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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何时不再成为老人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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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退休后从东北来到广东深圳女儿家居住的周先生,前不久因患胃溃疡,陆续花去4000多元治疗费。由于是在异地就医,当他向原单位咨讠旬医药费如何报销时,结果却让周先生犯了愁。原单位称,按照当地规定,需要一张“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管理登记表”,然后必须到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并且只有急诊和住院费用才能报销。可他的病是分几次看的,并没有急诊和住院,这岂不意味着4000多元治疗费需要自己负担?而且,就算可以报销,如果为了这些治疗费南方北方来回地跑,对于高龄、多病的老人来说是多么的不方便啊……

然而,与周先生有着相同苦恼的人又何止生活在深圳市呢?对于许许多多在异地居住生活的那些老人来说,虽然新的环境给了他们新的感受,也丰富了晚年生活的内容,但看病问题却始终是他们难言的苦衷。

如何使异地看病、报销更加人性化,也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共有55位委员,以联名或单独撰写等方式提交了相关提案11件,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解决异地医保问题。

江苏的徐老先生患有脑血栓,退休后到北京的儿子家住。可是,没住上两个月,就叫了两次120抢救,费用都是自己掏的,因为外地的医保在北京不通用。老徐想把医保关系转到北京,而当地的医保部门说没政策。为了不拖累儿子,他最终不得不回到江苏老家。

据《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统计,200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44亿,全国参加医保的退休老人3761万。他们中的一些人也遇到了类似老徐的尴尬。很多人本想和外地的儿女一起生活,但由于异地医保不互通的障碍,被迫独守“空巢”。

退休老人异地医保

到别处“白吃白喝”不受欢迎

从江苏来北京之前,老徐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过,想把医保关系转出去。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医保关系的转移有严格的名额限制,每年只有5%的比例。转多了,医保基金就无法平衡了。

老徐想转出来的,是当年在江苏交的那部分社会统筹。退休老人异地医保难,难的是社会统筹转移。目前,我国医保制度是统账结合的,缴费资金分拆成两块,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职工缴纳工资的2%,用人单位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但有4%~5%计入社会统筹基金,1%~2%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医疗和药品费用。

对于个人账户部分,各地的管理也不尽相同。个人账户基金可以转移使用,也可以退还本人。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具体使用由个人掌握,医保部门不进行干预。而不少地方要求提供门诊和医药的费用单据,实报实销。异地居住的老人报销门诊费用都有难度,还要在规定的时限将单据寄回当地,错过了时间就无法报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的一位负责人说,在全国各地,医保费用中退休老人比例约占30%左右。退休的老人越多,在医保支出中所占比例就越大。在职职工是往社会统筹中投钱,退休老人是从社会统筹中拿钱。一个出一个进,出于医保基金平衡的考虑,没有哪个地方愿意接受退休老人医保转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打个比方说,一个老人有两个儿子,能挣钱时,老人把钱都给了大儿子;而年老有病的时候,却要在小儿子家吃饭看病。我国的医保统筹制度与此类似。退休老人异地医保,到哪儿都是“白吃白喝”,谁也不欢迎。

医保跨地区转移

是“把钱放在别人兜里”

记者了解到,对于极少部分获得批准外出就医的老人,他们所能享受的医保报销比例也要比在当地医院看病低。

河南省退休老人刘树远与当地医保部门多次交涉后,获准异地医保。但是,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在规定的两家医院看病,在其他医院不予报销。即使是定点医院,在北京医保目录但不在当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也不予报销。住院治疗5万元之内可以报销,超过部分自付。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贾方红说,定点医院的收费水平不一,服务水平不一,基本药品目录不一,也是导致医保异地报销难的原因。

我国的社保系统是按省建立的,医保是地市级统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平衡,各地缴费比例和支付水平不一,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贫困省区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在缴费比例方面,银川市单位缴费为6%,个人为2%,北京市单位缴费为9%,个人为2%,两地人均医疗保险筹资额,银川市为700多元,北京市达到1700多元。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韩克庆博士认为,在现有的制度中,退休老人在当地看病,钱是从左兜放到右兜,而跨地区转移则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就会把附着在制度之上的地方利益抹杀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不愿意接受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实行医保全国联网

技术上行得通实际上难度大

不少人提出,退休老人异地医保的解决方案是实行医保全国联网统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在很多地区已建立起来,但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各地信息网络平台各自为战,封闭运行。

韩克庆认为,单纯从技术手段上看,实现医保全国联网,推进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理论上能够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难的问题。但是,这种思路往往受到地方垄断和部门利益的干扰。部分地区的社保基金用于投资,把资金转移到异地,转移的多了,影响当地的收益。

医保制度设计的问题,不能靠技术手段来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教授认为,发达国家实行全国统筹,在全国各地就医没有障碍,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情况千差万别,实行异地医保尚不现实。目前,我国主要是以县市级统筹为主,远没有实现全国的水平,甚至就连省级统筹都没有实现。每个统筹单位的政策不一,这就造成异地就医非常困难的现状。

在一些地方,异地生活的老人看病后为了报销医药费,开了无数个证明,打了无数个电话,几经周折也难以报销,有的甚至花了几年时间也无法解决,最终不得不回到原单位报销。

长期从事社保研究的郑秉文认为,我国医保统筹层次低,是造成异地医保转移难的根本原因。不提高统筹层次,医保转移接续就不能顺利实现。在目前,第一步是将统筹层次提高到省级,为将来的全国联网医保奠定基础。

专家提出新思路

人走到哪里,医保待遇跟到哪里

根据有关规定,全国各地的医保关系和养老关系都是“捆绑”在一起的,而养老关系往往存在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都要先自付医疗费,再带着凭证回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因此,不少外地来的退休老人即使户口迁入当地,医保关系也无法迁入。

从2003年就开始关注老年人看病异地报销难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解生瑞认为,将医保卡简单地当成“地方粮票”使用,是一种分割性很强的医疗保障体制,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它阻碍了人员的流动,同原来的户口制度一样,将人固定在一个地方动弹不得,应该予以改革。

针对医疗保险关系“携带难”的问题,杨燕绥教授提出了“改变个人账户功能”的建议。个人账户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功能,变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将职工缴费(个人工资的2%)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用来为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退休时,可以按照户口所在地或者子女居住地转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相当于退休老人带着一个“零存整取”的存折,地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不会排斥异地参保人加入,还可以减轻社会统筹的支出负担和增加年缴费额,从而解决医疗保险“携带难”的问题,让参保退休人员走到哪里,费缴到哪里,病看到哪里。

2007年8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会上,在谈到参加医保老年人异地报销问题时,透露出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破解医保异地报销难题。他说:目前,名为“金保工程”的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网络,是国家12项重大信息管理工程之一。在这个工程上要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的内容,并且已经开始规划。这个工程建设好以后,有助于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胡副部长的讲话,无疑让众多苦于异地医保的老人看到了希望。然而,他同时也表示,由于中国地域大,经济发展的差异非常大,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和筹资的水平差异也非常大,完全实现全国各地统一标准、统一报销还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