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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与文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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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戴维·英格利斯(DavidInglis)所著《文化与日常生活》一书,巧妙地把追溯文化的起源作为社会学分析的一个特定研究领域,在“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政治割裂造成的矛盾张力中展开剖析。英格利斯把“文化”,定义在指通过某些社会学视角来理解、把握艺术和审美活动,他在书中强调“文化”在其自身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成为一部宽泛意义上特别的社会学思想史,同时也是对社会生活全貌的概括性总结。

人的文化属性

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在应对特定刺激的时候,其行为并不是简单的条件反射式的反应,而是取决于不同的观念和态度,这种经过理性过滤的沉淀物就是所谓文化,亦即人们长期以来生活其中的社会和(或)养育他们成长的特定社会群体所形成的文化。人类社会由文化构成,并在其基础上运行,也就是说作为人类社会的个体,无法脱离开一定的观念、价值观、规范、信仰以及思考方式而存在。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使用“文明”一词来描述约束我们的文化规范和价值,在他看来,“文明”依赖于“摒弃本能的满足”。换言之,文化规范和价值促使人们放弃了自然属性的行为,向人们灌输了一种理性的方式。弗洛伊德认为,每个人的心理状态同时受到两个相反力量的作用。一方面是本我(id),受制于强烈的性与排泄的欲望的意识部分;另一方面是超我(superego),包含道德观念的意识部分。为了与本我的力量斗争,文化已经深深植入这些道德观念。而处于这两种力量之间的是所谓自我(ego),一般情况下,自我始终面临着两难的处境:或服从于本我,满足于自然的生理需求,或服从于超我,以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因此,文化的作用则在于把自我引导向超我的力量。弗洛伊德的观点让我们看到在一定的日常条件下,人的行为如何周而复始地与文化规范和价值相互冲突。而通常,基于某种文化背景的人们,都需要文化来驯服“本能的”欲望。

除此之外,戴维还列举了马塞尔·莫斯(Mauss)、艾利斯·马瑞恩·杨(IrisMarion Young)、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等人的论述,进一步说明在日常的背景下,人们借以运用、展示、理解他们身体的方式,远不能回复到被生物性决定的行为,那些被认为是由“本性”决定的日常行为,事实上也可能是文化现象的产物。戴维指出,这看起来是社会等级被文化地镶嵌在我们的身体中,并且它部分地通过作为社会权力的身体的世俗行为,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平常日子的方式。

文化的雅与俗

戴维认为文化包含一个特定群体的观念、价值、信仰的模式以及他们“典型的”思考和感知方式,不同的群体都拥有“他们自己的”文化。由于文化的这种复杂性,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所谓“高雅文化”“大众文化”“通俗文化”和“低俗文化”等问题。事实上,对于是否真的存在一种优越于其他文化形式的真正的“高雅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备受争议。戴维指出:对于一些人来说,“伟大的艺术作品”在本质上是优于其他的文化形式的,但对另一些人而言,“高雅文化”和“艺术”仅仅是那些社会权力阶层所贴印的标签而已,他们不仅那样界定“高雅文化”和艺术,而且还要确保这些标签的牢靠。显然,这当中包含着某种来自于社会方面的或政治方面的“话语权”的因素。戴维列举了几种不同的观点加以剖析,试图探究“高雅文化”和“艺术”在一定程度上“高于”和“超出”世俗事务的观点、价值以及回应,“通俗文化”是如何被视为对日常生活施加了恶性影响,在日常生活情形下观众和读者又是如何回应所谓“文化产品”的。

首先是“高雅文化”的独特性。戴维引用19世纪英国作家马修·阿诺德的话说:

通过求知的手段,在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所有事情方面追求彻底的完美,追求世上所思所言的精华,以及通过这种知识,能为我们陈腐的观念和习惯带来清新和自由的思潮。

基于这一观点,其结论是艺术作品在本质上便优于那些被冠以“通俗文化”头衔的文化产品的。相对通俗文化而言,伟大的作品能够将我们心智的想象力和理解力提升到比我们接触它们之前更高的层面。这样看来“高雅文化”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甚而言之,“艺术”与真正的宗教体验有着相同的效果,包括对日常生活的超越,对人类生活重大问题的反思,比如美、道德、真理的本质以及人类生存与死亡。

其次是文化的惯例化。戴维指出,在类似阿诺德的观点看来,伟大的艺术作品正是我们的生活价值所在的重要方面。脱离了它们,我们可能得忍受那些有害于心灵并毁灭灵魂的文化垃圾。伟大的艺术从我们的生活中缺席,将在智力方面、道德方面和审美方面使我们变得贫瘠。戴维举出德国思想家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Adorno)和马克斯·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的观点认为“阻碍了大众媒体消费者的想象力和自觉创造力”的“通俗文化”普遍比“高雅文化”低劣,因为真正的“艺术作品”一般表达的是某个单一有创造力的艺术家其自身非凡的看法,而前者是由集体团队设计出来的,为产生尽可能多的利润而策划,为达到大众文化的最低平均水平而设计,在生产线上被制造出来。

戴维在引述上面的观点之后指出,虽然这些观点都在强调关于反思和文化的复杂性,在某些方面可能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却对“通俗文化”持有相当单纯的偏见。戴维认为必须摒弃那种根据将“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各置两端的简单划分来看待事情的方式,对“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进行简单的对立区分会忽略这样一个事实:特定的作品,事实上整个流派,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改变它们的文化地位。何谓“艺术”,取决于所处的语境,某时某地被视为非常积极的艺术,在另一时间和地点则会被视为非常消极的艺术。戴维指出,按照“高雅文化”捍卫者们的观点,喜欢“通俗文化”的人肯定是无思想的、顺从消极的、易受文化产业愚弄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戴维在仔细分析不同群体对大众媒体所提供信息的消费习惯之后认为,观众、读者以及听众总是按照喜好思考而从不受其所看、所读或者所听的影响则是幼稚的想法,人们日常的阅读、收听以及观看的习惯既不完全被报纸、电台以及电视所传达的内容以及它们传达的方式所塑造,也不是完全不受之影响。正如日常生活是纷繁复杂的一样,这些习惯亦是复杂的,并且它们所涵盖的内容无法以某种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预先判断。

此外,戴维还指出这样一个事实,“高雅艺术”在被定义为高于世俗生活之后,掩盖了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即那些被称为“艺术品”的东西,在日常生活里是如何被制造、出售、分销、展示及演示的。正如所谓的“通俗文化”一般,艺术世界也是由生产、销售和消费网络所组成的,这无疑反映出艺术家们也是要卷入日常生活和世俗的社会关系当中。因而,除了被定义为“艺术家”的那些人之外,艺术世界也离不开其他人,所有这些人都在复杂的劳动分工里承担着特殊的角色。没有他们也就根本不存在“艺术”,或者至少不那么艺术,并且它也很难接触到任何类型的公众。如果反过来看这一问题,即从消费角度来说,为什么有些人喜欢那些被称为“艺术”的东西,而其他人则对此没有兴趣甚至根本无法忍受呢?又为什么在喜欢和接受了“艺术”的时候,便轻视或者假装轻视所谓的“通俗文化”呢?这里牵涉到一个所谓“文化资本”的概念。戴维引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论述,在艺术世界里你是否感到自如,或者觉得与之完全疏远和疏离,取决于你拥有多少文化资本。而这个文化资本的量化,不仅包括在其成人生活里所拥有的“文化资本”,也包括他们童年早期的社会化过程里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可以说一件特定的文化产品能否引起你的共鸣,或者对你毫无意义可言,甚至令你不快,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是谁,你出身于何种背景,以及你持有文化资本的多少。以这种方式关注与“高雅”和“低俗”文化有关的议题,基本颠覆了认为“伟大”的艺术品在本质上就是非常伟大的,以至于它们的伟大之处可以感染任何人和每个人的观点。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尽管“高雅文化”有其所谓的非物质的和超凡的本质,但它在事实上是与日常活动紧密相连的。作为“艺术”明确的对立面,即所谓“通俗文化”,其本身所形成的这种对立关系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为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接受教育的方式及内容的不同,所以对于“通俗文化”或“低俗文化”的定义也是不断变化的。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就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低俗文化”的反抗性问题。前面我们说到关于文化判断标准具有相对性,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而言,其日常文化远不是受政府权威及文化产业完全控制的,事实上它的特点是在“有限空间内创造性的扩散”。也就是说人们往往会采取应付以及避免法则和权威施加影响的最坏方面的策略,从而对困难以及无望的环境做出反应。通常,这种反叛行为是以固执和挑衅的方式打破甚至“高雅文化”,就其本质而言,这种“解构”本身同样具有“创造性”,由此看来,普通人与那些被社会定义为“艺术家”的人一样富有“艺术美感”(创造性、思想性、想象力)。对日常生活的关注表明:将“高雅文化”描绘成完全优于日常事务,或者将“通俗文化”刻画成全然没有智慧的消费,或者将“低俗文化”描述成重压之下勇于反抗的、值得称颂的罗宾汉,都是毫无意义的。“低俗文化”和“高雅文化”一样是有着正反两方面,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因而“艺术”以及“草根美学”都不能避免受到批判或者指责。

在当今,所谓“后现代”“全球化”“多元文化”以及“世界性”等词语被越来越多的人引为时髦,身处这种语境之下,所谓“高雅”与“通俗”则被引申为“先进”与“落后”文化形态的表达,被上升到意识形态范畴了。这是否意味着“传统的”和“本土性的”文化面临冲击?是否人们可能因此而期望同样复杂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力量混合共生在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事实上这种融合的程度难免被夸大,只要社会是在阶级基础上组建的,那么阶级就会继续对文化力量和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换句话说,只要我们的社会仍被分割为彼此分离的领域,那么不同的“层次”的文化仍将存在,尽管不一定按照那种我们曾经习惯的方式。显然,文化力量能够形塑我们的日常生活,它可以通过某种强势文化,或者通过文化的混杂性、差异性以及对本土性与特殊性的重申,使日常活动具有“全球”一致性和共同性的特点。需要明确的是,这两种趋势都在今天我们的日常生活里起着作用,它们不仅利用复杂并且不确定的方式影响着日常行为的不同方面和层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使彼此之间达到平衡。在某些情形下,日常生活可能会被“外部”以及“全球”的影响力所改变,但在另一方面,世俗活动以及思维方式很可能不受这些事物的影响。比如人们喜欢在麦当劳吃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思想、态度和生活方式被彻底“美国化”或“西方化”了。显然,现今大部分人的文化经验非但没有被“全球文化”冲击殆尽,而且可以被视为是“本土”与“全球”之间互相作用所产生的混合物。这里必须去除一个错觉,即“从前的”基于民族或地理的不同文化传统是彼此完全分离的,而在“现今”全球化的世界语境下,它们突然碰撞到一起了。其实这种情况贯穿于人类历史,在这种文化的融合与混杂的过程中,那些“民族的”情感与情绪在日常生活中依然具有影响力,因此说所谓“全球化”,非但不会破坏更为本土和具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从属感,相反还有助于复兴它们。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