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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职业学校的德育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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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治国之本、“德” 是治国之道,加强职业学校的学生法律道德意识建设势在必行。现在的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的法律知识比较薄弱,对职业学校学生进行道德、法律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所以,在职业学校的德育教学过程中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渗透一些道德法律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牢固树立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又能为学生走上社会给予启发,拓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我们在德育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律知识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大方面来考虑。

一、在德育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的原则

德育教学在职业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教育环节,职业学校中德育教育的好坏关系着职业教育的成败,所以应该在德育教育中很好地渗透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教育的德育课堂教学融为一体,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在此,我认为必须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德育教学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原则

教学必须是一项有明确目的性的活动,将法律知识在职业教育的德育教学中渗透更应该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它要求教师要将法律知识教育有计划地列入职业教育的德育教学目标中,并明确渗透法律知识的内容,同时还要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的年龄特点来进行德育教学活动。在备课和教学实施中要善于开发教材所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并在开展德育教研活动时列为重要研究内容。

2.德育教学要掌握灵活性的原则

在德育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必须将德育教学内容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德育课不能死搬硬套,要根据德育教学中法律知识的特点,灵活地把教学内容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贯穿到德育课堂中,同时在教学中还要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如,在一堂以“赡养”为主题的德育课上,我们适当渗透“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让学生知道:现在父母抚养我们是父母的“义务”,且是我们的“权利”;而父母老了,赡养老人就成了我们的“义务”,他们的“权利”了。所以在生活中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但同样必须也要履行你的义务。这不仅是社会道德的规范,更是法律上对每个公民的约束。

3.德育教学要有选择性原则

知识教育具有系统性,应遵循由浅入深的原则,在教学中要以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的接受程度为标准,而法律知识的渗透也必须依据这个原则,使知识的传授是慢慢递进呈螺旋式上升的趋势。因此德育教学中的法律知识的渗透,必须充分地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认识规律,学生可接受程度,要根据学生的知识经验和理解力来选择渗透的法律内容和程度。在教材体系中,有的内容多次出现在各个不同年级中,这就需要教师选择适合该年级、该班级学生特点的渗透难度和深度。例如在渗透“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些法律概念时,我们可以在学生刚进职校时结合社会上的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让学生更能理解自己这阶段是属于哪个阶段的行为能力人,从而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段的人,自己违法后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

4.德育教学掌握趣味性原则

青少年阶段,学生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探究意识,它会诱发学生不断学习、观察、体验、发现和创造的欲望。所以在德育教学中要渗透法律知识要贯彻有趣性原则,同时在德育渗透时要注意做到知识性与兴趣性相结合,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欲望,让学生通过对法制的感知、理解、探索而获得成功,进而产生满足感,从而不断激发他们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懂法、用法。

二、德育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的方法

在德育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应该充分遵循德育教学的规律,根据德育的特点挖掘教材、教法中涉及的法律知识教育的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研究法律知识教育的渗透方法,使德育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德育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实效,使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也受到法治的教育。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渗透法律知识。

1.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往往来源于生活,学生对身边的生活环境是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教学工作我们应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联系生活讲法制,以“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思想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我们现在教育的都是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学生进行实习后的岗前培训工作中,我们就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他们到企业就业的情况多给他们渗透《劳动法》的内容,这样他们才更容易理解《劳动法》内容和运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在设计情境中渗透法律知识

在教学中适时设置情境对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十分有利,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知礼明情,达到“内化”的实效。如,课堂上教师向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马某乘坐一路公共汽车,自己不小心错过汽车站点,要求在非站点下车被拒绝后,对司机进行殴打,致使这位公交司机面部、颈部、上臂、腰部及前胸多处受伤,左耳郭轻度肿胀,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现在我们大家讨论马某的行为对吗?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怎么办?有学生说:“马某的行为是不对的,打人是违法的。”也有学生认为:“公共汽车司机也有不对的地方,别人错过就让别人下车吗,这样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 教师分析:马某要求在非站点停车已是无理要求,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他暴打司机更是法理难容!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宝贵的,人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马某无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结果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们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侵犯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认真吸取马某的教训,决不做侵犯和危害别人生命和健康的事。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3.在设计的案例中渗透

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通过列举现实生活中的实例的形式,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最后明辨是非,掌握法律知识。如在教学思品课《维护公共秩序》这一课时,便可以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让学生讨论后再得出结论。如:现在我们这个年纪的同学都很讲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出头而帮进牢房、违法犯罪的有很多,其中的很多事件发人深省。如,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这个案例对中职生很具有代表性,学生的参与性和学习兴趣都比较高,他们会提出很多他们想知道的法律问题,教师在解释这些问题时就教给了学生相应的法律知识。

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教育,这样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他们知法、用法,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