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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彰显德育课程教学的幸福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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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程是引人求真、导人向善的课程。课改前学生对于思品课的学习,不自主、不自由,总感到精神受到禁锢、压抑,严重的甚至有一种心理窒息的感觉。教师日复一日地生硬灌输,从学生那里收获不到笑容,对课堂生活必然感到乏味、枯燥,有难以言说的困顿感和挫折感。显然,师生这种生理上、心理上的感受与人的幸福诉求,完全背道而驰。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德育课程必须精心营造、充分彰显教学的幸福性品质。

一、 幸福与师生的幸福性解读

幸福是最迷人、最美好的字眼。对于什么是幸福,有多种多样的说法。颇具代表性的解释是:幸福是一种主观体验与客观境遇的结合,它至少包括生理维度、心理维度、伦理维度等三层含义。第一,幸福是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第二,幸福是一种快乐的生存状态;第三,幸福是一种自我价值的满足与实现。

哲学家周国平认为,幸福“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是体现了价值观的,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人是万物之灵,“是有思想、有灵魂的精神存在。人之精神属性是人之所以幸福更加重要的源泉”。

1. 学生的幸福。乌申斯基说:“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不能为任何不相干的利益而牺牲这种幸福,这一点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学习者是否幸福,主要取决于学生的精神层面。“人的精神素质的内涵,主要包括智力、情感、道德(智、情、德),前两个方面牵涉到精神的丰富,后一个方面牵涉到精神的高贵。”2011年9月1日,全国中小学生同上第一课:“幸福”。在这节课中,成龙、杨利伟、邓亚萍等知名人士共同宣读了《中国少年儿童幸福成长宣言》。这份宣言将成长、乐观、自信、超越、感恩、宽容、沟通、关爱、赞美、努力、奉献等词汇纳入学生的“幸福要件”。显而易见,这些要件所强调的就是“精神丰富”、“精神高贵”。亚里士多德认为,学生对精神丰富、精神高贵的追求,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德育教学中学生的幸福表现为,课堂中所建构的意义不断充实,德性不断发展,精神变得丰富和高贵。学生在课堂上的幸福,用鲁洁教授的话说就是:学生学得愉快、满足,得到自我的充分发展与自由,得到唯独人才有的一种最高享受。

2. 教师的幸福。按照现代教学理念,幸福并非为学生所独享,教师也应是幸福的诉求者、享有者和受惠者。什么是教师的幸福?学生的成长是教师的最大幸福。学生成长了,教师则进入“自我实现”的境界,自然会有欣慰感、愉、幸福感。复旦大学哲学院著名教授张汝伦曾深有感触地说:“假如你的学生二十几年后,你已经忘记他,而他会打电话来告诉你,说起有两个人对他影响很大,其中一个就是你。这时我会有成就感,这比自己获得荣誉更幸福”。

从整体上观照,学生的幸福和教师的幸福,两者互为依托、相互支撑、凝结一体。教师用心灵拥抱学生的心灵,用情感激发学生的情感;师生在心灵相约、情感共振、思维互动、行为搀扶中,共同分享成长的喜悦,携手走向真、善、美的境界。幸福的德育课堂,要像帕克・帕尔默在《教学勇气》一书中描述的:成为师生“内部的深层愉悦与外部的深层渴望相遇相融的圣地”。如此,师生的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

二、 教学幸福的快乐性与教师引领

德育课程教学要精心营造和提升幸福性品质,必须从彰显教学的快乐性、价值性和超越性等三个层次上下功夫。其中,教学的快乐性是营造教学幸福品质的基本前提。

(一) 学生感受和享受快乐的重要性

快乐是一种状态,快乐是一种品质。快乐是外表掩饰不住的喜悦与内心不可抗拒的美好感受。德育课程教学应该彰显快乐的属性,让中华经典文化中的“孔颜之乐”得以传承。

快乐是孩子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学习方式。人的情感是会影响人对事物看法的,孩子们感受到快乐,便会乐观地看待这个世界,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和学习。当孩子们沉浸在快乐时,他们才会领略到快乐的真谛,才会以友好的态度,对待别人,在别人也感受到快乐的时候,自己的快乐就会增值。快乐的心情使人的灵魂得以宁静,使人的精力得以恢复,使美丽更加芬芳四溢。苏霍姆林斯基特别强调:“教育方面真正的人道主义,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权享受的快乐和幸福。”

(二) 注重引领学生在建构德行中感受和享受快乐

孕育愉悦的体验是学生在德育课程学习中感受和享受快乐的重要途径。而愉悦的体验又源于学生道德的自我建构。夸美纽斯说过:“快乐的本身就是一种甜蜜的喜悦,这种喜悦是一个沉浸于德行的人,由于做好了公德所要求的一切事情,喜见自己诚笃心的时候所发生的。”

(三) 注重引领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和享受快乐

1. 注重优化教学方式。教师要善于借助有趣的游戏、生动的语言、丰富的表情,让学生在愉快的心境中吸收道德营养,不断增强道德的力量。针对学生的学习之旅,教师要想方设法让儿童的情绪高涨起来,引导他们争相提出问题、回答问题。为了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教师不应吝惜肯定与赞美的话语,不要吝惜鼓励的目光。

2. 注重做快乐的教育者。教师是快乐者,才能引发、激励学生的快乐情感。教师要让快乐从自己的心灵流向孩子的心灵,让学生在快乐的学习中,把自己塑造成充满爱心、豁达、乐观的道德主体。

3. 注重引领学生主动地去创造快乐。教师“不应该只是让学生被动地感受快乐,等待快乐的自我加盟;还应该让学生在生活中主动地创造快乐,学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学会让生活流动着快乐的音符,让心灵变成道德的宇宙。”

三、 教学幸福的价值性与教师引领

从伦理维度看,幸福是一种自我价值的满足和实现。教育学者莫妮卡・泰勒说:“教与学的过程是一种价值过程。”

(一)德育课程教学的价值追求

德育的要义是培养和陶冶人的丰富的精神世界,以追求和享受生活的快乐和幸福。品德与生活“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品德与社会是“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小学德育课程的基本特性主要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人作为价值性存在,其生存和发展之根就在于价值探索、价值实现和价值创造。”

叶澜教授说:“任何时候,学生的发展都应该是教学及教育的终极目标及价值归属。课堂教学的价值属性集中反映在学生的发展上。”按照新版《课程标准》的精神,小学德育课程的价值追求主要有四个方面:

1.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对于学生的发展而言,小学是形成道德情感、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能力,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阶段。教育小学生学习做人,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全的人格以及为学生建构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奠定基础,是小学德育课程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

2. 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是指儿童在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为积极适应和参与社会生活所形成和表现的心理特征。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价值基于社会性层面,主要是培养学生“五学会”(即学会关心、学会爱、学会负责任、学会分享、学会合作的精神和能力)以及公民素养和参与意识,为把他们培养成为未来的好公民奠定基础。

3. 乐于探究。人类进入新世纪后,知识更新的速率增快。如果仅从占有知识的数量方面去追求,无论多么努力,所能获取的知识也是有限的。要想在信息时代的潮头上“冲浪”,关键是要学会学习,具有主动获取知识的真本领和创新精神。创新应从乐于探究开始。小学德育课程把“乐于探究”作为课程价值属性的构成要素,注重探究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让他们从小就有创造的愿望和乐趣,勤于动手、动脑,学习探究方法,养成探究习惯,增添生活的色彩和情趣,并在探究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智慧,享受创造带来的愉悦。

4. 热爱生活。生活是人的生命的存在形式。《汉语词典》中对“生活”的解释是“生存、活着”。生活作为人的生命世界,不同于观念世界。观念世界由图像、符号组合,而生活世界由人的活动展开;人在活动中舒展自己的生命,体验自己的生存状态,享受生命的幸福和生活的乐趣。“热爱生活”,实质上是要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生命意识,让他们从小懂得珍爱生命,积极、愉快地生活,有应付挑战的勇气,养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为孩子的一生“打一层精神的底色”。上述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促进社会性发展、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等四个层面的价值属性,深刻反映了小学德育课程对多维教育目标的要求,体现了课程对促进儿童人格和社会性整体发展的高度关注。

(二) 教师要有实施价值引领的自觉和担当

价值性是德育课程教学耀眼的明珠。德育课堂如果仅仅着眼于感性快乐,而淡化了价值性,就等于保存了躯壳而去掉了灵魂,这不能不说是最大的悲哀。价值追求出自人的本性。人的特性表现于个体“对人格尊严、生命意义的寻求”。小学德育课程教学引领学生的价值追求,提升学生的价值素养,教师应该具有自觉性,敢于担当。

1. 引领学生增强理性,改善人性。彰显德育课程教学的价值性,在于丰富学生的人性,增强理性,充盈人生的意义,促成学生享受幸福的生活。著名哲学家康德认为:“通过教育,人性可以不断地改进”;“人必须尽早地使自己受理性的指挥”。幸福就存在于增强理性,改善人性并接受理性指挥的过程之中,这是德育课程教学的主旨所在。

2. 引领学生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教师要善于通过与学生的对话、交流、沟通、商谈,引领儿童树立合理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培养他们的价值认知和价值创造等方面的能力;促使学生“价值行为的调控和基于正确价值原则的生活方式的养成”,从而,“将社会普遍认同的一套价值内化于心,生成自身的人格系统”。

四、 教学幸福的超越性与教师引领

无论是享受快乐,还是追寻价值,都关涉到人的生活境遇、生活品质。彰显德育课程教学的幸福性品质,最根本的则是师生去追求和创造一种更有意义的课堂生活。

“创造生活”是新版《课程标准》提出的新要求。德育课程教学回归生活,绝非回归生活的原生态,而是包含着对生活的超越和创造。创造性是人的一种基本特性。对于小学生而言,“创造生活”主要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指进入新的生活领域,拓展对生活的感悟。生活中的人和事总是在向儿童展示新的意义;当学生获得新的生活经验,唤起新的感受,取得新的认识的同时,也总是不断赋予生活以新的意义。德育课程“要不断引导儿童去拓展他们的意义场域,使许多原来对他们不具有意义的生活现象得以进入他们的意义世界中”。如此,学生对生活意义的体验就会不断地得以深化和提升。其二,创造性意味着去建构一种更好的生活。所谓更好的生活,即是能促使学生更好发展的生活。用著名学者赵汀阳的话说,这种更好、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生活,就是对“可能生活”的建构。“人的每一种生活能力都意味着一种可能生活。尽可能去实现各种可能生活就是人的目的论意义上的道德原则,是幸福生活的一个最基本条件。”

创造新的生活,是实现自我超越的内涵和标志。对于教师来说,除了单纯地去引领学生创造生活,自身更应率先垂范,注重创新,善于超越,竭精殚虑地去创造新的课堂生活。特级教师孙民在小学德育课堂潜心耕耘,扬生活德育之帆,走价值引领之路,是一位创造新生活的名师。不论什么时候进入他的课堂,都能从中享受到快乐和美。学科专家对他的教学风格概括了六个字,即:“务实”、“幽默”、“智慧”。孙民老师自身要营造的课堂生活是:“始于快乐,终于幸福”。他说:“看到自己的学生在生活的课堂里不断成长,看到他们不断地迸发智慧的火花,我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欣慰感和幸福感。”

大凡优秀教师,都把课堂生活视为拓展自身“志业”的“精神家园”。所谓“志业”,是指教师把职业与生命融为一体的追求,通过引领学生的卓越发展,而使教师自身的生命意义得以丰富和升华。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说得好:“真正令人满意的幸福总是要有更高的目的,生命感或发挥全部潜能,实现自我存在的意义。”这段话或许是对教师“志业”精神境界的褒奖,是对教师课堂生活幸福感的最好诠释。

综上所述,德育课程教学幸福性品质所内含的快乐性、价值性和超越性,是师生课堂生活中最亮丽的彩虹。德育课程教学要深化发展,提升教学境界,一定要追寻生命意义,让师生享受到源自心灵深处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