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分析及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本文对审计“两难”的成因进行分析,认为存在处理处罚关系不清,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审计定性不准确,审计缺乏监督等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正确处理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的关系;完善现行审计正式制度;统一规范审计定性;建立以提高审计效益为目标的监督考核体系。

【关键字】 审计处理;审计处罚;成因;对策

一、引言

审计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处罚却存在着执行效率较低、执行效果不佳的问题。这一问题一方面可能使审计活动显失公平,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制裁,同时也损害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本文从一个较新的视角对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降低审计“两难”对审计和经济活动的不良影响。

二、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分析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在法律依据不明确、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松、审计程序失当、审计文书欠规范、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上基本达成了共识。因此本文从四个较新的、存在争议的方面对审计处理处罚难的现象进行分析。

1、对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的关系区分不明

通常,我们将审计处理处罚难的问题视为一体,却忽视了审计过程中处罚混淆的行为也是造成“两难”的原因之一。审计处理与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审计处理是一种纠偏行为,被处理单位需要执行的是其本应执行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行为;而审计处罚是一种处罚行为,被处罚单位需要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额外的经济或行政代价。以处代罚会造成被审计单位无法纠正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罚代处则会造成被审计单位无力支付罚没款项。如此处、罚,自然二者都难以执行。

2、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

正式制度是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非正式制度则是除此之外影响审计项目的其他关键制度。二者存在着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前者主要来自于被审计单位由于处理处罚的执行造成的自身经济利益损失;后者主要来自行同级别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由于处理处罚造成的行政关系不和。由于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都有避免冲突的天然倾向,在处理处罚的执行中非正式制度超越了正式制度,成为真正的行为指引,最终导致审计结果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处罚。

3、审计定性不准确

抛开定义,简单来说,审计定性判定是否有问题?什么样的问题? 是否需要处理或处罚? 怎样进行处理或处罚的过程,是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基础。然而在实践中,审计定性却存在着无依据可依、无标准可循、偏离事实、流于表面的问题,不同人员对同一问题、同一人员对不同问题的定性南辕北辙,自然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也大相径庭。这种有失公允的处理处罚在执行上会受到可以预见的阻力。

4、监督缺陷及考核、审计目标导向有误

审计是一种监督,而对审计本身的监督却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审计质量控制不严、复合审理不完备、审计单位独立性及人员廉政建设有待加强。监督缺陷导致了处理处罚说服力不强、执行力度不够、人为机会主义现象严重。在审计目标指导下的审计考核体系以发现问题、罚没资金的多少作为考核的标准,却忽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健康运行的真正目标。为了处理处罚而刻意为之,根基不稳,自然难以执行。

三、解决审计“两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1、正确处理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的关系

首先要清楚的认识二者性质上、方式上、执行结果上的不同,同时也要把握二者目标的一致性;其次要严格依照各自的法律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实现审计目标为目的做出处理或处罚决定;最后要对做出的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执行,对执行结果分别评价。

2、完善现行审计正式制度

要以减少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单位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为原则,降低“行政模式”和“双重领导型审计体制”造成的审计妥协对正式制度的削弱影响,逐步将行政型审计体制过度到立法型、独立型审计体制,保证正式制度在审计活动中的统帅地位。

3、统一规范审计定性

实践中,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可以对经常性审计问题的定性进行归类和梳理,使大多数审计问题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非经常性审计问题的定性给予程序上的指导并对定性结果进行规范,以减少职业判断对定性结果的不确定影响。

4、建立以提高审计效益为目标的监督考核体系

审计的目的是抑制被审计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其最终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对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审计的效益,以提高审计效益为目标的监督考核体系要求考核和监督审计处理处罚通过威慑路径和心理路径对审计效果发挥的作用,以执行效率、执行效果、执行准确性取代问题数量、惩处力度的考核标准,并树立对审计监督再监督的观念,建立审计公告和舆论监督制度。

四、小结

本文从审计处理处罚关系的区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审计定性及审计监督考核目标体系的角度,分析了审计处理处罚两难的原因。并对此提出了正确处理审计处理处罚关系、完善审计正式制度、统一规范审计定性、建立科学监督考核体系这四条对策建议,以期从新的视角分析和解决审计处理处罚难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喜文.谈“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的关系[J]. 理论观察,2003(1)77-78.

[2] 班凤欣. 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J]. 审计月刊,2010(12)24-25.

[3] 郑石桥,和秀星,许莉.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中的非正式制度:一个制度冲突理论构架[J]. 会计研究, 2011(7)85-91.

[4] 郑石桥.审计频度、审计处罚和审计效果[J]. 会计之友,201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