亲的名义讲话,女性性别是由男性话语建构的。“‘一旦我们存在,我们就注定进入语言中,而语言为向我们说话,把它的规律、一种死亡的规律强加于我们。’这规律、这死亡就是男性话语霸权。”[2](P160)

“男尊女卑”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两性关系,但“尊母文化”又对有幸成为母亲且符合礼教规范的女性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机制,只要为男方家庭生育了传宗接代的子嗣,女子的地位便陡然升高,得以在家庭内部享受“尊母”的待遇,获得“主内”的特权,这种特权的表征之一便是掌控儿女婚姻生死大权的母亲话语霸权。《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原野》中的焦母,《金锁记》中的曹七巧,现实生活中的陆游母亲等,均粗涉子女婚姻,酿成幕幕悲剧甚至惨剧。她们的行为有时近乎疯狂成为名副其实的恶之花,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李甲父亲类威严暴怒的父系家长反倒缺席虚位。透过性别话语权力理论我们看到,“在父权制统治之下,那貌似拥有父权的俄狄浦斯母亲――女性施虐者,其实‘只是父亲的替身,父亲总是潜伏在母亲形象背后’,真正左右着母亲行为的仍然是父权社会的性别权利秩序。” [3(P106)]中国传统社会那些经由父系性别话语规范模塑的母亲们所拥有的掌控儿女婚姻的话语霸权只是一种表象,实则是话语霸权下的无权,站在前台的她们充当的仅是男权文化的代言人。

一、 母亲话语霸权下的“有权”

――暴力慈孝的实践者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确定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两性分工模式及“男尊女卑”性别界限,“三从四德”的礼教规范使得女性成为必须服从于男性的附属品。然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女性都能以母亲的形象和母亲这一称号所赋予的神圣地位而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母亲身份被认为是父权制度下女性唯一有价值的命运。它通常意味着为丈夫、为国家、为男性的文化权力生育子女从而延续父系传宗接代的血脉,而女性也只能通过成为母亲而实现自己在社会中的影响和价值, 这也是传统价值体系下男性对女性的期待。在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差序格局中,“尊母文化”对有幸成为母亲且符合礼教规范的女性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机制。生有子嗣、合符礼教规范的女性一旦成为母亲,就可从“尊母文化”中获得“主内”的权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尊母文化”是由“孝”衍生出来的。“孝”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在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中,“孝”为“齐家”、“治国”之本,还是衡量“德”的标尺。“孝”包括晚辈对祖(母)父(母)辈的“孝”,除了尊父还有尊母的成分。“尊母文化”赋予了母亲们掌控儿女婚姻、休弃儿媳的至高无上权力。“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母亲们一般对家庭内权力的补偿有着苦尽甘来的欣喜,总是把来之不易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婆婆们所拥有的“休妻”权力是一种话语霸权下的“有权”。

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套着无数小家庭的家庭体系,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所有的人,不是父,即是子,不是君,即是臣,不是夫,即是妇,不是父,即是兄、即是弟,唯独没有‘个人’概念,重整体轻个体,重义务轻权利,忽视、抹杀个体的各种需要。在这种封建专制制度下,婚姻被剔除了感情因素,只是家族利益上的一步棋。《世说新语・惑溺》六记载:“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遂恒听之。” [4](P449)一般受制于封建婚姻制度和伦理观念的夫妻只能“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王安丰妻“卿卿我我”后还能“遂恒听之”,也算是传统婚姻文化中的幸运特例了,这与南朝礼教宽松有很大的相关性。

《礼记・内则》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5](P460) 《大戴礼记》卷十三《本命》中也规定:“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窍盗去。”[6](P1368)虽然封建社会处于“尊母文化”需要,在赋予男性“休妻”特权的同时也赋予了婆婆“休妻”的权力,但婆婆不能亲自完成“休妻”事宜,就在“孝道”的名义下逼子休妻,曲线而又合符规范地达到休弃儿媳的目的。刘兰芝、唐婉与丈夫之间的恩爱合拍、相爱逾恒,不仅违反了封建社会夫妻间“重敬不重爱”的伦理观念,还有消磨丈夫“入世”、“建功立业”意志的嫌疑,更得背上“无后”这一大逆不道之不孝罪名,被休被弃势必在所难免,刘兰芝、唐婉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们身后拥有“休妻”话语霸权的婆婆们,充当的仅是父权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暴力慈孝的实践者。

二、母亲话语霸权下的“无权”

――男权话语的模塑品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母亲是由男权话语塑造成他者的。“这一统治性群体规定着词义,创造着符号,包括有关妇女的符号……男性拥有话语权,拥有创造密码、附会意义之权,有说话之权和阐释之权。”[7](P11)《妒记》中谢太傅刘夫人一语道破天机:“周公是男子,乃相为耳;若使周姥传,应无此语也。” [8](P2370)真是“周公礼制,不免为己者谋”。父权社会通过“立言”来规范约束妇女的行为,作为父权标志的西周建构了“周礼”,是父权礼教的奠基之作。周礼确立了“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两性分工模式,“这种分工模式给两性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性别间的平等关系和关于性别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了财富、权力、妻妇的拥有者,而生活于其中的妇女不得不屈从于男人为自己设就的生活范围和既定角色,将自己的职分降到次要从属地位。” [9](P10)从此男性通过社会劳动实现自己的社会化,女性被困于家庭实现自我的私人化。到了秦汉,又将周礼中的家庭伦理原则加以“纲纪化”,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被上升为“三纲六纪”。及至宋明理学,对女性的要求更为严酷苛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类丧失人性的观点竟得到主流社会的倡导弘扬。

中国封建社会历来重视对女性的教育,古籍“经史子集”四部之中都有关于妇女教育的内容,如经部的《礼记・内则》,史部的《烈女传》,集部的教子诗词等,都与妇女教育有关。《周礼・天官・九嫔》就已有了对女性进行特殊教育的“妇学”,即妇德、妇言、妇功。自汉代班昭的《女诫》始,历代都有女训专书,如唐代的《女孝经》、《女论语》,明代的《内训》、《闺范》,以及清代的《新妇谱》、《女儿经》等等,源远流长自成系列,几达30余种,是女性礼教规范和言行的准则。法国驻昆总领事方舒雅先生1899年在昆明拍摄的一张“倾城美妇人”照片中,有着“三寸金莲”端坐木椅的身旁桌上就整齐地摆放着一摞妇女必读经书。无独有偶,另一张“贵妇华服”照片中的也以一摞经书为背景。女教的力量在被喻为蛮荒之地、缺少教化的清末昆明尚且如此强大,中原地区就可想而知了。

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认为语言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是由同一群体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符号与语义之间的关系一旦确立,话语系统一旦构成,人们便有了一种对神力的敬畏,把它视为“天赐之物”,对它感到神秘、恐惧,由不得听话人的意愿。一种性别意识形态经过性别话语的言说,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实和存在。语言对人具有一种先在性,女性生活在强劲的父权性别话语的世界里,自己也不由自主地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文化律令当做自己的生存选择与文化选择,这就意味着女性自我主体的丧失,导致了女性自我角色的异化,以至于出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男人喜小脚,女人便裹足”这类迎合男性病态审美需求之事。

父权文化符号化的母亲是对妻与母的割裂,貌似备受尊崇,但终生都未脱离“母以子贵”,“从父、从夫、从子”的依附地位。母亲的尊长身份与其性别所致的从属性,构成了“母亲”地位的双重性和矛盾性。她们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话语权力为所欲为,但话语权是父权文化所赋予的,她们必须按照“父亲”的意志行事,她们以维护父权家族秩序为己任。作为男权话语模塑品的传统母亲,手中拥握的话语霸权实则是另一种形式的无权。

三、余论

中国传统父权文化中的性别话语是为维护男权文化统治秩序服务的,传统文化中的母亲,要想由父权话语建构的“他者”、“第二性”回归真正性别意义上的女性,就必须摧毁那套父权性别话语机制,建构女性自己的话语体系。“有了自己的语言,我们就能为自己被否定的地方正名,就能自由地表达长期以来一直被压抑、遭禁止的观念……就能按照现实的样式重新描述自己的生活。”[10](P171)但是,人类社会是男女两性相互联系与整合的产物,男女两性之间的平等和谐发展,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基本要义和本质内涵。男人和女人,是一只连体的蝴蝶,只有一只翅膀的震动无法腾飞,女性解放也必须包括男性在内的人类解放,男性、女性都同样需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性别话语。父权性别话语所要达到的平衡与稳定也可视为一种和谐,但这种和谐是建立在对人自身的压迫和控制之下。真正的两性和谐必须立足于全人类的自由与平等,这在当代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1]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2.

[2]胡春阳.话语分析:传播研究的新路径[M].上海:上海世纪人民出版社,2007.

[3]刘传霞.中国现代女性文学中母女关系的政治叙述[J].晋阳学刊,2007,(6).

[4]刘义庆.世说新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5]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6]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7]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8][宋]李,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

[9]杜芳芹.中国社会性别的历史文化踪迹[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

[10]林树明.多维视野中的女性文学批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