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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与狼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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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永军,吉林通化人。和儿童文学领域里的创作者。出版有《狼狗》《被解剖的法医》《大清国宝松花砚》《57条命》等长篇作品,以及《熊》《少年野外大历险系列》《小狗总动员系列》等儿童小说。《猛兽总动员系列》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三次”百部优秀图书。《少年特种兵系列》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获2008年度全行业畅销图书奖、吉林省第10届长白山文艺奖。《怀想狼狗》获2009年冰心儿童文学奖新作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我生长在长白山区域的一座山城。那里生活着汉族、回族、满族、朝鲜族,还有少量蒙古族人,算是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汉族和回族不是原生民族,是从中原及其他地区迁移过来的。我就是个汉族移民的后代。也许是从小受生存环境的影响,我喜欢山林,喜欢动物,喜欢早年少数民族的狩猎文化。久了,动物就成了我主要的创作方向。回想起来关注动物这条文学之路是很自然形成的,不是刻意去那么创作。也就是说,在文学方面,最初的创作思维里面装进去了什么,日后就能创作出什么。这是可以肯定的。

小说《少女狼獾》就是这样装进思维里,是很自然的,慢慢形成了创作的想法。这一小说题材最初的发现是在一处民俗馆里,馆里展列了许多早年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用具,还有动物的标本。狼獾的标本就在其中。通过后来对狼獾这种动物的了解,我知道我可以写一篇关于狼獾的小说了,这是找到了创作《少女与狼獾》的一个“外因”。还有一个就是“内因”。我自己理解的是,小说的形成是有“外因”和“内因”的。“外因”就是发现可以使用的题材并加以了解和丰富,而“内因”就是需要思考怎么写,包括小说的描写环境、人物和想表述的思想等等。因此我就选择了一个少数民族少女来作为衬托狼獾的人物,再找一条不是猎狗的笨狗来帮助少女狩猎,让少女和狼獾在森林里来一场有趣的较量。我思考的重点是,一个不是猎人的拿枪少女与一条笨狗挑战动物中最为狡猾的猛兽,这场较量谁会赢呢?

这就是创作《少女与狼獾》的成因。

希望小友们喜欢我的这篇小说。

清晨的阳光照亮了森林,也照亮了鄂伦春族的秋季营地。妮莎睡醒了,从帐篷里走出来,站在门前揉眼睛,抬头对着天空打个大大的哈欠,拍拍嘴巴,看见小猎狗阿黄正看着她。她说:“阿黄,大人们都去打猎了,你怎么不多睡会儿?我有一只猎鹰了,我也想去鹰猎,可是大人们不叫去。怎么办呢?”

阿黄跳起来,对着妮莎左扑右扑蹦跳几下。

妮莎又看站在鹰架上的黄鹰,这是她的第一只猎鹰,是哥哥帮她驯出的鹰。黄鹰不看妮莎斜眼看天。妮莎看了一会儿,去准备饭,和黄狗在帐篷外面吃了早饭。妮莎又想了一下,打算偷偷去鹰猎,就回到帐篷里,从一只皮口袋里翻出几样铁制、木制的东西,咔咔地组装在一起,变成了一支步枪,端在手里,说:“阿黄,我要带上哥哥的枪吗?”

阿黄回头看一眼,跳一下。

妮莎说:“对了,我们还需要一口短刀。”她找出一口短刀插在靴筒里,又说:“我们三个组成一支鹰猎小队,马上出发。不能去远了,就去江湾的湿地吧。”

妮莎背了枪出来,在左臂架上黄鹰,走上了草坡。回头看看阿黄,说:“这草地上有霜,走上去滑滑的。真费劲。”

黄鹰站在妮莎的左臂上,斜视着天空,脖子、身上的羽毛突然收得紧紧的,这是鹰发现猎物时的天然神情。原来天空上有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在飞。

妮莎说:“还要等等,我们还没到湿地呢。”

妮莎又想一想,解开了拴在鹰爪上的绊鹰绳,黄鹰在妮莎的左臂上下蹲。妮莎伸出左臂,说:“去吧!去鹰猎吧,你会成功的,我期待着。”

黄鹰展翅而起,它并没有直接冲过去捕捉大雁,而是飞进阳光里,飞得远远高过大雁。

妮莎眯缝了一下眼睛,说:“阿黄,看不到黄鹰了。”她忽然惊叫一声,黄鹰披着阳光从高空突然俯冲下来。那群大雁正常地昂着脑袋伸长脖子扇动翅膀飞行,没能发觉来自高空的危险。排在第九位的大雁飞得有点慢,和前面的大雁拉开了一点距离。这只大雁比另外的大雁疲惫,而发现弱者捕获弱者是所有食肉类猛禽捕捉飞禽时的首先选择。黄鹰以300千米的时速俯冲下来,探出一双鹰爪,抓在第九只大雁脑袋和脖子的连接处,站在大雁的脖子上,鹰喙啄去,那只大雁鸣叫一声,一只眼珠已经被黄鹰啄出,吞入腹中。那只大雁悲鸣着拼命扇动翅膀,但已经飞离了队列。

飞在前面的头雁急切地鸣叫起来,叫大雁们保持队形,一只一只首尾相接,看上去像一个飞行的整体。这是大雁对付空中猛禽袭击时自保的一招。大雁们向江湾里快速降落下去。

黄鹰再次一啄,啄出大雁的另一只眼珠吞吃下去。此时它的鹰爪已经抓断了大雁的颈骨。然后,黄鹰放脱大雁,大雁还没死,在空中乱扇翅膀,但屁股朝下,从空中往下坠落。

妮莎突然喊:“阿黄我们快去!”

妮莎抬腿瞄着方向,随在阿黄的后边,像大雁那样扇着两条手臂跑过去。妮莎追到大雁坠下的那片树丛边上,听到阿黄在汪汪叫着,黄鹰忽上忽下地翻飞,似乎在和地上的阿黄搏斗。妮莎大喊:“两个黄都是乖宝贝,不可以打架。”

妮莎急切地从树丛间钻过去,眼前的情景却不是她刚刚想的那样,而是一只狼獾拖着那只大雁想跑,被阿黄截住。阿黄却不敢和狼獾交锋,只是纠缠狼獾不叫它拖着大雁逃开。黄鹰更勇敢些,不放弃自己捕获的猎物,忽上忽下地扑击狼獾,狼獾的背上已经中了黄鹰几喙了,但狼獾的皮毛厚实,即使被黄鹰扯去些毛也不放弃抢来的大雁。

妮莎看到这种情况,使劲跺脚。而那只狼獾看到妮莎也不怕,放下嘴里的大雁,掉头就咬得阿黄转圈逃跑,又趁机一个转身拖起大雁往树丛里钻。

妮莎大声咒骂:“大混蛋!小蠢猪!”

妮莎一时间没能找到粗些的树枝上去参战,就伸出左臂,对着黄鹰叫几声。黄鹰飞下来,落在妮莎的左手臂上,但它不肯安静。阿黄也停下来。妮莎说:“我的快乐全叫无赖的狼獾破坏了。它抢去了我的第一个猎物。阿黄,这多严重你知道吗?”

妮莎蹲下来,看着阿黄说:“宝贝,下面的事全靠你了,明白吗?如果我们的行动快,我们会在大人们回来之前赶到家,大人们就不会发现我鹰猎了。走吧。”